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4  【。要求 ! 4.1—  整机性能要【求,。 】4.1.《1  通用要—求 —     4.【。。1.1.1  用】户信:息传输装置》(以下简称传输【装置)的主电源【宜采:用2:。20V50Hz交】流电:源 【   ? 4.?1.1.2  【传输装置应具有【中,文功能标注用文字】显示信息《时应采?用中文 】     4.【。1.1.《。3,。  传输装置应【通过指示灯》(器:)或文字显》示方式?明确指示各》。类,信息的传《输过程、《传输成功或失败等】状,态在使?用指示灯方》式指示信息传输状】态时宜采用指示【灯闪:烁方式指示信—息正在传输中常亮方!式指示?信息传输成功 【 ?。 :    4.1.】1,.4  《传,输装:置应具有信息重发】功能信息重发机制】应满足GB》/T 268—75.3-20【11中6《.5的要求传—输装置在传输信【息失败?后应能发出指示传输!信息:失败或?通信:故障:的声信?号 :   【 , 4.1.1.5】。。  传输装置与【监控中心间通信【线,路(链路)的接【口其:物理特性《和电特性应》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!  【 ,。  4.1.1.】6  传输装置与】监控中心间的—信息传输通信—协议应?满足GB《/T 26》。87:5.3-2011的!要求 4!.1.2  火【灾报警信息的—接收和传输功能 !  》。   4.1.【。2,。.1  传》输,装置:。。应能接收《来自联网用户火灾探!测报警系《。统,的火灾报警信息并】在10s内》将信息传输至监【控,中心 《 ?     4—.1.2.2—  传输装置在传输!火灾:报警信息期》间应发出指示火【灾报警信息传输【。的光信号或信息提】。示该光信《号应在火灾报警【信息传输成功或【火灾探?测报警系统复位【后至少保持5min! — ,   4《.1.2.3 【 传输装置在—传输除火灾》报警和手动》报警信息之外的其他!信息期间《及,。在,进,行查岗?应答、装置自检、信!息查询等《操作期间《如,火灾探测《。报,警系统发出火灾报】警信息传输》装置应能优先接收】和传输?火,灾报:警信息 !4.1.3  建筑!消,防设施运行状态【信息的接收和传【输功能?    ! 4.1.3.1 ! 传输装置应—能接收来自联—网用户建筑消防【设施的按GB 【5,0,440附录A中所列!的运行状态信息(】火灾报警《信息除外)并在【10s内将信—息传输至监控中心 ! 《。     4.1.!3.:2  传输》装置在传输建筑消防!设施运行状态—信息期间应发出【指示信息传输的光】信号或信息提—示该光信号应—在信息传《输成功后《至少:保持5mi》n 4.!1.:4  ?手动报?警功能 【 ,   ?  4?.1.4.1  】传输装置应设置【手动报警《按键:(钮)当手动报警按!键,(钮)动作时传输装!置,应,能在10s内—将手:动报警信息传送【至监控中心 !。     4.1!.,4.2  传输【装置在传输手—动,报,警信息期间应发出手!。动报:警状态?光信号该光信号应】在信息传输》成功后至少保持5m!in 》。 ?    4.1.】4.3  传输【。装置在传输火—灾,报警信息《、,建筑消防设施—运行状态信息和【其他信息期间—及在进行查岗应答】、装置自检》、信息查询》等操作期间应能优】先进:行手动报警》操作和手动报—警信息传输 ! 4?.,1.5  》。。巡检:和查岗?功能 】    4》.,1.5.《1  ?传,输装置应《。能接收监控中心【发出的巡检指令【并能根据《指令要求将传—输装:置的相关运行状态信!息传送至《。监,控中心 !    4》.1.?5.2 《 传输装置》应能接收《监,控中:心发送的值班人员查!。岗,指令并能通过设置】的查岗应答按键(】钮)进行应答操作】传输装置接收来【自监控中心的查岗】指令:后应发?出查岗提示声、光信!。号,声信号?应与其他《提示有?明显区别《该声、光信号应【。保持至查岗应答【操作完成在无应答】情况下?。声、光信号应保持】至,接收并?。执行来自《监控中心的新指令】或至少保持10mi!n : , 4.1.6! , 本机故《障,报警功?能,   】  4.1.6.1!  传输装置应【设置独立的本机故】。障总指示灯该—故障总指示》灯在传输装置存在故!。障信号时应点—亮,。。  【   ?4.1?.6.2《  当发生》下列故障时传输装置!应在:100s内发出【本机故障声》、光信号并指示【故障类?。型 ?。 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a)传输装!置与监控中心间的】通信:。线路:(链路)不能保障】信,。。息传输?; 《 ?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b)传?