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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【。消防设计和竣工验】收的:备案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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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二十五条 】对本规定第十—三条:、第十四《条规定?。以外的建《设工程建设单位【应当在?取得施工许可、【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!日起:七日内通过省级【公安: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!消防设?。计和:竣工验?收备案受理系—统进行消防设—计、竣工验收备【案或者报送》纸质备案表》由公安?机关:消防机构录入—消防设计和竣—工验收备案受理系】统
【 , , 第?二十六条 公安】机关消防机构收到】消防设?计、竣工验收备案】后应当?出具备?。案凭证并通过—。消防设计和竣—工,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!预设的抽《查程序随《机确定抽查》。对象;被抽》查,到的建设单》位,应当在收到备—案,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!照备案项目向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!或者第二十一条【规定的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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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!计、竣工验收备【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!内依照消防法规和】国家工?程建设消防技—术标准强《制性要求完成—图纸检查或者按照】建设:。工程消防验收—。评定标准《完成工程检查—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!果应当在消防设计】和,竣工验收备》案受:理系统中公》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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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七条 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!现消防设计不—合格的应当在五日内!书面通知《建设单位改》正,;已经开始施—工的同时责》令停止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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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建设单位》收,到通知后《。应当停止施》工对消防设计组【织修改后送公安机】关消防机构复—查经复查对》消防设计符合国家】工程:建,。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!性要求的公安机【关消防机《构应:当出具?书面复?查意见告知建设【单位恢?复,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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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八条 》 公:安机关?消,防机构实《施,竣工验?收抽:查时发现有》违反消防《法规: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!技,术标:。准强制性要求或者】降低:。消防:施,工质量的《应当在五日内书面】通知建设《单位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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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 建设?单位收到通知后应】当停止?使,用组织?整改后向公安—机关消防机》构申请复查》经复:查符合?要求的公安机—关消:防机构?应当出具《。书面复查意见—告知建设单位—恢复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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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?十九条 建设工程!的消防?设计、竣《工验收未依》法报公?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!的公安?机关消防机》构应当依法处—罚责令建设单位【在五日内备案—并纳入抽查范围【;对:逾期不备案的公安】。机关消?防机:构应:当在备案期限届满】之日:起五日内通知—建设单位责令其【停止施工、使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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