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三章 机动车牌证 ! , 第一《节 牌证发放 】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!。所有人可《以通过计《算机随机选取或【者按照?选号规则《自行编排的方式【确定:机动:车号:牌号:码 :。  :   公安机—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!使用统一的》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!发放号牌《号码号牌《号码公开《向社会发放 — 第四十四条— 办理机《动车变更登记、转让!登记:或者注?销登记后原机动车】所有人申请》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!车辆管理《。所申:请,。使,用原:机动车号《牌号码  —  : 申请使用原—机动车号牌号—码,应当符?合下列条《件     【(,一)在办理机动【车迁出、共同所有人!变更、转让登记【或者注?销,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!请; 《    《(二)?机动车所有人拥有】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!牌号码一年以上;】 ,。     (三)】涉及原机动车—的道:路交通安全违法【行为: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! 第四十五条 】夫,妻双方共《同所有的机动—。车将登?记,的机动车所有人【姓名变更为另一方】姓名婚姻关》系存:。续,期,满一年且经夫—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可!以使用原机动车【号牌号码 》 第四?十,六条 机动车具有】下列情形之一需【要临时上道路—行驶:的机动?车所有人应当—向车辆管《理所:申领临时行驶车【号牌     (!一)未销售的; 】     》(二:)购买、调拨、赠】予等方?式获得机动》车后尚未《注,册登记?的;    【 (三)新车出【口销售的; —     (—四)进行科研、定】型试验的; —     (五)】因轴荷、总质量【、外廓尺寸超出国家!标准不予《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!机动车 第四十】七条 机动车所【有人申领《。。临,时行驶车号》牌应:当提:交以下证《明、凭证   】  (一)机动车所!有人的身份证明; !     (二)机!动车交通事故责【任强制保险凭—证;    【 (三?)属于第四十六条】第,一项、第五》项规定情形的—还应:当提交机动车—整车出?厂,合,格证明或者进口机】动车进口凭证—;  《   (四)属于第!四十六条第》二项规定情形的还】应当提交机动车来】。历,证,明,以及机动车整车【出,。厂合:格证明或者进口机】动车进口凭证; 】     (五)】属于第四十六条【第三项规定情形【的还应当提交机【。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!。全技术?检,验证:明以及机《动,车出口证《明;    【 (六)属于第【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!。情形的还应当—提交书面申》请以及机动车安全】技术检验合》格证明?或,。者机动车制造厂出】具的安全技》术检验证明》     —车辆管理所》应当自受理之—。日起:一日内审查提交的】证明、?凭证属于第四十六】条第一项、》第二项、《第三项规《定情形需要临时【上道路行驶的—核发有?效期不超过》三十日?的临时行驶》车号牌属《于第四十六条第四】项规定情形的—核发有?效期不超《过六个月的临时行】驶,车号牌属《于第四十六条—。第五项?规定情形《的核发有效期—不超过九十日—的临时行驶车号牌】    》 因号牌《制作的原《因无法在规定时限】内核发号牌》的车:辆,管理所?。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!过,十五日的《临时行驶车号—牌     对】属于第四十六条第】一项、第《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!。所有人需要多—次申领临时行—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!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!牌不:得,超过三次属于第【四十六条《第三项规定情—形的车辆管理—所核发一次临时行】。驶车号?牌     临时!行驶车号牌有效期】不得超过机》动车:交通:事故责任强制保险】有效期   【  机动车办理登】记后:机动:车所有人收》到机动车号》牌之日?起三日?后临时?行驶车号牌》作废不得继》续使用 第四【十八条 对》智能网?联机动车《进行道路测试、示范!应用需要上道路行驶!的道路测试、示范应!用单位应当》向,车辆:。。管理所申领》临时行驶车》号牌提交《。以下证明、凭—证,    》。 (一)道路—测试、示范》应用单位的》身份:证,明; ?   ?  (二《)机动?