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消防》。。。设计:审核和消《防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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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三条 对具有】下列情形之》一的人员密集—。场所建?设单位应当向公【安,机关消防机构申请】消防:设计审核并在建设】工程竣?工后向出《具消防?设计审核意见的公】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!消防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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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】)建筑总面》积,大于二?。万平方?米的体育场》馆、:会堂:公共展览《馆、博物馆的展示厅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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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: (二)建筑总面积!大,于一万五《千平方?米的:民用机场航站楼、】客,运车站候车室、客运!码头:。候船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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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, (:三):。。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!平方米的宾馆—、饭店?、商场、市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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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,(四)建筑总面【。积大于?二千:五百平方米》的影剧院公共—图书馆?的,阅览室营业》性,室内健?身、休闲场馆—医院的门诊楼大【学的教学《楼、图书馆、食【堂劳动密集》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!间寺庙?、教堂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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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, (】五,)建筑总面积大【于一千平方米的托】儿所、幼儿园的儿】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!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!老院、福利院医【院,。。。、疗养院的》。病房楼中《。小学校的《教,学楼、图书馆—。、食堂学校的集体】宿舍劳动《密集:型企业的员》工集体宿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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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六)建筑!总面积?大于五百平方米【的歌舞厅、录像厅、!放映厅、卡拉O【。K,厅、夜?总会、游《艺厅、桑拿浴室、】网吧、酒吧》具有:娱乐功能的》餐馆:、茶馆、咖啡—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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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四条? 对具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!设工程建设单位应】当向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申?。。请消防设《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!竣工后?向出具?消防设计审核意见】的,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申,请消防验收
】
! (?一)设?有,本规定?。第十三条《所列的人员密集【。场,所的建设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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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二)国【家,机关办公楼、电力调!度楼、电信》楼,、邮政?楼、防灾指挥调【度楼:。。、广播电视楼—、档案楼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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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本条第一!项、第二项》规定以外的单体【建筑面积大于四【万,平方米或者建—筑高:度超:过,五十米的其》。他公共建筑;—
》
, 】(,。四,)城市?轨,道,交通、隧《道工:。程大型发电》、变配?电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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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(五)生产、储【存、装?。。卸易燃易爆危—险物品的工厂、【仓库和专《用车站、《码头:易燃易爆气体和液】体的充装《站、供应站》、调压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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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。。五条 建设单【位申:请,消防: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!列材料
》
【 (一)建!设工程消防设计审】核申报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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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 —(,二)建设单位的工】。商营业?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!文件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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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》新建、扩建工程的】建设工?程规划?许可证明文件—;
】 : (四)设!计单位资质证—明文:件;
【
: (五!)消防设计文件
】。
《
第—十六条? , 具有下列》情,形之:。一的:建,设单位除提供本规】。。定第十?五,。条所列?材料外应当同时【提,供,特殊消?防设计的技术方【案及说明或者设计】采用的?国际标准、境—外消防技《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!及,其他有关《消防设计的应用【。实例、产品说—明等技?术资料
【
》 (—一)国家工》程建设?消防技术标准—没有规定的;
【
?
】 , (:二)消防设计文【件拟采用的新技术】、新:工艺、新材料—可能影响《建设:工程消?防安全不《符合国家标准规定】的;
—
【 (三)拟【采用国际标准或【。者境外消《防,技,。术标准的
—
《。 : 第十七条— :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应当自受》理消防设《。计,审核申?请之日起二十日【内出具书《面审核意见》但是依照本规—定需要组织》专家评审的专家评】审,时间不?计算在审核时—间,内
《
— 第十八条 【公安机关消防机【。构应当依照消防法】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!防技术标《准强制性要求对申报!的消防设计》文件进行审核—对符:合下:列条件的公安—机关:消防机构应》当出:。具消防设计审核合】格意见;对不符合条!件的应当出具消【防设计?审核:不合格意见》并说明理由
】
:
, , 》 (一)新—建、扩建工程已经取!得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;《
《。
? 《 (二)设计单!位具:备相应的资质条件;!
— (!三,)消防设计》文件的编制符合【公安部规定》的,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!求;
《。
》 , 》 (四)建筑的【总平面布《。局和平?面布:置、耐火等级、建】筑构造、安全疏【散、消防给水—、消防电源及配电】、消防设施等的设计!符合国?家工程建设消—防技术标准强制性】要求;
】
】 (五)选用—的消防产品和有防】。火性能?要求的建筑材料符】合国家工程建设消】防技术?标准和有关管理【规定:
【 第十九条【 对?。具有:本规定第十六—条情形之一》。的建设工程公安【机关:消防机构应当在【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!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!。请材:料,报送省级《人民政?府公安机关消防机】。构组织专家评审
】
!省级人民政府公安】机关消防机构—应当在?收到申?请材料之日起—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!房,和城乡?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召?开专家评审会—对建设单位提交的】消防技术方案—进行评审《参加评审《的专家应当具有【相关专业《高,级技术?职称:总数不应少于七人】并应当出具专—家,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!不同意见的应—当注明
】
省级人】民政:府公安机《关消防机构》应当在专家》评审会后五日—内将专家《评审意见书面通【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!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同时报公安部【消防局备案
!。
》 对三分之二以上评!审专家同《意的消防技》术方案?受理:。消防设?计审核申请的公【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应当出具消—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!
— 第二十【条 建设》、,设,计、施工单》位不得擅《自修改经公安—机关消防机构审核】合,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!计确需修改的建设】单,位应当向出具消防】。设计审核《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重新《申请消防设计审【。核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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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一?条 ?建,设单位申请消防【验收应当提供—下列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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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— (一)建设【工程消防验收—申报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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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工程竣工验】收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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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: :(三:)消防产《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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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(四:)有防火性能—要求的建《筑构:件、建筑材料、室】内装修装饰材—料符合国《家标准或《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!件、:出厂合格证;
【。
【 (五】。)消防?。设施、?。电气防火《技术检测合格证明】。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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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(六)施工—、工程监理、检【测单: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!资质:等级证?明文件;
【
— : ?。。(七)其他依法【需要提供的材料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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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二条 ! 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应当自受】理消防验收申请【之日起?二十日内《组织:消防验收并出具消】防验收?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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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三条 公!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对: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!工,程应当依照》建设:工程消防验收评定】标,准对已经消》防设计审核合—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!。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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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对《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!的建设?工程公?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!收合:格意见;《。。对综合评定》。结论:为不: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!。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!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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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四条 》对,。通过消防设计审核】的,高层建筑、》地下:。工程以及采用新技】术、新?工艺、新材料—的建设工程公安【机关消?防机构应当重点进】。行监:督检查督促》。施,工单位落实》工程建设消防安【全和:质,量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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