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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《 合伙企业财—产
! : 第二《十条 合伙人的出!资、以合伙企—业名义取得》的收益和依法取得】的其他财产均为合】伙企业的财产
】
》。 :。 第二十一》条 : 合伙人在合伙【企业清算前不得请】求分割合伙企业的】财产:;但是?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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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合伙人在—合伙企业清算前【私自转移或者处【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!伙企业不得》以此对抗善》。意第三人
】。
第【二十二?条 除合伙协议另!有,约定:外合:伙人向合伙人—。以外的人转》让其在合伙企业中】的全部或者部—分财产份额时须【经其他合《伙人一致同意
】
合!伙,人之间转《让在合伙企业中【的,。全,部或者部分财产【份额时应当通知其】他合伙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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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!条 : 合伙人向合伙人】以外的人转让其在】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!额的:在同:等条件下《其,他,合伙人?有优:先购买?权;但是合伙—协议另有约定—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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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二十?四条 ? 合伙人以》外的人依法受让【合伙: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!产份额的经修改【合伙协议即成为合】。伙企业的合伙人依】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!伙协议享有权利【履行义务
】。
《。 ,。 第二十《五条 合伙人【以,其在:合伙企业中》的,财产份额出》质的须?经其他合《伙人一致同意;【未经其他合伙人一】致同意其行为无【效,由此给善意第—三人造成《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!承担赔?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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