第四章 施!工,单位的质量责任【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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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五条 — 施工?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!应等级的资质—证,书并在其资》质等:级许:可的:范,围内承揽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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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】止,施工单位超越—本单位资《质,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!或者:以其他施工单—位的:名义承揽工程禁【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!单位或者个人以本】单位的名义》承揽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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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单】位不得转包》或者违法分》包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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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,二十六条 施工单!位对建设工程—的施工质《量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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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施工单?位应当建立质量【责任制确《定工程项《目的项目经理—、技:术负责人和施工【管理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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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建设工程实—行总承包的总—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!建设工程质量负责】。;建设工《程,勘察、设计、施【工、设备《采购的一《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!包的总承包单位【应当对其承包的【建设工程或者采【购的设备的质—量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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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》。十七条 总—承包单位依法将【建设工程分包给【其他:单位的分包单—位应:当按照分包》合同:的约定对《其分:包工程?的质量向总承包单】位负责总承包—。单位与分包单位对】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!连带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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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八条 !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!工程:设计:。图纸和施工技术【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!改工程设计不—得偷工减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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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】单位在施工过程【中发现设计》文件和图纸有差错】的应:当及时提出意见【。和建议
! 第二十九条! 施工单位必【须按:照工程设计要求、】施工技术标准和合】同约定对建筑材料、!建筑:构配:。件,、,设备和商品混—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!当有书面记录和【专人:签字;未经检验【或者检验不合格的】不得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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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条 施【工单位必《须建立、健全施【工质量的检验—制度严格工序—管理作好《隐蔽工程的质量【检查和记录隐—蔽工程在《隐蔽前施工单—位应当通知建设单】。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!督机构
! 第三十【。一条 施工—。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!的试块、试件以及有!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!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!监督下现场取—样并送具有相应资】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!。位,进行检测《
【。 第三十—二条 施工—单位对施工中—出现质?量问:题的建?设工程或《者竣:工验:收不合格的》建设工程应》当负责返修》
— 《第三:十三条 施—。工单位应当建立【、健全教育》培训制度加强对【职,工的教育培》。训;未经《教育培训或》者考核不合格的人】员不得上岗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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