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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》监:。督管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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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十四【。条, 基金》会登记管理机关履行!下列监督管理—职责
! , 》。。 (一)对》。基金会、境》外基金会《代表机构实施年【度,检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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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】)对基金会、境【外基金?会代表机构依—。。照本条例及其章程】开展活?动的情况进行—日,常监:督管理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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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, (三)对基金【会、境外基金会代】表机构违反本条【例的行为依》法进行?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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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》五条 《基金会《业务主管单位—履行下列监督—。管理职责
》
! (》。一)指导、监—督基金?会、境外《基金会代《表,机构依据《。法律和?章程:。开展:公益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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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二》),负责:基金会、境外基金会!代表:机构年度检查的初】。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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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三》)配合登记管—理机:关、其他执法—部门查处基》金会、境外》基金:会代表机构的违【法行为?
》
, 第三十六条! 基金会、【境外基金会》代表机?构应当于每年—3月:。31日前《向登记管《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!工作报告接受年度】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!。报送登记《管理机关前应当【经业务主管》单位审查同意—
【。。 , 年度工作报【告应当?包括财务会》计报告、注册会【计师审计报告开展】募捐、接受捐—赠、提供资助—等活动的《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!的变动情况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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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七条 《基:金会应当接》受税务?、会计主管部门依】法实:施的税务监督和会】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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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基:金,会在换届和更—换法定代表人—之前:应,当进行财务审计
】。
—。 : 第三十《八条 基金会、!境,外基金?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!过登记管理》机关的年度检查后】将年度工作》报告在?。登记管理《。机关指定的》媒,体上公布接》受社:会公:众,的查询、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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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三十九?条 捐》赠人:有权向基金会查询捐!赠,财产的使用》、管理情《况并提出意见和建】议对于?捐赠人?的查询基金会应【。当及时如《实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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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基金《会违:反,捐赠协议使用捐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】。权,要求基金会》遵守捐赠协议—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!撤销捐赠行》为、解除捐赠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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