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4》  要求 【 4】.1  整机性【能要求 《 4.!1.1  通用要】求 —     4.1】.1:.1  用户信【息传输?。装置(以下》简称传输装置)的主!电源宜采用》220V《50Hz交流—电源:。 《。     —4.1.1.2  !传输装置应具—有中文?功能标注用文字【显示信息时》应采:用中文 —     【4.1.1.3  !。传输:装置应通过指—示灯:(器)或文》字显示方式明—。确指示各类信息【的传输过《程、传输成功或失败!等状态在使用—指示灯方式指示信】息传输状《态时宜采用指示灯闪!。烁,方式指?示信息正在传输中】常亮方式指示信息传!输成功 !。  :  4.1.1【.4  《传,输装置应具有信息】重,发,功,能信息?重发机?制,应满足GB》/T 2687【5.3?-2011中6【.5的要求传输装置!在传输信息失败【后应能发出指示传输!信息失败或通信故】障的声信号 — 》    4》.1.1.》5  ?传输装置与监控【中心间通信》线路(链路)—的接口?其物理特性》和,电特性应《符合相应的国家【标准 【     4.1.!1.6  传输【装置与监控》中,心,间的信息传输通【信协议应《满足GB/T 26!875.3》-,2011的》要求 》 ?4.1.2 — 火灾报警信—息的:接收:和传输功能 —    】。 4.?1.2.《1  传输装置【应,。能接收?来自:联网用户火》灾探测报警系统【的火灾报警信—息并:在10s内将信息】传输至监《控中心 【     4【.1.2.》2,  传输装置在【传输火灾报警—信息:期间应?发出指示火灾报【。警信息传《输的光信号或信息提!示该光信号应在火】灾报警?信息传输成功或火】灾探测报警系统复位!。后至少?保持5m《in 》    — 4.1《.2.3 》。 传输?装,置在传输除火灾【报警和手动》报警信息之外的其他!信,息期间及在进行查】岗应答、装置自检】、信息查询等—。操作期间如》火灾探测报警系统】。。发出火灾《。报警信息传输—装置应能优先—接收和传输火—灾报警信《息 : : ,。 4?.1.3 》 建筑消防设施【运行:状态信息的接收【和传:输功能 【  ?  : 4.1.》3.1  传输装】置应能接收》来自联网用户建筑】消防设施的按G【B 5?0440附》录,A中所列的》运行:状态信息(火灾报】警信息除外)并【。在10s内将信息传!输至监控中心 !     4】.1.3《.2  传输装置在!传输建筑消防设施运!行状态信息期间【。应发出指示信息传】输,。的光信号或信息【提,示该光信《号应在信《息传输成功后—至,少保持5《mi:n, —4.1.4》  :手动报警功能 】 ,     4】.1.?。4.:1  传输装—置应设置手动报警按!键(:钮):当手动?报警按键(钮—)动作时传输装【置应能?在10?s内:将手动报警信息【传送至监控中—心,  【   4.1—.4.2 》 ,传输装置在》传输手动报警信息】期,间应发出手》动报警状《态光信号该光信号】应在信息传》输成功后至》少保持?5mi?n 【。  : , 4.1.4—.3  传输—装置在传输火灾报】警,信,息、建筑消防设【施运行状《态信息和其他信息】期间及在进行查岗】应答、装置自检【、信:息查询等操作期间】应,能优先进《行手动报警》操作和手《动报警信息传输 】 》4.:。1.:5  巡《检和查岗功能 !     【4.:1,.5.1  传【输装置应能接—收监控中心发出的巡!检指:。令并能?。根,据,指令要求将传输装置!的相关?运行状态信息—传送至监控》中心 】    4.—1.5.2  【。传输装置《应能接?收监控中心发—送的值班人员查【岗,指令并能通过设置的!查岗应答按键(钮)!进行应答操》作,传输装置接收来【自,监控中心的查岗指】令后:应发出查岗提示【。声、光信号声信号】。。应与其他提示有【明显区别该声、光】信号应保持至—查岗应答操作—完成在无应答情况】下声、光信号应【保持至接收并执行来!自监控?中心的新指令—。或,。至少保持《10m?in 》 4《.1.6 》 本机?故障报警功能— 《     —4.1.6.—1  传输装置应设!置独立的本机—故障总指示灯该故】障总指示灯在—传输装置存在故障信!号时应?点亮 】  :  :4.1.6.2【  当发生》下列故障时传输【装置应在100s】内发出本机故障声、!光信号?并指示故障类型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a)传输装置与】监控中心间的通【信线路?(链路)不能保障信!息传输?。