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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章 服务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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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九》条 从事计—划生育技术服务【的机构包括计划【生育:技术服务《机构和?。从事计划生育—技术服务的医疗、保!健机: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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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计?划生育技术》服务机构是指—依照条例规定取得】执业许可、隶属同级!计划生育行》政部门?、具有医疗保健性质!、从事计划生育技】术服务的非营利【的,公益性全额》拨款事业单位各级】计划生育技》术服务机构的—事业经费由各—级财政予《以保障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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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计】划生育技术服—务的医疗、保健机】。构是指已持有医疗】机,构执业许可证又【依照条?例规定设有计划生育!技术服务科(—。。室)并取得计划生育!技术服务项目—执业许可的医疗【、保健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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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十条— 设置乡级—以上从事计划生【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!须符合国家计—划生育委员会制【定的机构设》置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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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村级和城市社!区计划生《育技术服务机构的】设置:标准和?审批程序由省、自治!区,、直辖市人民—。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!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!民政府批准并—报国:家计:划生育委《员会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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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一》条 依照分级管】辖原则办理计—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!的设置审批、执业许!可审批和《校验
】 省、自治区!、直辖市人民政府】计划生育《行政部?门负责设区的市级】。以,上计划生《。育技术服务机构【的设置审批、执【业许可审批和校验】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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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设区的市级地【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!行政部门负责县【、乡级计划生育技术!服务机构《的设置审《批、执?业许可审《批和校?。验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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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批准执《。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!。术服务?机构执业《许可证并在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】机构执业许可证【。上载明获准开展的】计划生育技》术服务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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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二十二条》 乡级计划生育】。技术服务机构除可】以开展条例第七【条规定的计划生育】技术指导、咨询外可!根,据从事计划》生育技术《服务的机构》设置标准《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!。项目评审基本标准】申请开展避孕和节育!的医学检查、放置和!取出宫内节育—器、绝育术、人工】流产术?以及与避孕、—节育有关的临床技】。。术服:务;经设区》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!计,划生育行政部门【逐,项审查、批准方可开!展相应的服务项【目未经批准不得擅】自增加技术服务项目!
【 :。 第二?。十三条? 医疗《、保健机构开展计划!生育技术《服务应当依》照国家计划生育委】。员会制定的》设置标准内设计【划生育科(室)由县!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卫生行政部门审查】批准在其执业许【可证:上载明获准开展的】服务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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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二十四条 — 乡:、镇既有卫生院又有!计划生育技术服务】站的各自《在批准?的范围内《开展计划生育技【术服务工作;—乡、镇已有卫生院而!没有计?划生育技术》服务机构的不再新设!立计划生育》技术服务机构—但是乡、镇》卫生院内必须设立】计划生育技术服【务科(室《)专门从《事计:划生:育技术服务工作并接!受,上级:卫生行政部门—和计:。。划生育行政部—门,。的业务?指导和监督管理;乡!、镇卫生院内虽【设有计划生育技【术服务科《(室)但无人—从事计划生》。。育,技术服?务或不能满》足计划生《育工作需《要,的由所?在乡:、,镇人民?政,府、:县级地方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】部门和计《划生育?行政部门妥善解【决;乡、镇既—没有卫生院又没【有,计划生育《技术服务机构—的必须设立计划生育!技术服务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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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!条 计划生育技】术服务机构开展条】例,规定:的与:计划生?育有关?的,临床医疗服务项目】之外的?其他诊疗业务应【当依照医疗机构【管理条例的》规定依法向卫生行】政部门申办医疗机】构执业许可证并接受!卫生行?政部门的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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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六条 !计,划生:育技术服《务机构从事产—。前诊断的应当经【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人民政府计划—生育行政《部门同意《后报同级卫生行【政,部门:审,查批准受《理部门?。。应在规定的时限内】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!。报单位并向同—级计划生育行—政部门通报作出许可!。决定的在规定的时】限内:将批准?的单位同时上—报卫生部和国家【计划生育委员—会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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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从事计划生育技【术服务的机构—使用辅助《生育技术《治疗:不育症的《应根据?卫生部会同国家【计划生育委员—会制定?的使用辅助生—育技术治疗》不育症的管》理办法?申办服务《项目申请《
! 获准?。开展使用辅助生育】技术治疗不育症服务!项目的机《构和技术人员—应当按照《使用辅助生育—技术:治疗不育症》的技术规范开—。展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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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七条 计划】生育技术服务—。机构设?置、执业许可和校】验依照计划生育技术!服务机构执》业管理办法执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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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申报?。新设:置从事?计划生育《技术:服务的医疗、保健机!构应当向县级以上】卫,生行政部门申请参】照医疗?机构管理条例规【定的程序取得—设置:批准书?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!执业许可证上应注明!获准开展的技术服】。务项目
! 第二十【八条 从事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!机构需要变更—名称、场所、法【定代表人、主要技】术负责人《的应到原发证部门登!记变更因歇业—、转业而停》止从事计《划生育技术》服务的必须向—原发:证部门办理》注销登记《收回相?。应的:许可证明或在医疗机!构执业许可证—上注销相应的计【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!
! 原发证《。。部门在收到变更、】。注销申请之日后3】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!决定并函告申—请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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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从事计划生育技】术服务的机构其【执,业许可证明文—件遗失的应》当自发现执》业许可证明文件【遗失之日起30个工!作日:内在所在地》县级的?报纸上刊登遗失【证,明后向原《发证机关申请—补发未申请补办的】视为无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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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九条— , 从事?。计划生育技术服【务的机构应将执业许!可,证明、服务项目【和收费标准悬挂于】明显处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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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从事计划生育技【术服务的机》构应当自觉遵守【有关法律、法规严】格执:行国家?制定的医疗技术常】规、计?划生育技术服务【规范及其《他有关的制度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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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三十条? 计划生》育技术服务专—家委员会由计划生育!行政部门商》同,级卫:生行:。。政部门后提》名,报同级人民政府【审查批准后设立计划!生,育技术服《务专家委员会由从】事计划生育技术【。服,务和相关《医学专家及计划生育!、卫生管理专—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!
!。 (一)】参与从事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】的机构的《。评审;
! 【 (二)参》与组织?计划生育《技术服务《人员的考试、考核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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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三》)指导病残》儿医学鉴定、计【划生:。育手术并发》症及其他与计划生】育有:关的技?术鉴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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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》四)协助当地计划生!育行政?部门组织与计划生育!技术服务有关的【科研项目指导当地计!划生育新《技术:推广应用和对计划】生育技术《服务的指导和—。培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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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》(五)参与计划【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!考核和评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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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六)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!务的调研《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!的管理和发展—提出意见和建议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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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七)承担《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,委托的其他工作任】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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