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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章
!。
第一节 合伙】企业:设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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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四:条 : 设立合伙企业应】当具:备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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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有二】个以上合伙人合伙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!有完:全民事行《为能力;
【
【 ?。 (二)有书面合】伙协议;《
】 , (三【)有合伙人认缴【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!;
?。
! (四)有【合伙: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!营场所;
【
】。 (五)法律、!行政:。法规规定的其他条】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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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五条 合》伙企业名称中应当】。标明“普通合伙”】。字样
【
第十六】条, :合伙人?可以用货币》、,实物、知识产权【、土地使用权—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!资,也可以用《。劳务出?资
?
,
? ? 合伙人以》实物、知识产权、】土,。地使:用权或者《其他财产《权利出资需要—评估作价的》可以由?全,体合伙人协商确定】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!。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!估
【 , 合伙》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!估办法由全体合【伙人协?商确定并在合伙【协议中载明
【
第!十,。七条 合伙人应】当按照合伙协议约】定的出资方式、数额!和缴付期《限履行?出资义务
》
,
》 以《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!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!规定需要办理财【产权转移手续—的应当依法办理【
【 第十八—条 合伙协议应当!载明下列事项
【
— (】一)合伙企业的名称!。和主要经《营场所?的地:点;
】 : —(二)合伙目的和合!伙经营范围;
】
,
,
】 , (三)合》伙人的姓名或—者名称、住所—。。;
—
【 (四《)合伙人的》。出资方式、数额和】缴付期?限;
】 ,。 【(五)利润分配【、亏损分担方式;
!
?
? , (【六)合?伙事务的执行—;
:
》 ? 》(七)入伙》与退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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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八【)争议解决办法;】
《
,。
!(九)合伙企业的解!散与清算;
【
! , (十《)违约责任》
《
》 第十九条 合】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!。签名、盖章》后生:效,合伙:人按照合伙协议享】有权利履《。行义务
】
?。 修改或者补充】合伙协议《应当经?全,体合伙人一致同意】;但是合伙协议另有!约定:。的除外
》
《。 合伙协议未!约定或者约定不【明确的事项由合【伙,人协商?决定:;协商不成的—依照:本法和其他有关法】。律、行?政法规的规定—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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