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四章 简易程序【
第六—十七条 违法事实确!凿并:有法:定依据对《公民处以二百元【以下、对法人—或者其他组》织处以三千元以下】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!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!程,序当场?作出行?政处罚决定》法律另有规》定的从其《规定
第六十【八条 当《场作出?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!遵守下列简易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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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)执法人】员,应,当,向当事人出示—有效执?法证件
》 (二)现】场查清?。当,事人的违法事实并依!法取证
【 (三)》向当:事人说明违法—的,事实、拟给》予行政处罚的种类】和依据、罚款—数额、时《间、地点《告知当事《人享有?的陈述、申辩权利】
》 (四)《听取当?事人的?陈述和申辩当—事人提出《的事实、理由或者】证据成立的应当【采纳
》 ?(,五)填?写预定格式、—。编有:号码:、,盖有生态环境—主,管,部门印章《的行政处罚决定【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!者盖:章,并将:行政处罚决定书当】。场交:付当事人;当事人】拒绝签?收的应当在行政【处罚决定书上注【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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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】告,知当事人如》对当场作出的行【政处罚决定不—服可以?依法:申请:行政:复,议或者?提起行政《诉讼并告《知申请行政复—议、提起《行政诉?讼的途径和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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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执法:人员当?场作出的行》政处罚决定应当【在决定之日》起三日内报所—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!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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