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。集体合同审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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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十二条》 集体合同—。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!或变更后应》当自双方首》席代表?签字之日《起10日内由用人单!位一方将文本—一,式三份?报送劳动保》障行政部门》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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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劳动?保障行政部门—对报送?的集体合同或—专项集?体合同?应当办理登记手【。续
【 第四十三】条 : 集体合同或专项】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!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!。。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!部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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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—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!省、自治区》。、直辖?市的用人单位的集】体合同应当报送劳】动保障部或劳动保】障部指定的》省级劳动保障行政】。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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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四十四条 劳动!保障行政部门—。。应当对报送的集【体合:同或: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!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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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》一)集体《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!是否符合法》。律、法规《和规章规定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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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集体协!商程序是否违反【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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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》三)集体《合,同,或专项集体合同【内,容是否与国家—规定相抵触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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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—十五条 劳动保】障行政部门对集【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!同有异议《的应当?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!5日内?将审查?意见书送达双方协】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!当载明以下内容【
—。 , ?。 (一)集】体合同或《。。专项集体合同—当事人双方的名【称、地址;
【
】 《(二)劳动》保障行政部门收【到集体合同或专项】集体合同《的时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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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。 》。(三)审查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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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?作,出审查意见的—时,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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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审查意?。见书应当《加盖劳动保障—行政部门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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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。六条 用人单位与!本,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!行政部门提出异议】的事:项经集体协》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!或,专项集体《合同的用人单位【一方应?当根据本规定第四十!二条的规定》将文本?。报送劳动《保障:行,政部门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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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四》十七条 《 劳:动保障?行,政部门自《收到到文《本之:日起15日内未提出!异,。议,的集体合同》。或专项集体合同即】行生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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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八条 】生效:的集体合同》或专项集体合同【应当自其生效之【日起由协商代表【及,。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!方全体人员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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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九?条 集体协商过】程中发生争》议双方当《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!当事人一《方或双方可以书【面向劳动保障行【政部门提《出,。协调处理《申请;未提出申请的!劳动保障行》政部门认为》必要时?也可以进行协调处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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