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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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一节 合》伙,企业设立
【
《
, , : 第十四条》 设立合》伙企业应当具—备下:列条件
! 】(一:)有:二个以上《合,伙人合伙人为自然】人的应?。当具有完《全民事行为能力;】
!。。 》(二)有《书面合伙协议;
】
?
】 (三)有—合伙人认缴或者【。。实际缴?付的出?资;
?
,
:
》 (四)】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!生,产经营场所;
!
《 《 ?(五)法律、行政】法规规定的其—他条件
《
— 第十五条 !合伙企业名》称中应当标》明“普通合伙”字】样
【 , 第十六—条 合《伙人可以用货—币、实物、知识【产权、?土地:使用权或者其—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!以用劳务《出资
】 合伙人【以实物、知识产权】、土地使用权或者其!。。他财产权利出—资需要评估作价的】可,以由全体合》伙人协商确定—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!委托法定评估—机构评估
》
:
》 :合伙人以劳务出资】的其:评估办法由全体【合伙:人协商确定》并在:合伙协议中载—明,
— 第十七【条 合伙》人应当按照合伙协】议约定的出》资方式、数额和【缴付期限履》。。行出资义务》
》
以非货币!财产出资的依照【法律、?行政法规的规—定需:要办理财产权转【移手续的《应当依?。法办:。理
! 第?十,八,条 ?合伙协议《应,当载:明下列?事项
》
:
【 (一《)合伙?。。企业的名称》和主要经营场所【的,地点;
】
》 (二)合伙!目的和合伙经—营范围;
》
》 《 (》三)合伙《人的姓名或》者,名称、住所;
】
— (四)!合伙人的出》资方式、数额和【缴付:期限;
—
? ? , (五)利润!分配、亏损分担方】式;:。
【 (六!)合伙事务的执行;!
:
:
— (七)入】伙与退伙;》
! ? (八《)争议解决办法;
!
【 》 (九)合伙—企业的解散与清算;!
】 —(十)违约责—任,
— 第》十九条 合伙协】议经全体合伙人签】名、盖章后》生效合伙人按照合】伙协议?享有:权利履行《。义务
! 修改或者【补充合伙协议—应当经全体》合伙人一致同意;】但是合伙协》议另有约《定的:除外:
】 合?伙协:议未约定或者约【定不明确的事—。项由合伙人协商决】定;协商《不,成的依照本法和【其他有?关法:律、:行,。政法规?的规:。。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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