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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 第三章 集—。体协商?代表 !     第—十九条  本规定所!称集体协商代表(以!下统称协《商代表)是指按照】法,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!表本方利益进—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!    】 ,集体协?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!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!并各确?定1名首席代表 】 , 《    第》二十条  职工一方!的协商代表由本【单位:工会选派未建—立工会的由本—单位: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!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!意   !  职工一方的首席!代,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!担任:工会主席可以—书面委托其他协商】代,表,代理首?席代表工会主席【空缺的首席代表由】工会:。主要负责《人,担任:未建:立工会的职》工一方?的首:席代:表从:协,商代:表中民主《推举产?生, ? :   ?  :第二十一条  用】人,。单位一方的协商【代表由用人单位【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!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!人担任或由其—书,面委托的其他管理】人员:担任 《 ?     》第二:十二条  协商代表!履行:职,责的期限《由被代?表方确定 —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三【条  集体协—商双方首席代—。表可以书面委—托本单位以外的【专业人?员作为本方协—商代表委托人数【不得超过本方代表】。的三分之《一   ! , 首席代表不得由非!本单位人员代理【 ? ?   ? 第二十四条  】用人:单位协?。商代表与职工协商】代表不得相互兼【任 — ,   ? 第二十五条  协!商,代表应履行下列职】。责 —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。(一)参加集体【协商:;, ?  《 ,   ?   (《二)接受本方人员质!询及时向本方—人,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!求意见;《  【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提?供与集?体协商有关的—情况和资料; 】 :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四)代表!本方参加集体协【商争议的处》理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五!)监督集体合同【或专项集体合—同的履行; —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六)法律、—。法规:和规章规定》的其他职责 】 :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六条?  协商代表应当】。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!产、工?作秩序不得》采取威胁《、收买、欺骗等【行为  !   协商代表应当!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!。中知悉的用人单【位,的商业秘《密 : 》    《第二十七条 — 企业内部》的协商?代表参加《集,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!常劳动 》 ?     第—二,。十八条  职工【一方:协商代表《在,其履行协商代表职】责期间劳动》合同期满《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!延长至完成履—行协商代表》职责:之,时除: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!用人单位不得与其】解除劳动合同 【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严重违—反劳:动纪律或用人单位】依法制定的规章【。制,度的; —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严重失—职,、营私舞《。弊对用人单位利益】造成:重大损害的; 【 :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三)被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的 】   》。  :职工一方协商代表】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!间用人单《位无正?当,理由不得《调整:其,工作岗位 !    《。 第二十九条  】职,。工,一方协?商代表就《本规定第二》十七条、第二—十八条的规定与【用人单位发生争议】的,可以向当《地劳动争《议仲裁委员会申请】仲裁 》     【第,三十:条  工会可以【。。更换:职工一方协》商代表;未建立工】会,的经本单位半数【以上职?工同:意可以更《换职工一《方协商代表 !    》 用人单位法—定代表人可以更换】用人单位《一方协商代》表, — ,   ?第三十?一条  协商代表因!更换:、辞任或《遇有不可抗力等【情形造成《。空缺的应《在空缺之日》起15日内按—照,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