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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【 集体协商代—表 《    】。 第十九条  【本规定所称集体【协商代表(以—下统:称协商代《表)是指按照法【定程序产生并有【权代表本《方利益进行集体协】商的人员 》 :     集体!协商双方的代表【人数应当对》等每方至少3人【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!表 【。。    第二—十条:  职工一方的协商!代表由本单》位工会选派》未建立?工会的由《本单位职《工民主推《。荐并经本单》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!  【   职工一方的首!席代:表,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!任工会?主席可以书》面委托?其他协商《代表代理首席—代表工会《主席空缺《的首席代表》由工会主《要,。负责:人担任?未建立工会》。的职工一方的—首席代?表,从协商代表中民【主推举产生 】 ,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一条  用人单位一!方的协?商代:表由用?人单位?法定代表人》指派首席代》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!担任或由《其书面委《托的其他管理人员】担任 》 ,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二条 —。 协商代表履行【职责的期《。。限由:被代表方《确,定, 》    《 第二?十三条?  集体协商双【方首席代表》可以书?面委托本单位以【外的专?业人员作为本—方协商代《表,委托人?数,。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!三分之一 ! ,    首》席代表不得由非本】单位人员代》理   !  第二十四条  !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!职工协商代表—。不得相互兼任 ! ? ,   第二十五条 ! 协商代表应履【行下列职责》 ,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一)参加!集,体,协商:;   !。 ,  :   (二》)接:受本方人员》质询及时向本—方人员公布协—商情况?。并,征,求意见; 】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》提供与集体》协商有关《的情况和资料;【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)代表本!方参加集体》协商争?议的处理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五)监督集体!合同:或专:项,集体合同的履行;】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法律、》法规和规章规定【的其他职《责 【   ? 第二十六条 【。 协商代《表应: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!。生产、工作秩序不】得采取威胁》、收买、欺骗—等行为 【     —协商代?表应当?保守在集体协—商过程?中知悉的用》人单位?的,商业秘密 》     !第二十七条 — 企业?内部的协商》代表参加《集体协?商视:为提:供了正常《劳动: :  》。   第二十八条】 , 职工一方协商【代表在其履行—协商:代表职?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!的劳动合同》期限自动《延长:至完:成,履行协商代表—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!情形之一的用人【单,位不得?与其解?除劳:动合同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严【重违反劳动纪—律或用人《单位依法制》定的规章制度的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【)严重失职、营【私舞弊对《用人单?位利益?造,成重大损害》的; 》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被依法追【究刑:。事责:任的  !   职《工一方?。协商代?表履行协商代表职】责期间用《人单位无《正,。当理由不得调整其】。。工,。作岗位 《 ? ,   ?  第二《十,九条  职工一【。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!第二十七条、第二】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!。单位发生《争议的可以》向,当地劳动争议—仲,裁,委员会?申请仲裁 !  :  : 第三?十,条,  工会《可以:更换职工一方—协商代?表;未建立》工会:的,经本单位《半数以上《职工同意可以更【换职工一方协—商代表 》     用!人单位法定代—。表人:可以更换《用人单位《一,方协商?代表 【     第三十一!条  协商代表因更!换、辞任或遇有不可!抗力等?情形造成空缺—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!5日内按照本—规,定产生新的代表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