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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,章 :注销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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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!条 合伙》企业:。解,散依法由清算—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!当自被确定之日【起,10日内将清算人】成员名单向企业登】记机关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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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二条 — ,合伙企?业依照合伙企业法】。的规定解散的—清算人应当自清【算结束之日起1【5日:内向原企业登记【。机,关办理注销》登记
! , 第二十三条【 :合伙企业办理注销】登记应当《提交下列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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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一?)清算人签署—。的注销登《记申:请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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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人】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!伙企:。业依照?合伙企业法》作出的决定行—政机关责令关—闭,、合伙企业》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!或者被撤销的—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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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(三)全体合伙】人签名、盖章—的清算报告;—
】。 (四)!。国务院?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!定提交的其他—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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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: 合伙企业》办理注销登记时应】当缴回营业执照【
!。 第二十四条 ! 经企业登》记机关注销登—记合伙企业终—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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