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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》法,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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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四条 》 立卷责任人—违反本规定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责 令改正;—。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!。行政处分《
— (!一)不按照》规定立?。卷或者未在规定【期限内立卷的;
!
,
! (二)将应当入!卷的:文,书材料据为已有的】;,
! (—三)泄露行》政处罚案《。卷,内容的;
》
,
— —(四)将材》料损坏、遗漏—或,者丢:失,造成:行政处罚案》卷损:失的;
—
》 —(五)应当给予【行政处分《的其他情形
!
第三】十五条 案卷【管理人?员有下列《情,形之一的《责令:改正;情 节严【重的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
》
》 : , (一—)不按照规定归档的!;
! (二)!明知所保《存的:行政处罚案卷面临损!坏可能而不提前【采取 措《施造成损失的—;
【 (!三)泄露行政处【罚案卷?。内容的;《
:
》 : , (》四)不按照》规定借?出、调出行政处【罚,。案卷:的; ?(五)应当给予行】政处分的其他情形】
》
第—三十六条 价格主!。管部门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?上级价格主 管【部门责令改》正,并可以给《予通报批评》
,
?。
— 《(一)?。不制:作或:者不按照《。规定制?作,行政处罚案》。卷的; (二—)损:毁、丢失行政处罚】案卷的;《。
》
!(三)涂改》。。。、伪造行政处—罚案卷的《;
—
【 (四)违反【法律、?行政法规、规章【的规定公布》或者销毁《行,政处: ,罚案卷的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