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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。 第:四章: 集体协商》程序: —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二条  集体】协商任何一方均【可就签订集体—合同或?专项集体《合同以?及相关事宜以—书面形?式向对方《提,出进行集体协商的】要求  !  : ,一方提出《进行集体协商要求】的另:一方应当在收—到集体协商要求之】日起20日内—以书面形式给以回】应无正当理由—不得拒绝进》行集体协《商   !。  第三十三条 】 协商代表》在协商前应进—行下列准备》工作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一)熟悉与》集体协?商内:容有关的《法律、?法规、规《章和:制度; 】 ,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(二)了解与集!体协商内容有关的】情况和资料收集用】人单:位和职工对协—商意向?所持的意见;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《。)拟定集体协商议题!集,体协:商,议题可由《提出协?商一方起草》也,可由双方指派—代表共同起草; 】 ? ,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四)—确定集体协商的【时,间、地点《等事项; 】 ,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)共【同确定一名非—协,商代表?担任集体协》。商记:录员记录员应—保持中立、公正并】为集:体协商双方保—密  】  : 第:三十四条  —集,。体协: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!表,轮流主持并按下【列程序进行 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一)宣布】议程和会议纪律【; : , 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一方!首,席代表提出协商【的具体内容和要求】另一:方首: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!作出回应; 】    —   ?。  (三)协商双】方就商?谈事项发《表各:自意见开《展充分讨论; 】 ?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, (四)双方首席代!。表归纳意见达成一】致,的,应当形成集》体合同草案》或专项集体合同【草案由双方首席代】表,签,字 《 ?    《第,三十五条《  集体协商未达成!一致意?见或:出现:事先未预料的—问题时经双》。方协商可以中止协】商中止?。期限及下《次协商?时间、地点、内容由!双方商定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