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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— 消防设计、—施工的质量责任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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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条《 建设《单位不得要》求设:计、施工、工—程监理等有关单位】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!和国家工程》建设消防技术—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!。防,设计、施工》质量并承担下—。列消:防设计、施工的【质,量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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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依法!申请建?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!、,消防验收依》法办理?消防设计和》竣工验收备》案,手续并接受》抽查;建设》工程内设置》的公众聚集》场所未经消防安全】检查或者《经检查不符合—。消防安全要》求的不得投入使【用,。、营: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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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二)实行工】程监理?的建设工程应当【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!委托监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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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《。)选用具有国家规定!资质等级的消—防,设计、施《工单位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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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? (?。四)选?用合格的《消防产品和》满足防火性能要【求,的建筑?构,件,、建筑材《料及室内装》修装饰材料;—
— — :(,五)依法应当经【。消防设计审核、消】防验收的建设—工,程未经审核或者【审,核不合格《的不得组织施—工,;未:经验:收或者验收不合【格的不得交付使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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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条 设计单—位应当承担下列消】防设计的质量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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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》 (一)根》据消防法规》和国家工程建设【消防技术标准—。进行消防设》计编:。制符合要求》的消:防,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!家工:程建设消《防技术标准强制【性,要求进?行设:。计;
! 》 (二)在设计】中,选用的消《防产: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!的建筑构件、—建筑材料、室内装修!装饰材料应当注【。明规格、性能等技术!指标其质量要—求必须符合》国家标准《或者:。行业标准《。;,
】 ? , (三)参加【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!工程竣工验》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!计,实施情?况签字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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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:。条 施工》单位: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!工的质量和安—全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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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一!)按:照国:家工程建设》消防:技术标准和》经消防?设计审核合格或者】备,案的消防设计—文件组织施工不【得擅自?改,变,消防设计进》行施工降《低,消,防施工质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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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。。二)查验消防产【品和有防火性能要】。求的:建筑构件《、建筑材料及—室内装修装》。饰材料的质量—。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!防,施工质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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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三)建—立施工?现,场消: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!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!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!育培训落《实动火、用电、【易燃可燃材》料等消防管》理制度?和操作规《。程保证?在建工程竣工—验收:前消:防通道、消防水【源、消防《设施和器材》、,消防安全《标志等完好》有,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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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十,一条 《工程监理单》位应当承担下列消】防施工的《质量监理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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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, (一)按照国【家,工程建设消防技术】标准和经消防设计】审核合格或》者备案的消》防设计文件实施工】程,监理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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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—在消防?产品和有防火性能】要求的建筑构—件、建筑《材料、?室内装修《装饰材料施》工、安装前核查产】品质量证明文—件,不得:同意:使用或者安装不合】格的消?防产:。品和防火性能—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!件、建筑材》料、室?内装修装饰材料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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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三)参!加建设单位》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!验收对建设》工程消防施》工质量签《字确认
】。。
? 第十二条 【 为建设工》程消防设计、竣工】验收提?。供图纸?审,查、安全评》估、检测《等消防技术服—务的机构和人员应】当依法取得》相应的资质、资格按!照法:律、:行政法规、国家标】准、行业《标准和?。执业:标准提供消防技术】服务并对出具的审】查、评?估、检验、》检测意见负》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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