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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】
第【一节 合伙企—业设立?
【。
》。第十四?条 设立合伙【企,业应当具《备下列条件
】。
,
》 (—一,)有二个以上合伙】人合伙人《为自然人的应当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】能,力,;
】 (】二)有书面》。合伙协?议;
—
【 (《三)有合伙》。人认缴或者实际缴】付的出资;
【
】 (四)【有合伙企业的—名称和生产经营场】所;
! 》 (五)法律、行!政法:。规规定的其他条件
!
【 第十五》条 合伙企业【名称中应当标明“】。普通合伙”》字样:
! 第十六条 —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!、实物、知识—产权、土地》使用权或《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!也可以用《劳务出资
》
【 合伙人以实【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!使用权或者其—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!评估作价的可以【由全:体合伙?人协商确定也—可以由全体合伙人】委托法定评》。估机构评《估,
! 合伙人以劳务出】资,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!。。合伙:人协商确定》并在合伙协议—中,载明:
— 《第十七条 合伙】人,应当:按照合?伙协议约定的—出资方?式、数额《和缴付期限履行出】资义: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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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非货!。币财:产出资?的,依,。照,法律、行《政法规的《。规定需要办理财【产权转移《手续的应《当依法办理
】
《 : ,。第十八条 合伙】协议应当《载明下?列事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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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《 》(一)合伙企业的】名称和主要经—。营场:所的地点;
—
》 【 (二)合伙目的和!。合伙经营范围;【
】 《 (三《),。合,。伙人的姓名或者名】称、住?所;
】 】(四)合伙人的出】资方式、数额和缴】付,期限;
—
,
《 (五)!利润分配、亏—损分担方式;—
!。 (六【)合伙事务的—执,行;
》
? , 《 : (七)入伙—与退伙;《
】 (【八)争?议解决办法;
【
— — (九?),合伙:企业的解《散与清算;
!
》 (—。十)违约责任
【
】 第十九条 — 合伙协《。议经全体合伙人签】名、:盖章后?生效合伙人按照【合伙协议享有权利】履行义务
—
【。 修改或《者补充合伙协议应】当经全体合伙人一】致同意;《。但,是合伙协《。议,另有约定的除外
】
】 合伙协议》未约定或者约定不】明确的事项》由合伙人协》商决定;《协商不成《。的,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!法,律、行政法规的【规定处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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