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要】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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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4.1 整【。机性能要求
【
4.】1.1 》通用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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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4.1.1.1 ! 用户?信息传输《装,置(以下简》称传输装置)的主】电源宜采用》。2,20V50》Hz交流电源
【
,
【 4.?1.1.2》。 传输装置应具】。有中文功能》。标注用?文字显示信》息时:应采用中文
!
—4.1.《1.3 传输装置!应通:过指示灯《(器)或文字—。显示方?式明确指示各类信息!的传:输过程、传》输成功或《失败等状态在—使用指示灯方式指示!信息传输状态时宜采!用指示灯闪》烁方式?指示信息正》在传输中常亮方【式指:示信:息传输成功
【
】4,.1:.1.4 传输装!置应具有信息重发】功能信息重发机【制应满足GB/T !26875.—3-20《11中6《。.5的要《求传输装《置,在传输信息失败后】应能发?出指示传输信—息失败或通》信故障的声》信号
《
,
》 4.1.1.】。5 传《输装置与监控中心间!。通信线路(链路)的!接口其物理特—性和电特性应符【合相应的国家标【准
! 4.1.—1.6 传输装】置与监控中》心间的信息传输通】。信协议应《满足GB/T 【26:875.《3-:2011的要求【
,
《
,4.1.《2 火灾报警信】息的接收和传输【功能
! 4.1.2.!1, 传输装置应【能接收来自联网用】户火灾探测》报警系?统的火?灾,报警信息并》在10s内将信息传!输至监控中心—。
! 4.1.2—.2 传输—。装置在传输火灾报】警信息期间》应发出指示》。火灾报?警,信息传输的光信号】或信:息提示该光信号应在!火灾报警信息传输】成功或火灾探测【报警系统复位—后至少保持5—min?
《
: : 4.1.2【.3 传输装置】在传输除火》灾报:警和手动报警信【息之外?的,其他信息期》间及在进行查岗应】答、装置自检、信息!查询等操作期间【如火灾探测》报警系统《发出火?灾,报警信息《传输装?置应:能优先接收和传输火!灾报警?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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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—3 建筑消防【设施运?行状态信《息的接收和传输功】能
—
4—.1.3.1— 传输《装置:应能接收来》自联网用《户建筑消防设施【的按:GB 5044【。0附录A中所列的】。运行:状态信?息(火灾《报警信息《除外:。)并在10s内【将信息传输》至监控中心》
》
: :。 4.1.》3.2 传输装】置在传输建》。筑,消防:设施运行状态信【息期间应发出指示】信息传输的光—信号或信息》提示该光信号应在信!息传输?成功后至少保—持5:。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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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4?.1.4《 手动报》警,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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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!.4:.,1 传输》装置应?设置手动报警按【键(:钮,。)当手动《报,警,按键(钮)动作时传!输装置应能在—1,0,s内将手动报—警信息传送至监控】。中,心
—
4.1】.4.2 》 ,传输装置在》传输手动报警信【息期间应发出—手动报警状态光信号!该光信?号应:在信息传输成功【后至少保持5m【in
】 4.1.】4.3 传输装】置在传?输火灾报警信息、建!筑消防设施运—行状态信息和其他】。信息期间及在—进行查岗《应答、装《置自检、信》息,查询等操作》期间:应能优先《进行手动报》。警操作和手动—报警信息传》输
《。。
,
4.1.—。5 巡检和查岗功!能
—。
? 4.1.5【.1 传输装置】应能接收监控—中心发出《的巡检?指,令并能根据指令【要求将传输装置【的,。。。相关运行状》态,信息传?。送至监控中心
!。
《 : 4.1《.5.?2 传输》装,置应:能接收监控中心发】送的值班人员查岗】指令并能通过—设置的查岗应答【按键(钮)进行应答!操作传输装置—接收:。来自:监控中心的查岗【指令后应发》出查岗提示声、光】信号声信号应与【其,他,提示有明显区别【该声、光信号应【保持至查岗应答操】作完成在无》应答情况下》声、光信《号应保持《至接收并执行来自监!控中心的新指令或】至少保持10—m,in
4!.,1.6 本机故】障报警功能
!
