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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 第四章 物!业管理服《务, ?     !第三十二条》 , ,从事物?业管理?活动的企业应当具】有独立的法人—资格 【 , ,   国《家对:从事物业管理活动】的,企业实行资质管理】制度具体办法由国】务院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制定 — 《     第三十三!条  ?从事物业管理的人】。员应当?按,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!职业:资格证书《    !。 第三?十四:条 : 一个物业管理【区域由?一个物?业管理企业实—施,物业管理 【 ?    《第三十?五条:  业主委员会【应当与业主大会【选聘的物业管—。理企业订立》书面:的,物,业服务合同 】    — 物业?服务合同应当—对物业管理事项【。、服务质量、服【务,费用、双《方的权利义》务、:专项维修资金的【。管理与使用、物【业,管理用房、合同期限!。、违约责任等内容】进行约定《 :  》   第三十六条】 , 物业管理》。企业应当按》照物:业服务合同的—约定提供《相应的服务 】     【物业:管理企业未能履【行物业服务合同的】约定导致《业主人身、财—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!当,依法承担 》相应的?法律责任 !。   ?  第三十七条【  :物业管理企》业承: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!委员会办理》物业验收手续—    ! 业主委员会应【当向物业管理企【业移交本条、例第二!十九条、第一—款规定的资料 !  《   第三十八【条  物业》管,理用房的所有权【依,法属于业主未—经业主大会》同意物业管理企业】不得改变物业 管理!用房的用途 ! ,  :   第三》。十九条  物业服】务合:同,终止时?物业管理企》业应当将物》业管理用《房和本?条、例第《二十九?条、第?。一款规 定的资【料交还给业主委员】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!时业主大会》选聘了新的物业管】理企:业的物业管》理,企,业之间应当做—好交接工《作 》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条 《 物业管理企业可】以将物业管理区域】内的:专项服务业务—。委托给专业性—。服务企业但不—得,将该 区域》内的全部物》业管理一并委—托,给他人 《。 《 ,    第四十一】条  物《。业服务收费应当遵】循合理、公开—以及费用与服务水】平相适应《的,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! 性质和特点由【业主和物《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务!院价:格主管部门会同【国务院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》。制定的物业服务【收费办法在》。物业服务合同中约】定 ?   —。 , 第四十二条 【 业主应《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!的,约,。。定交纳物业服—务费用业《主与物业使》。用人约定由物业【使用人交纳》物,。业服务费用的从其】约定业主《负,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!但尚未出售》或者尚未交给—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!业服务费用由建【设单位交纳 】 ,。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三条 》 县级?以上人?民政府价格》主管部门会同同【。级房地产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!物业服?务收 费《的监督 !    第四十【四条  物业—管理企?业可以?根据业主的委托【提供:物业服务合同—约定以外的服务【项目服务报》酬由 双方》约定 《 :  ? ,  第四十五条【  物业《管理区域内》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】、供热、通讯、【有,。线,电视等?单位应当向》最终用?户,。收取:有关费用物业—管理企业接受委托】代收:前款费用的不—得向业?主收取手《续费等?额外:费用: ? ,    》 第:四十六?条  对《物,。。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!关治安?。、环保、物》业,装,饰装修和使用—等方面?法律、法规规定的 !行为物业管理—企业:应当制止并及时【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!报告 — ,    《 ,有关行政管理—部门:在接到物业管理企】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!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!或者依法处理 】 《 ,  : 第四十七条— , 物业管理企业应当!协助做好物业—管理区域内的—安全:防范工作发》生安:全,事故时物业管—理,。企业在采取应急【措,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!。有关行政《管理部门报告协【助做好救助工作 !  》   ?物业管理企》业雇请?保安人员的应当遵】守国:家有关规定保安人】员在维护物业管理】区,域,。内的公共秩》序时应当履》行职责?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!权益 《 《    《第四十?八条  物业使用人!。在,物业管理活动中【的权利义务》由业主和物》业使:。用人约定但不得违】反,法律、法规和业主】公约的有关规定物】业使用人《。违反本条《、例和业主公—约的规定有关业主】应,当承担连带责任 】。 ?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九条?  县级《。。以,上地方人民政—府房地产行政主【管部门应当及时处】理业主、业主委【员会、物业》使用人和物业—管,理企业在物业管【理活动中的投诉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