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消防设计】。、施工的质量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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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。第八条? 建?设单位不得要—求设计、施工—。、工程监理等有关单!位,。和人员违反》。消,。防法规和国家工【程建:设,消,防技术标准降—低建设工程消—防设计、施工质【量并承担下》列消:防设计、施》工的质量责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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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一)?依法申请建设工程】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!验,收依:法办理消防》设计和竣工》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!抽查;建设工程内设!置的:公众聚集场所—未经消防《安全检?。查或者经检》查不符?合消防安全要求【的不得投入使用【、营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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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: (二)实行工【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!。当将消防施工质量】。一并委托监理;【
【 【(三)选用具—有国家?规,定资质?等级的消防》设计、?。施工单?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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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四)选用合格【的消防?产品和满足防火性】能要求的《建,筑构:件、建筑材料—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!;
! (五】)依法应当经消防设!计审:核、消?防,验,收,。的,建设工?程未经审《核或者审核不合格】的,不,得组织施工》;未:经验收?。或者验收《不合:格的:不得交?付使用
! ? 第九条 —设计单位应当承担】下列消防设计的质】量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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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】根据消防法规—和国家?工程建设消防技【术标准进行消防设】计编制符合要求的】消防设计文件—。不得违反国家工【程建:设消防?技术:。标,准强制性《要,求进行设计;—
— , : , (二)在】设计:中,选用的消防产品【和有防火性能要【求的建筑《。构件、建筑材料、】室内装修装饰—材料应?当注:明规:格、性能等》技术指?标其质量要求必【。。须符:合国:家标准或者行业标】准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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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 ,(三:)参加建《设单:。位,组织的建设工程【竣工验收对建—设工:。程消防设《计,。实,施情况?签字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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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。。条 施工》单位应当承担下【列消防施工的质【。量和安全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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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(一)按照国家工!程建:设消防?。技术标准和经—消防设计审》核合:格或者备案》的消防设计》文件组织施工—不,得擅自改变》消防设计进行—施工:降低消?防施:工质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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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。二)查验消》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!。。要求的建筑构—件、建筑《材料及室内装修【装饰:材料的质《量使用合格产品保】证消防施工质量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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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(三)?建立施工现场—消,防,安全责任制》度确定消《防安全负责人加【强对施工人》员的消?防教育?培训落实《动火、用《电,、易燃可燃》材,。料,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!作规程保证在—建工程竣《。工验收前消防—通道、消防水源、消!防设施和器材、消】防安全标志等完【好有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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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一条? 工程监理单位应!当承担下列》消防:施工的质量监理【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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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【。)按照国《。家,工程建设《消防技术标准—和经消?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!备案的?消,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!监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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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?(,二)在消防》。产品和有防火—性能要求的建筑【构件、?建筑材料《、室:内装修?装饰材料《施工、安装前核查】。产品质?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!使,用或者?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!品和防火性能—不符:合,要求的建筑》构件、建筑》材料、?室内装修装饰—。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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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(,三):参加建设单位组【织的建设工程竣工】验收对?建设工程消防—施工质量《签字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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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二条 为建设!工程消防设计、竣】工验收提《供图纸审查、—安,全评估、检测等【消防技术服务的【机构和人员应—当依法取得相—应的资质、资格按照!。法,律、行政法规、国】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!执业标准提供消防技!术服务并对》出具的审查、评估、!检验、检测意见【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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