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四章 案卷利用【 , 》     —第,二十六条《  价?格,。监督检查机构的执法!人,。员因:工作需要可以 查】阅行:政处罚案《卷;经价格监督检查!机构负责人批准【。可以借阅行 —政处罚案卷 — 《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,七,条  上级价格【主管部门可》以查阅或者》调阅下?级,。价格 主管部门【的行政处《罚案卷 — ,   《 , 第二十《八条  其》他价格主管部—门各级司法、纪检】监察机关因 办案需!要经价格监督检查】机构负责人》批准可以查》阅行:政,处罚案 《卷正卷;确需了解副!卷有关内容的经价格!主管:部门负责人批准【 可以查阅》副卷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九条!  :借阅人?、调阅?人归还行政》处罚案卷《时案卷管理 人员应!当检查有无拆封【、短缺、污损等情】况发现问题应当及时!报 告价格监督检】查机构?负责人对受》损文书材料进—行修补并在卷内【 备考表中记录案】卷受:损、修补《情况: ?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条  —查阅案卷是》指查:阅人在指定时—间、地点查看、阅】读 行政处》。罚案卷经价格—监督检查《机构负责人批准可】以对卷?内的:文 书材料进—行摘抄或者复制【   】。  第三十一条【  借阅案卷是指借!。阅人将行政处罚【案,卷,带出保管地点到其他!工作场所查看—、,阅读、摘抄或者【复制借阅一》般不超 过三个【工,作日超过规定—期限的案卷管理【人员应当催》还,。 :   — , 第三十二条 【 调阅案卷是指【上级价格主管部门】将下级价格主 管】部,门的行?。政处罚案卷》。调出查阅、摘抄或者!复制调阅一般不超】过 一个月超过规定!期限的案卷管理【人员应当《催还 》 ,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三条—  立卷责》任人和案卷管—理人员应当严—格遵守保《。。密 制?度不得违反》规定向任何单位【或,者个人提供行政处】。罚案卷或者》泄 露行《政,处罚案卷内容 !。 , ,     查阅、借!阅、调阅人不得向任!何单位或者个人【泄露行政处罚案 】卷,。内容或者提供依【法取得的摘抄—件、复制件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