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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四章? 注销?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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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一条 合伙企!。业解散依法由清【算人进行《清算清算人应当【自被确?定之日起10日内】将清算?人成员名单向—企业登记机关备【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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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二条】 合伙企业依照合!伙企业法的规定【解散:的清算?人应当自《。清算结束之》日起15《日,内向原企《业登记机关办理【注销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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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? ,第二十三条 合】伙企业办理注销登】记应:当提交?下列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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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: , (一)清算!人,签署的注销登记【。申请书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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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二)人民《法,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!业依照合《。伙企业法作出—的,决定行政机关责【令关闭、合》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!业执照或者被—撤销的文《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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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!全体合伙《人签名、盖章的清】算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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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—(四)国务院工商】行政:管理: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!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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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合伙企业《办理注销《登,记时应当缴》回营业执照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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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《二十四条 经企】业登记机关》注销:登记合伙企业终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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