? : 4.1《.,6.1 《 传输?。。装置:应设置独《立的本机故障总指】。示灯:该故障?总指示灯在传输【装,置,存在故障信号时应】点亮:
》
4—.1.6.》2 当发生下列故!障时传输装置—应在100s内发】出本机故《障声、光信号并指】示故障类型
】。
】 a)传—。输装:置与监?控中心间《的通信?线路(链《路)不能保》障信息传输;—
】 —b)传输装置与【建筑消防设施—间,的连接线发生断【路、短路《和,影响功能的》。接地(短《路时发出报警信号除!外,);
】 : : c)给【备用:电源充电的充电器】与备用?。电源间连《接,线的断路、短路;
!
《
【 d)备用电【源与其负载间连接】线的断路、短路
!
! 本《机故障声信号应【能手动消除再—有,故障发生《时应能再启动;本】机故障光信号应保持!至故障排除
!
】 对于b)~d)!类故障?传输:装置应?在指示出该类故障】后的60s》内将故障信息传送】至监控中心》
,
!。4.1.6.—。3 传输装—置,的本机故障信—号在故障《排除后可以》自动或手动复位【手动:复位后?传输装置应在100!s内重新显示—存在:的故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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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》1.7 自检【功能
?
!传输装置《应有手动《检查本?机面板所有指示灯】、显示器《、音响器件和通信】。链路是否正常的功】。能
:
?
4.1》.8: 电源性能—
】 4.1.8.】1 ?传输装置《。应有主、《备电源的工》。作状态?指示:主电源应有过流【保护措施《当交流供电电压变动!幅度在额定电压【。(220V)的【85%?~110%范围内】频率偏差不》超过标准频率—(50Hz)的【±1%时《传输装置应能正【常工作
【
—4.1.8.2【 , 传输装置应有【主电源?与备:用电源?之间的自动转—换,装置:当主电源断电时【能自动?转换:到,备用电源;主—电源恢复时能自动】转换到?主电源主《、,。备,电源的转换不应使传!输装置产生误动作备!用电源?的电池容量应能【提供传?输装置在正常监视状!态下至少工》作8h
!4.1.9 — 绝缘性能
!
? , 传输装》置有绝缘要求的外】部带电?端子与?机壳间的绝缘电【阻值不应小于—。20MΩ;电源输入!。端与机?壳间的绝缘电—阻值不应小于50M!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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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《.,1,0 电气强度【性能: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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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—输装置的电源—插头与机壳间—应能耐受住频率为】50Hz有效值【电压为1250V的!交流电压历时1mi!n的:电气强度试验试【验期间传输装置【的击穿电流》不应大?于20?mA:试验后传输装—置的功?能应满?足4.1《.2~4.1—.7的要求
【。
,。
4.》1.:11 ? ,电磁兼容性能
!
传】输装置应《能,适应表?1所规定条件—。下的各项《试验要求试验期间传!输,装置应保持》正常监视状》态;试验后传输【装置的功能应满【足4.1.2~【4,.1:.7的要求
】
?表1 电磁—兼容性能《试验条件
【
】
4】.1:.12 气—候环境耐受》性
?
》 传输》装,置应能耐受》住表2规《定的气候环境条件】。下的各项《试验:试验期间传》输,装置应保持正—常监视?状态;试验后传输】装置应无涂覆层【破,坏和腐蚀现象其【功能应满足4.1.!2~4.1.7的】。要求:。
表【2 气候环—境试验条件
】
【
4.1.—1,3 机械环境耐受!性
—
传输装置!应能耐受住表3【规,定的机械环境—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!验期间?。传输装置应保持正常!监,视状态;试验后传输!装置不应有机械【损伤:和紧固部位松动现】象其功能应满足【4.1.2~4【.1.7的要—求
:
表—。3 机械环—。境试验?条件
【
《。
4《.1.14 软】件要求
《
— 4.1—.1:4.1 程序应】贮存在RO》M、EPRO—M、E2PR—OM、?FLASH》等不易丢失信—息的存储器中
】
《 , 4.1.1】4.2 每个【贮存文件的存储器上!均应标?注文件号码
!
,。
4.1.!1,4.3 》。手,动或程?序输入数据时—不论原状态》如何都不应引起程序!的意外执行
—
》 《4.1.1》4.4 软—件应:能防止非《专门人员改动—
】 4.1.1【4.:。5 ?制,造商应提交》软件设计资料资【料内容应能》充分证明软》件设:计符合标准》要求并应至少包括】软,。件功能?描述文件(如流【程图或结《构图)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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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—.,。。15 《操作级别
】
,
《 传输装置的操作】功能应符《合表4规定》的操作?级别:要求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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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4 传输】装置操作级别划分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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