; : 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b)传输】装,置与建筑消防—设施:间的连接线发—生断路、《。短路和影响功能的】。接地(短路时发【出报:警信号除外);【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c)给备用电【源充电的《充电器与备》用电源间连接线【的断路、短》路; —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d)备用电源与!其负载间连接线【的断路、短》路  】   ?。  :  本机故障声信】号应能?手,。。。动消除再有》故障发生时》应能再启动;本机故!障光信?号应保持至故障【。排除 ?     !  : , 对:于b:)~d)类故障传】输,装置应在指示出该类!故障后的《60s内将》故障:信息传送至监—控中心 】   ?  4.1.6【.3  传》。输装置的本》机故障信号在故【障排除后可以自动】或手动复位手动【复位后传输装置应在!100s内重新显示!存在的故障 — 《 4.1《.7  《自,检功能 !    传输—装置应?有手动检查本机【面板所有指》示灯、显示器—、音响器件和通信】链路是否正常的【功能 — 4?.1.8 》 电源性《能  】   ?4.1?.8.1  传输】装置应有主、备电】源的工作《状态:指示主电源应—有过流保护措施当】。交流供电电压变动幅!度在额定电压(【。22:0V)的8》。5%~?110%《范围内频率偏差【不超过标准频率(】50Hz《。。)的±1%时传输】装,置应能正常》。工,作 《。     4.!1.8.2 —。 传输?装置应有主电源与备!用电源之《间的自动转》。换装置当主电源【。断电:时能自动转换到【备用电?源;主电源恢复时能!自动转换到主电【源主、备电源—的转换不应使—传输装?置,产生误动作备用电】源的电池《容,量应能提供》传输装置在正常【监视状态下至少工作!8h 】4.1?.9  绝》缘性能 — ?   ? ,传输:装置有绝缘要求【的,外部:带电端子与机壳【间的绝缘电阻值【不应:小,于20M《Ω;:电源输入端与机【壳间的绝缘电阻【值不应小于5—0MΩ 【 4.1.—。1,0  电气》强度性能 】     传【。输装置的电》源插头与机壳—间应能耐受住频【。率为:50H?。z,。有效值电《压为12《50V的交流电【。压历时1《min的电气—强度试验试验期【间传输装《置的击穿电流不应】大于20mA试验后!传,输装置的功能应满足!4.1.《2,~4.1《.7的要求 】。 : 4:.1:.11 《 ,电磁兼容《性能 —。     —传,输装置?应,能适应表《1所规定《条,。件下的?各项试验要求试验】期间:传输装置应保持正常!监视状态;》试验:。后传输?装置的功能应—满足4.1.—2~4.1.7的要!求 —。 ,表1  《电磁兼?容性:能试:。验条件 】 ! 4.—1.:12  气候环境耐!受,。性  】   传输》装置应能《耐受住?表2规定《的气候环境》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!验期间传输装置应保!。持正常?监,视状态;试验后传】输装置应无》涂覆层破坏和腐蚀现!象,其功能应满足4.1!.2~4.1.【7的要求 》 》表2  气候环境试!。验条件 》 —。 4.1.1!3 : 机械?环境耐?受,性 【    传》输装置?应能耐受住表3规】定的机械环》境条件下《的各项试验》试验期间传输装置】应保:持,正常监?视状态;试验—后,。。传,输装置?不应有机械损—。伤和紧固部位—松动现象其功能应满!足4.1.2~4】.1.7的要求【 《 , 表3  机械环境!试验:条件 】 《 4.《1.:14:  软件要求—   】  :4.1.14.1】  程序应贮存在】。ROM、EPROM!、E2PR》OM、FLA—。SH等不《易丢失?信,息的:存储器中 !    《 4.1.》14.2  每个】贮存文件的》存储器上均》应标:注文件号码 — ,     4!.1.14.3【  手动或程序输入!数据时不论原—状态如何都》不,应引起程序的—意外执行《   】  4.1.14.!4,。  软?件应能防止非专【门人:员改动? ?     【4.1.1》。4.5  制造商应!提交软?件设计资《料资:料内容应能充分证】。明软件设计符合【标准要?求并应至少》包括软件功能描述文!件(如流程图或【结构图) ! 4.1.15  !操作级别 — ? ,    传输装置的!操作功能《应符合?表4规定《的操作级别要求 ! 表4—  传输装置—操作级?。别划:分表 —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