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服《务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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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九条 从事计】。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!构包括计《划生育技术服务【机构和从事计划生】育技术服《。务的医疗《、保:健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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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计划?生育技?术服务机构是—指依照条例规—。定取得?执业许?可、隶?属同级计划》生育行政部门、具有!。医疗保健性质、从事!计划生育技术服【务的非营利的公益】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!。。各,级计划生育技术【服务机构的事业【经费:。由各级?财政予以《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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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计】划生育技术服—务的:医疗、保健机构是】指已:持有:医疗:机构执业《许可:证,又,依照条例规定设有计!划生育技术服务科】(室)并取得计划生!育技术服务项—目执业许可的医【疗、保?健单:位,
】 第二十》。条 设置乡级以上!从事计划生》。育技术服《。务的机构必须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】委员会制定的机构设!置标:。准,
】 :村级和城市社—。区计划生育》技术服?务机构的设置标【准和审批程序由【省、自治《区、直辖市》人民政府计划生【育行政部门提出【方,案,报同:级,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】国家计划生育委【员,会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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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一条 依【照分级管辖原—则办理计划生育【技术服务机构的【设,置审批、执》业许可审批》和校:验
! , 省、自治区、【。直辖市人民政—。府计划生育行—政部门负责设区【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!技术服务《机,构,的设置审批》、,执业许可审批和校】验;
】 : 设区的市级【地方人民政》府计划生育行政部】门,负责县、《乡级计划生育技术】服务机构的设—置审批、执》业许可审《批和校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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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批准执业【的发给计划》生育技术服》务机:构执业许可证并在】计划:生育技术服务机构】执业许可证上—载明获准《开,展的计划生》。育技术服《。务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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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二条 《 ,乡,级计划生育》技术服务机构除可】以开展条例第七条规!定的计划生》育技术指《。导、咨询外可根【据,从事计划《生育:技,术服务的《机构:设,置标: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!务项目?评审基本标准申请开!展避孕和节育的医学!检查:、放:置和取?出宫:内节育器《、,绝,育术、人《工流产?。术以及与避孕—、,节,育有关的《临床:技术服?务;经设区》的市级地方人民政】。。府,。计,划生育?行政部?门逐:项审查、批准方【可开展?相应的服务项目未经!批准:不,得擅自增《加技术服务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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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三】条 医疗、保健机!构开:展计划生育技—术服务应《当依照?国家:计划生育委》员会制定《。的设置标准内设【计,划生育科(室)由县!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!准在其执业许可【证上载明获准开【。展的:服务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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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:。四条 乡、镇既有!卫生院又有计划生】育,技术服?务站的各自在批准】的范围内开》。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!工,作;:乡、镇已有》卫生院而没有—计划生?育,技术服务机构的不】再新设立《计划生育技术服【务机构但是乡、镇】卫生院内必须—设立计划生育—。技术服务科(—室,)专门?从事计划生育技【术服务工《作并:接受上级卫》。生行:。政部门和计划生育】行政部门的业—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】;乡:、镇卫生院内虽设】有计:划生育技术服务科(!室)但无《。人从事?计,划生育技术》服务或不能满足计划!生育工作《需要的?由所在乡、》镇人民政府、—县级地方人民政府】卫生行政部门—和计划生育》行政部门妥善解决;!。乡、镇既没》有卫生院又没有计划!生育技?术服务机构的—必须设立计划生育】技术服务机构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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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五条 计】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!开展:条例规定的与计【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!疗服务项《目之外的其他诊疗】。业,务应当依照医疗【机构管?理条例的规定—依法:向卫生行政部门申办!。医疗: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接!受卫生行《政部门的监督管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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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六?条 计划生—。育技术服务机构从】。事产前诊断的应当】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!市,人民政府《计划生?。育行政部门同意【后报同级卫生行政】部门审?查批准受理》部门应在规定的【时限内作出决—定书面?通,知申报单位并向【同级计划生育行政】部门通报《作出许可决定的在】规定的时限内—将批准?的单位?。同时:上报卫?生部和国家计划生育!委,员会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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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从事计划生育】技术服务《的机构?使,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!不育症的应根据卫生!部会同国家》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!的使用辅助生育技】术治疗不育症的【管理办?法申办?服务项目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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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获》准开展使用》辅助生育技》术治:疗,不育症服务项目【的机构和技术人【员应当按照使用辅】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!症的技术规范开展】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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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—十七条 计划生】育技术服务机—构设置、执业许【可和校验《依照:计划生育技》。。术服务机构执业管】理办: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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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申报?新设置从事》计划生育技术服【。务的医疗、保—健机构应《当向县?级以上卫《。生行政部《门申请参照医—疗机构管理条例规】定的程序取得设【。置批准书和执业许】可证明文件执业许可!。证上应注明》获准开展的》技术服务项目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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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八【条 ?。从事计?划,生育技术服务的【机构需要变更名称、!场所、?法定代表人、主【要技术?。负责人的《应到原发证部门【登,。记变更因歇业、转】业而:停止从?事,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!必须向原发证—部门办?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应!的许可证明或在医疗!机构执业许可—证,上注销相应的计【。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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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原发证部门在】收到变?。更、注销申请之【日后30《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!定并函?告申请?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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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从事计划生—育技术服务的机【构其执?业许可证明文件【遗失的?应当:自发现执业许—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!起3:0个工?作,日内在所在》地县级的《报纸上刊登遗—失证明后《向原发?。证机关申请补—发未申请补办的视为!。无证
】 ? 第二十九》条 从事计—划生:育,技术服务的机构【应将执业《许可证明、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】准悬挂于明显处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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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从事计划生育—技术服务的机—构应:当自觉?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!。严,格执行国家制定【的医疗技术常规、计!划生育技《术服:务规范及其他有关】的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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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条 计划生—育技术?服务专家《委员会由计划—生育:行政:部门商同级卫—生行政部门》后,提名报同《级人:民政府?审查批?准后设?立,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!。家委员会由》从事计划生育技术】服务和相关医—学专家及计划生育】、卫:生管理专家组成其主!要职责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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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—参与从事计》划,。生育:技术:。服务的?机构的评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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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二)参与【组织计划生育技【术服务人《员的考试、考核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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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《 (三)指导病】残儿医学鉴定、【计划生?育手术并发》症及其?他与:计划生育有关的技】术鉴定;
】
》 》。(四)协《助当地?计划生育行》政部门组织与计划生!育技术服务》有关的科研项—目指导当地》计划生育新》技术推广应用和对计!划生:育,。技术服?务,的指导和《培训;
】
: (】五)参?与计划生育技术【服务:。工作的考核》和,评估;
! : (六)!开展计划生育技术】服务的调研对计【划生育技《术服务的《管理和发展》提出意见和建议;】
! (七)】承担计?划生育行政部—门委托的其他工【作,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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