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。
4: 要求
】
《
4.1 整机!。性能要求
—
?
,
4.《1.1 通用【要求
】 4.1【.1.1 》 用:户信息传输装—置,(以下简《称传输装置)—的主:电源宜采用》220V50Hz】交流电源
】
》 4.1.1.2 ! 传输装置应—具有中文功》能标注?用文:字显示信息》时应采用中文
】
,
4.!1.1.3 传输!装置应通过指示【灯(器)或文字显示!方式:明确指示各类信息】。的传输过程、传输成!功或失败等状—态在使用指示—灯方式指示信息传输!状态时宜《采用指示灯闪—烁方式指示》信息正在传输—中常亮方式指示信息!传输成功
!
》4.1.1.4 】 传输装置应具有】信息重发《功能信?息重发机制应满足】GB:/T ?26:875.3》-2:011中6》.5的?要,求传输装置》在传输信息失—败后应能发出—指示传输信息失败】或通信故障的声信】号
【 : 4?.1:.1.5《 传输装置与【监控中心间通—信线路(链路)的接!口其物理特性和电】特性应?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!
?。
》 4?.1.1.6— 传输装置与【监控中心间的信息传!输通信协议应满【足GB/T —2,6875.》3-201》1的要求
!
4.?1.2 火灾报】警信息的《接收:和传输功《能
?
】。4.1.2.1【 传输装置应【能接:收来自联网用—户火:灾探测报警》系统的火《灾报警信息并在【10s内将信息【传输至监控中心
!
?
4.1.!2.2? , ,传输装置在传输火灾!报警信息期间应发出!指示火灾报》警信息传输的光信】号或信息提示—该光信号应在火灾报!警,信息传输成功—或火:灾探测报警系统【复位后?至少保持5min
!
— : 4.?1.2.《3 传输》装置在传《输除火灾报警和手】动报警信息之—外的:其他信?息期间及在进—行查岗应《答,、装置自检》、信息查询等操作期!间如火灾探测报警系!统发:出,火灾报警信》息传输装置应—能,优先接收和传—输火灾报《警信:息
4.!1.3 《 建:筑,消防设施运》行,。状态信息的接收和传!输功能
】
4—.1.3.1 】传输装置《应能接?收来自联《网用户建筑消防设】施的按G《B 50《440附录》A中所列的运行状】态信息(火灾—报警信?。息除外)并在1【0,s内将信息传输至监!控中:心
《。
,
4【.1.3.2 【 传输装置在传输建!筑消防设施运行【。状态信息《。期间:应发出指示信息【。传,输的:光信号或信息提【示该光信号》应在信息《传输成功后至—少保持5m》in
》
4.1.【4 ?。手,动报警功能》
【 4.1.4】.1 传输装置应!设置手动报警按键】(钮)当手动—报,警按:键(钮?)动作时传输装【。置应能在10s内】将,手动报警信息传送至!监控中心
】
4【.1.?。4.2 传输【装置:在传输手动报警【信息期间应》发出手动报警状【态光信?号该光信号》应在信息《传输成?功后至少《保持5m《in
—
—4.1.4.—。3 传输》装,置,在传输火灾报警信息!。、建筑消防》设施运?行,状态信息和》其他信息期间及【在进行查《岗应:答、装置自检、信】息查询等《操作期间应》能优先进行手动报】警操作和手动报【警,信息传输
【
4.》1.5 巡检和】查岗功能《。。
《
? ?4.1?.5.1 传【输装置应能接收监】控中心发出的—。巡检指?令并能根据指令要】求将传输装》置的相关运行状【态信息传送至监【控中心
【
? 4《.1.5《.,2 : 传输装置应能接】收监:控,中心发送的值班【。人员查岗指令并能】通过设置的》查岗应答按键—(钮)进《行应答操作传输装置!。接收:来,自,。监控中心的》查岗指令后应—发,出查岗提示声、光信!号声信?号应与其他提—。示有明显《区别该声、光信号应!。保持至查岗应答操】作完成在无应答【。。情况下声、光信号】应保:持,至接收并执行来【自,监,控中心的新指令或】至少保?持10min—
?
4.》1,.,6, , 本机?故障报警功》能
?
