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?六章 集体》合同审查
》
:
【。 , 第四十《二条 集体合同】或专项集体合—同签订或变更后【应当自双方首席【代表签字之日起10!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!将文本一式三份报】送劳动保障行政【部门审查《
》
: 劳《动保障行《政部门对报送的集】体合同或《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!理登记手续
!
》 第四十三条 【 集体?合同或专项集体【合同审?查实行属地管辖具】体,管辖范围由》省级劳动保障行政】部门规定《
— 中央—管,。辖的企业以及—跨省、自《治区、直《辖市的用人单位【的集: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!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!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!行政部门《
! 第:四,十四条 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】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!同或专项集体合同】的下列事《项,进行合法性审—查
:
:
:
【 (一)集—体协商双《方的主体资格是【否符合法律》、法:。规和规章规》定,;,
:
》 》 (二)集体协商!程序是否违反法律、!法,规,、规章规定;
!。
》 ? (《三)集体合》同,或专项?集体:合同内容是》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!
! 第四十《五条 劳动保障行!政部门对集体合同】或专项集体合同有】异议的应《当自收到文本之【日起15日内将【审查:意见书送《达双方协《商代表审查意—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!容
】 (】。一)集体合同或专项!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!的名称?、地址;
!
】 (二?。)劳动保障行政【部,门收到集体合—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!时间;?
,
:
《 : (—。三)审查意见—;
—
: ? (四—),作出:审查:意见的时间
】
— 审查意见》书应当加《盖劳动保障行—政部门印《章
—
》第四:十六条? 用人单位与本单!位职工就劳》动,保障行政部》门提出异《议的:事项经集体协商【重,新签订集体》合同或?专项集体合同—的用人单位一方应当!。根,。据本规定第四十二】条的:规,定将文本报送劳【动保障行政》部门审?查
:
【 第四十七—条 劳动》保障行?政,部门自收到到文【。本之日起《15日内未提出【异议的集体合—。同,或专:。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!。
:
第!四十八条 —生效的集《体合同或专项—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!效之日起由》协商代表及时以适】当的形式向本—方全体?人员公?布
【 : 第四《十九条 集体【协商过程中发—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!能协商解决的当【事人一方或双方可】以书面向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!。。出协调处理申请;未!。。提出申请的劳—。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!必要时也可以进行】协调处理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