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五章监督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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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四条【 基金会登记管!理,机关履行下列监督】管理职责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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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【。一)对基金》会、:境外基金会代—表机构?实施年度检》查;
—。
【 (二)对基金!会,、境外基金会代表机!构依:照本:条例及?其章程开展》活动的情况》进行:。日常监督《管理;
【。。
! (三)《对基金会《、境外?基金会代表》机构:违反本条例的—行为依法《进行处罚
【
《。 第三》十五:条 基金会业务!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!。督管理职《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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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一)指》导、:监督基金《会、境外《基金会代表机构【依据法律和章程【开展公?益活动;
】
】 (二《)负责基金会、境】。。外基金会代》表机构?年,度检查的初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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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三)》配合登记《管理机关《、其:他执法部门查—。处基金会、境—外基金会代表—机构:的违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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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三十六条 —基金会、境外基金!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!年3月31日—前向登记管理机关】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!告接受年度检查【年度工作报》告在:报送登记管理—。机关前应当》经业务主管单位【审查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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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年:度工:作报告应当包—括财务会计报—。告、注册会计师审】。计报:告,开展募捐、接受【捐赠、提供资助【等活:动的情况以》及人员和机构的变】动情况等
【
【第三十七条 —。 基金会应—当,。接受税务、》会计:主管部门依法实施】的税务监《督和会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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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】会,在,换届:。和更换法定代表人】之,前应当?进行财务审计
】
— 第三十八条【 基《金会、境外基金【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!过登记管理机关【的年度检查》。后将:年度工作《。报告在登《记管理机关指定的】媒体上?公布接受社会公众】的查询、监督
【
】 第三十九条—。 捐赠人有【权向基金会查询捐赠!财产的使用、管理】情况:。并提出意见和—建,。。议对于捐《赠人的查询基—金会应当《及时如实《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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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!。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!捐赠财产的捐—赠人有权要求基金】会,遵守:。捐,赠协议或者向—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!赠行为、解除捐赠协!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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