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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第三章 变更登记 !  】  : 第十八条》 ,。。 ,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!生变:更的执?行合伙事《。务的合伙人应当自】作出变?更决定或者》发生变更事由—之日起15日内向原!企业登记机》关申请变更登记 】  —   第十九条  !合伙企业《申请变更登》记应当?。。向,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!下列:文件 【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一)执行事务合】伙人或者委》。派代表签署的变【更登记申请》书;  ! ,   ?   (二)全体】合伙人签署的—变更决定书或—。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!员签署的变更决定】书;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三—)国:。务院工商《行政管理部门—。规定提交《的其他文件 【 :。。     法律】、行:政法规或者国—务院规定《变,。更事项须经批准【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!准文件   【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条 ! 申请?人提交的申请—材料齐全、符合【法定:。形式企业登记机【关能够当场变更登】记的:。应予:当场变更登记 】。  》   除前》款规: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!关应当自受理—申请之日起20日】内,作出是?否变更登《记的决定《予以变更登记的应当!进行:变,更,登,记;不予变》。更登:记的应当给予书面】答复并说明理—由 《    — 合伙企业变更登】记事项涉《及营业执照变更【的企业登《。记机关应当换—发营业执照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