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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【著作权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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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著作【权人及其《权利
》
,。第九条 著作—权人包括
】 (一—),作,者;
】 (二)其他依】照,本法享?有著作?权的:自然人、法人—或者:非法人组织
【 第十条》 著作?权包括?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!
: 《 (一)发—。表,权即决定作品—是否公之于》众的权利;》
】(二)署名权—即表明作者》身份在作《品上署名的权利【;
】 ,(三)修改权即【修改或者授权—他人修改作品的权】利;
【 (《四)保护作品完【整权即?保护作品不受歪曲】、篡改的权利—;
】 (:五)复制权即以【印刷、复印、—拓印、录音、录【。像、翻录、翻拍、数!字化等?方式将作《品制作一《份或:者多份的权利—;
《 (—六)发行权即以【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!公众提供作》品的原件或》者复制件的权利;
!
: 》(七)出租权即有偿!许可他人临》时使用?视听作品、》计算机软《。件的原件或者—复制件的权利—计算机软件不是出】租的:主要标的的除外;
!
》。 , (八)展览权即】公开陈列美术作品】、摄影作品的原件】或者复制件的权【利;
【 (九)—表演: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!及用各?种手段公开》播送作品《的表演?。。的权利;
【 (十)】放,映权即?通过放映机、—。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!开再现美术、—摄影、?视,听作:。品等:的权利;
— 》 (:十一:),广播权?即以有线《或者无线方式公开】传,播或者转播作品【以及通过扩音器【或,者其他传送》符号:、声音、图像的类似!工具:向公众传播广播的】。作,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!款第十二项》规定的权利;
】。。 —(十二)信息网络】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!无线:方,式向公众《提供使公众可以【在其选定的》时间和地点获得【作品的权《利;
》 ?。 :(十三?。)摄制权即以—摄制:视听作品的方—法,将作品?固,定,在载体上的权利;】。
《 (》。十,。四)改编权即—改变作品创作出具】有独创性的》新,作品的权利;—
: ? : (十五)翻—译权即将作品—。从一:种语言文《字,转换成另一种—语言文字的》权,利;
》 (十【。六)汇?编权即?将,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!通过选择或者—编排汇集成》新作品的权利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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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【十七)应当由著作权!人享有的其他—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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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著作权人可以许【可他人行使前款【第五项至第十七项】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!定或者本法有—关,规定获得报酬—
《 著作权》。。人,可以全部或者部【。分,转让本条《第一: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!规定的?。权利并依照约—定或:者本法有关规—定获得报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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