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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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条 未经—登记或者被撤销登】记,后以基金会、基金会!分,支,。机构、基金会—代表机构或者境【外基金会代表机构】名义开展活动的【由登记管理》机关予以取缔没【收非法财产并向社】。会公告
! 第四十一条! :基金?会、基金会分支机构!、基金会代表机【构或者境外基—金会:代表机?构,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登记《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登!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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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—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!假骗:取登记的或者自取】得登记证《。书之日?起12个月内未按章!程规定开展活动的】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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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符—合注销条《件不按照《本条例?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!仍继续开展活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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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十二】。条基金会、基【金会:分支:。机构、基金》会代表机构或者【境外基金会代表【机构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—。由,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!告,、责令停止活动【;情节?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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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》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!旨和公?益活:动的业务《范围进行活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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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在】填制会计凭证、登记!会计账簿、编制财】务会计报告中—弄虚作假《的;
】 【 (三)不按照规定!办理变更登记—的;:。
— 《 (》四)未按照》本条:例的规?定完成公《益事业支出》额度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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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五—。。)未按照本条—例的:规定:接受年度检查或者】年度检查不合格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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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。 (六)不履—行信息公布义务或】者公布虚假信息的】
】 :基,金会、境《。外基金会代》表机构有前》款所列?行为:的登记管理机关应】当提请税《务机关责令补交违法!行为存续期间所【享受的税收减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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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三条 !基金会理《事会:违反本条例》和章:程规定决策不当【致使基金会》遭受财产损失的参】与决策的理》事应当承《担,相应的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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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基金?会理事、《监事以及专职工作】人员私分、侵占【、挪用?基金会财产》的应:当退还?。非法占用的财产【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,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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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四条 】 基金会、境外】基金:。会代表机构被责【令停止活动的由【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!登记证书、印章和】财务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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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四:十五条? 登记管—理机关、业务主管单!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!、玩忽职守、—徇私舞弊构成犯罪】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;尚不?构成犯罪的》依法:给予行政《处分或者《纪律处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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