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分支机构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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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!条 ?合伙企业设》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!支机构所在地的【。企业:登记机关申请设【立,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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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二十六条 分!。支机构的登记—事项包括分支机构的!名称、经营》场所、经营范—围、分支机构负【责人的姓名及住【所
【。 分支机【构的:。经,营范围?不得超出合》伙企业?。的经营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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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合《伙企:业有合伙期限—的分支机构的登记】事,项还应?当包括经《营期:限分:支机构的经营—期限不得超过合伙】企业的合《伙期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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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七条 合伙企业】。设立:分支机构应当向分】支机构?所在:地的企业登记机关】提交下列文》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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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一)分支机构设【立登记申请书;【
《。
! ,(二)全体合伙【人签署的《设立分支机构的决】定书;
!。 《 ? (三?)加盖合《伙企业印章》的合伙企《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】;
【 【 (四)《全,体合伙人委派—执行分支《。机构事务《负责:人,的委:托书及?。其身份证明》;
:
— — (五)《经营场所证明;【
》
!(六)?国务院工商》行,政管理?部门规定提交的其】他文件
【
》 法律、行政法规】或者国务院》规定设立合伙企业】分支机构须经—批准的还《应当提交有关批【准文件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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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十八条 !。分支机构《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!法律、行政》法规:或者国务《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!批准的项目》的应:当向分支机构—所在地的企业—。登记机关提交批【准文件
】
第二十】九条 《申,请人提?交的登记申请材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】形式企业登记机【关能够当《场登记的应》予当场登记发—给营业?执照
》
除】前款:。。规定情形《。外企业登《记机关应当自受【理申请之《日起20《日内作?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!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!照;不予登记的应】当给予书面答复并】说明:理由 ? ,
! 第三十条 合】伙企业申请分支机构!变更登记或》者注销登记比照本】。办法关于合伙企业变!更登记、注销登记】的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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