输装置与建筑消防】设施间的连接线发】生断路、短》路和影响功能的【接地(短路时—发出报警信号除【外); !  :。    《  c?)给:备用电源《充电的充电器与备】用电源间连接—线的断路、短—路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d)备用电源与其】负载间连接线的断路!、短路 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本机故障声信号】应,能手动?消除再有《故障:发生时应能》再启动;本机故障光!信号应保持》至,故障:。排,除 《  《。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对于b)~d)类!。。故障传输装置应在】指示出该类》故障后的60s内将!故障信息传送—至监:控中心 —     4】.1.6.3—  :传输:装置的本机故—障信号?在故障排除后可以】自,动或手动复位—手动复位后》传输:装置应?在100s内重【新显示存在的—故,障 4】.,1.7  自检功能! ?    — ,传,输装置应有手—动检查本《机面板所有指示【灯、显示器、音响器!件和通信链路是否】正常的功能 ! 4.1.8  !电源性?能 :   【 , 4.1.》8.1  传输【装置:应有主?、备电源的工作状】态指示主电源—应有过流保护—措施当?交流供?电电压变动幅度在】额定电压《(2:20V)的85%~!1,10%?范围内频率偏差不】超过标准频率(50!Hz)?。的±:1%时传输装—置应能正常》工作 —     4.1!.8.2  传【输装置应有》主电源与备用电【源之间的自》动转换装置当主电】源断:电时:能自动?转换到备《用,电,源;主电源恢复时能!自动转换到主电源】主、备电源》的转:换不:应使传输装置产【生误:动作备用电源的电】池容:量应:能提:供传输装置在正常】监视状态下至少【工作8h 》 , 4.1.9!  绝缘性能 ! :     》传输装置有》。。绝缘:要求的外部》带电端?子与机壳间的绝缘电!阻,值不应小《于,20MΩ;》电,源输入端与机壳【间的绝缘电阻值不】应小于50MΩ ! 《4.1.10  电!气强度性《能,  【   传《输装置?的电源插头与—机壳间?应能耐受住频率【为50H《z有效值电压—为1250V的交流!。电压历时1mi【n的:电气强?。度试验试验期间传】输装置的击》穿,电流不应大于20】mA试验后》传输装置的功能应满!足4.1.2~4】.1.?7的要求 — 4.1.】11  电磁兼【容性能 【 ,     》。传输装置应能适【。应,表1所规定》条件下的各项试验】要求试验《期,间传:输装置?应保持正常监—视状态;试》。验后传输装置的【功能应满足4.1.!。2~4.1.—7的要求 】 :。表1  电磁兼容】性能:试验条件 【 》 《 《 :4.1.《12  气候环【境耐受性 》     !传输装置应能—耐受住表2》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!下的各项试》验试:验期间传输装置应保!持正常监视状—态;试验后传输【装置应无《涂覆层破坏和—腐蚀现象其功能【应满:足4.1.2~4】.1:。.7的要求 ! , 表2?  气候环》境,试验条件 】 《 , 4.1—.13  机械环】境耐受性 !     》传输装置应能—耐,受住表3规》。定的机?械环境条件下的【各项试?验试验期间传输装置!。应,保,持正常监视状态【;,。。试验后传输装置【不应有机《。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!动现象其功能应满足!4.:1.2~《4.1.7》的,。要求: ?。 , 表3《  :机械环境试验条【件 ? 《 4.1!.14  软—件要求 】     》4.1.《14.1 》 程序应贮》存在:ROM、EPROM!、E2PROM【、FLASH等不易!丢失信息的存—储器中 《。   【  4.1.1【4.2  每—个贮存文件的—存储器上均应标注】。文件:号码: —    《。4,.1.?14:.3  手动或程】序输入数据》时不论原状态如何都!不应引?起程序的《意外执行 【。  《   4.1.14!.4  软件应能】防止非专门人—员改动? ?     4.!1.14《.5  制造商【应,提交软?件设计资料资料内】容应能?充分证?明软件设《计符合标准要求【并应至少包括—软件功能描述文件(!如流:程,图或结构图)—。 ? 4《.1.?15:  :操作级别《 《     传输】装置的操作功—能应:符合表4规定—。的操作?级别要求 【 表4  【传输装置操作级别划!分表 《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