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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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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一条 《 为了加强建设工】程消防监督》管理落实建》设工程消《防,设计:、施工质量》和安全责任规—。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!依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消防法、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】条例制定本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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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条 】 本规定适用—。于新建?。、扩建、《改建(含室》内装修、用途变更)!等建设工《程的消防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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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规定不】适用住?宅,室内装修、村—民自建住宅、—救灾和其他临时性】建筑的建设活—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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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条 建设、设计、!施工、工程》监理等单位应—当遵守消防法规、】国家:消防技?术标准对建设工【程消防设计、施工质!量和安全负》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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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公》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!实施建?设,工程消防设》计审核?、消防验《收和备?。案、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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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条: 除省、自治【区人民政府公安【机关消?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!方人: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!。机,构,承担辖区《建设工?程的消?。防设:计,审核、消防验—收和备案抽查工【作具体分工》由省级?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确定并报公安部消】防局备?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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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【行政区域《。的建设工《程消:。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!收和备?案抽查工作》由其共?同,的上一级《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指定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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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。。实施建设工》。。程消:防监:督管理应当遵循【公正、严格、—文明、高效》的原: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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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六条 建设工程!的,消防设计、施工必】须符合国家工程建】设消防技术》标准
!。 新颁》。布的国家工程建【设消防技术标准【。实施之前建设—工程的消防设—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审核合格或者】备案的分别按原【审,。核意见?或,者备案时的标准执】行
【 ? 第七条 公【安,机关消防《机构对建《设工程进《。行消防设《计审核、消防验收和!备案抽查应当由【。。二名以上执法—人员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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