车交通事故责任强】制保险凭证; 】   ? (三)经主管部门!确,认的道路测试、示】范应:用凭证; —    (四)机动!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!证明     】车辆管理所应—当自受理之日—。起一日内审查—提交的证明、—凭证核发临时行【驶车号牌临时行【驶车号牌有效期【。应当与准予》道路测试、示—范,应用凭证上签注的】期限保持《一致但最长不得超】过,。。六个:月 第四》十九条 对临—时入境的机》动车:需要上?道路行驶《的机动车所有—人,应当按规《定向入境地或—者,始发地?车辆管理所申领【临时:入境机动车号—牌和行驶《证 第五十条 公!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!统一的号牌管—理信息系《统制作、发放—、收回、销毁—机动车?号牌和临时行驶【车,号牌 第二节【 牌证补换》领 第《五十:一条 机动车—号牌:灭失、丢失》或者损毁的机—动车所?有人:应,当向登?记地车辆管理所【申,请补领、换领申请时!机动车所有人—应当确?。认申请信息并提交】身,份证明     !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!提,交的证明、凭证收回!未灭失、丢失或者损!毁的号牌自受—。理之日起《十五日内补发、换】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!。号,码不变 》 ,   补发、—换,发号牌期间申—请,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!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!驶车号牌   】。  补领、换领机】动车号牌《的原机?动车号牌作》废不得继续使用【 第五十二条【 机动车登记证【书、行驶证灭失【、丢:失或者损毁》的机动车所》有人应当向登—记地:车辆管理所申请补】领、换领《申请时机动》车所有?。人应:当,确认申请信息并提】交身份证《明 :     车辆管理!所应当审查提交的】证明、凭证收—回损毁的登》记证书、行驶证自】。受,理,之日起一日内补发、!换发登?记证书、行驶证 】。     补领【、换领机动》车登记?证书、行驶证的原机!动车:登记证书、行驶【。证作废不得继—续使用 《 第五十三》条 机动车所有人】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!的应当及时要求车】辆管理所更正车【辆,管理所应当自受理】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确!认确属登记错—误的在机动车—登记:证书上?更,正相关内《容换发行驶证需【要,改变:机动车号牌号码的】应当收回号牌、【行,驶证确定《新的机动车号—牌号:码重新?核发号牌、行驶【证和检验合格标【志 第三节 检验!合格标志核发 第!。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!有人可以《在机动车检验有【效期满前三个月【内向车辆管理所【申请检验《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!汽车、校车以—外的机动车因故【不,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!动车所?有,人可:以向车辆所在—地车辆管理所—申请检验合格标【志   》 , 申请前机动—车所有人应当将涉】。及该车的道路交通】安全违?法行为和交》。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!时机动车所有—人应当确认申—。请信息并提交行驶证!、,机动车交通事故责】任强制保险凭证、】车船税纳税或者【免税:证明、机《动车安全技术—检验合?格证明     !车辆管理所应当【自受理之《日起一日内》审查提交的证明【、凭证核发检验合】格标志 第五【十五:条 对?免予到机动》车安全技术检—。验,机构检验的机动【车机动?车所: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!志时应当提交—机动车所《有,人身份证明或者【行驶证、《机动车?。交通事故责任—强,制保险凭证、车【船税纳税《或者:免税证明 》    《 ,。车辆:管,理所应当自受理之】日起一?日内审查《。提交的证明》、凭证核发检验合】格标志 第五【十六条 公安—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!。当实行机动车检验】合格标志《电子化在核》发检验合格标—志的同时发放检验】合格标志电》。子凭证 《     检—验合格标志》电子凭?证与纸?质检验合格标志具有!同等效力 —第,五十:。七条 机动车检【。验合格标《志灭失、丢失或者损!毁机动车所有人需要!补领、换领》的可以持《机动车所有人身份】证明或者《行驶证向车》辆管理所申请补领】或者换?领对机动车交通事故!责任强制保险在有】效期内?的,车辆管理所应—当自受?理之: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!换发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