》 4.1—.6:.1 传输—装置应?设置独立《的本机故障总指【示灯该故障》总指示灯在传输【装置存在故障信号】时,应点亮
—
,。
《 4.1.—6.2 当—发生下列故障—时传输装置应在1】00s内《。发出本机故障声、光!信号:并,。指示故障类型
】
《 : 》 a)传输装置与】监控:中心间的通信—线路(链《路)不能保》障,信息传输《;
【 : b)传!输装置与建筑消【防设施间的连接线发!生断路、短》路和影响《功能的接地(短路时!发,出报警信号除外);!
:
《 — c)给》备用电源充》电的充电《器与备用《电,源间连?接线的断路、—短路;?。
— 》 d)备用电源!与其负载间》。连接线的断路、短】路
》
》 : 本机故—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!。除再有故障发生时】应能再?启动;本机故障【光,信号应保持》至故障排《除
》
:。。 》 对于b)~d!)类故障传输—装置应在指示出该类!故障后?的60s内将故障】信,息传送?至,监控中心
》。
— 4.1—.6.3《 传输装置的【本机故障《信号在故障》排除后可以》自动或手《动复位手动》复位后传输装置【应在100》s内重新显》示存在的故障—
—4,.1.7 自【检功:能
》
传输装!置,应,。有手动检查》本机面板所有指示灯!、显示器、音响器件!和通信链路是否正常!。的功能
》
4.1【.8 ? 电源性能
】
》 4.《1.8.1 传输!装置:应有主、备电源【的工:作状态?指,示主电源应有过流】。保护措施当交流供】电电压变《动幅度?。在额定电《压(220V)的8!5%:~,。110%范围内频】率偏差不超过标【准,频率(?50Hz)的±1%!时传输装置应—。能正常工《作
【 4》.1.8《.2 传输装置应!有主电源与备—用,电源之间的自动转】。换,装置当主电源—断电时能《自动转换《到备用电《源;主电源恢复时能!自动转换《。到,主电源?主、备电源》的转:换不应使传输装置产!生误动作备》用电源的电池容量应!能提供传输装置在】正常监视《状态下至少工—作8h
《。
?。。
4.1》.9 绝缘性【能
【 传》输装置有绝》缘要求的《。外,部带:电端子与《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值!不应:小于2?0MΩ;电源输【入端与机壳间的【绝缘电阻值不—应小于50MΩ
!
?。
4:.1.10 — ,电气强度性能
【
》 : 传输装置—的电源插头与—机壳间应能》耐受住频率为50H!z有效值电压为【1250V的交【流电压历时1m【i,n的电气强度—试验试验期间传输装!置的击穿电流—不应大于20—mA试?验后传输装置的功】能应满足4.—。1,.2:~4.1.7的要】求
4.!1.1?1 电磁》。兼容性能
【。
》 传输装置应【能适:应表1所规定条【件下的?各项试验《。要求:试验期?间传输装置应保持正!常监视状态;试【验后传输装》置,的功能应满》足4.1.2~【4,.,1.7的要求
【
表1 】。 电磁兼容性能试验!条件
—
《
《
:
《4.1.12 气!候环境耐受性
!
》 传输装置应能】。耐受住表2》规定的气候环境条】件下的各项试验试】验期:间传输装置应保持正!常监视状态》;试验后《传输:装置应无涂》覆层破坏和腐—蚀现象其《功能应满足4.1.!2~4.1.7的要!求
表】2 气《。候环境试验条—。件
】
,
4.1.】13: 机械环境—耐,受性
! ?传输装置应能耐受】住表3规《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!的各项试《验,试验期间传输—装置应保《持正常监视状态;试!验后:传输装置不应有【机械:损伤和?紧固部位松动现【象其功能应满—足4.1.2~【4.1.《7的要?求
《
表3》 机械环境—试验条件
》
》
4【.1.1《4 ?软件要求
】
4【.1.14.1【 , 程序?应,贮存在ROM、【EPR?OM、E2P—ROM、FLA【SH等不易丢失信息!的存储?。器中
》
4】.1.1《4.2 每个贮存!文件的存储器—上均应标注文件【号码
【
: ?4,.1.1《4.3 《 手动或程序输入】数据:时不论原状态—如何:都不应引起程序【的意:外执行
【
》 ,4.:1.14.4 】软件应能防止非【专门人员改动
【
】 4.1.》14.5 》。。 制造商应提交软件!设计资料资料内【容,应能:充分证明软件设计符!合标准要求并应【至,少包括软件》功能描述文件(如】流程图或结构图)
!
4—。.1.15》 操作级别—
:
【 传输装《置的操作功能应符合!表,。4规定的操作级别】要求
《
:
表4 传【输装置操作级别划分!表
: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