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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章 —工伤保险《待遇 【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条  职工因】工,作遭受事故伤害或】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!。享,受工:伤医疗待遇 ! ,。     职工治疗!工伤应?当在签订服务协【议的医疗机构就医】情况紧急时》可以先到就近—的医疗机构》急救  !   治疗工伤所】需费用符合工伤保】险,诊疗:项目:目录、?。。工伤保险药》。品目录、工伤保险住!院服务标准的—从工伤保险》基金支付工》伤,保险诊疗项目目录、!工,。伤保险药品目录【、工伤保险住—院服务?。标准由国务院社【会保:险行:政部门会《同国务院卫生行政】部门、食品药品监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】。规定  !   ?职工住院治疗—工伤的伙食补助【费以及经医疗—机构出具证明报经】办机构同意工—伤职工到统》筹地区以外就医所】需的交通、》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!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!具体标准由》统筹: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! 《    《 工伤职《工,治疗非工伤引发的】疾病不享受工伤【医疗待遇《按照基本医疗保险】办法处理 】     —工伤职工到签订【服,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!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!合规定的从工伤保】险基金支《付 : :   》。  第三十》。一条  社会保险】行政部门作出认定】为工:伤的决?定后发生行》政复:议、:行政诉讼的行—政复议?和行政诉讼》期间不停止》支付工?伤职工治疗工伤【的医疗费用 !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二—条  工伤职工因日!常生活?或者就业《需要经劳《动能力鉴定委员【会,确认可以安装假肢】、矫形器、假眼【、假牙和配置轮【椅等辅助器具—。。所需费用按照国【家规定的标准从【。工,伤保险?基金支付《 —    第》三十三条  职工】因工作遭受》事故:伤害:或者患职业病—需要:暂停:工作:接受工伤医》疗的在停工留—薪,期内原工资福利待】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!月支付 》 : ,     》停,工留:薪期一般不超过【。12个月伤》情严重或者情—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!劳动:能,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!以适当延长》但延长不得》超过12《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!残等级?后停发?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!关规定享受伤残【待遇工伤《。职工:在停工留薪期满后】仍需治疗的》继续享受工伤医疗】待遇 — ,。    《 ,。生,活不能自理》的工伤职工在停工】留薪期需要》护理:的,由所在单位负责 ! 《   ? 第三十四条  工!伤职工?。已经评定《伤残等?级并经劳动能力【鉴定委员会确认【需,要生活护理的—从工伤保险基金按】月支付生活》护理费 !    生活护【理费按照生活完【。全不能?自理:、生活大部分—不能自理或者生活】部分不能《自理3?个不同等级》支付其标《。准,分别为统筹地区【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!资的50%、—40%或者30%】  【 ,  第三《十五条 《 职工因《工致残被鉴》定为一级至四级【伤残:的保留?劳动:。关系退出工作岗位】享受以下待遇 !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从工—。伤保险基《金按伤残等级支付】一次性伤残补助【金,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!7个月的本》。。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!5个月的《本人工资三级伤残】为23个月的本人工!资四级?伤残为21》个月的本人工资;】。 ?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—。从工伤保《险基金?按,月支付?伤,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!残为本人《工资的90%二级】伤残为本人》工资的8《。5%三级伤残为本】人工资的《。80%?四,级伤残为本人工资】的75%伤残—津贴实际金额低【于当地最低工—资标准?的由工伤《保险基金补》足,差额; !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三)!工伤职工达到—退休:年龄并办理退休手】续后停发伤残—津贴按照国》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!养老保险待》遇基本养老》。保险待遇低于—伤残津贴《。。。的,由工伤保《险基金补《足差额?。 》   ?  :职工因工致残被【鉴,定为一级至四—级,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!职工个人以伤残【。津贴为基数缴纳【。基本医?疗保险费 】     第三十!六条  职工因【工致残被鉴定—为五级、六级伤【残的享受以下待【遇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从工】伤保险基《金按:伤残等级《支付一次《性伤残补助金—标准为五级伤残【为18个月的—本,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!。6个月的本人工【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保留—与用人?单位的劳《动关系由用人—。单位安排《。适当工作难以安排】工作的由用》人单位?按月发给伤》。残,。津贴标?准为五级伤》残为本人工资的【70%六级伤残【为本人工资的60】%,并由用人单位按【照规定为其缴纳应】。缴纳:的各项社会保险【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!低于当?地最低?工资标准的》。由用人单位补足【差额: 》 ,  :  经?工,伤,职工本人提出—。该职工可以与用人】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!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!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!疗补助金由用人单】位支付?一次性伤《残就业补助金—一次:性工伤医疗补—助金:和一次?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!具体标准由省、【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!政府规定 【 ?  :  第三十七条 】。 ,职工因工致残—被鉴定?为七级至《十级伤残的》享受以?下待遇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从工】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!级支付一《次性伤残补助—。金标准为七级伤残】为13?个月的本人工资【八级伤残为11个月!的,本人工?资九级?伤残为9《个月的本人工—。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!的本人工资; 】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,)劳动、《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!者职工本人提出解】除劳:动、聘用合同—的由工伤保险基金】支,付一次性工伤—医疗补助《金由用?人单位支付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】助金一次性》工伤医疗补助金和】一次:性伤:残就业补助金—的具:。体标准?由省: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人民:政府规定 】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八—条  工《伤职工工伤复—发确认需《要治疗的享》受,。本条例第三十条【、第三十二条和第】三十三?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! 》   ? 第三十《九条  职工因工死!亡,。其近亲属《按照下列规定从【工伤保险基金领取】丧葬补助金》、供养亲属抚恤金和!一次性工亡补助金】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:),丧葬:补助金?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!上年度职工月—平均工资; 【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二)供!养亲属抚《恤金按照职》工本: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!给,由因工死《。亡职工生前提供【主要生活来》源、无?劳动能力的亲属【标准:为配偶每月40%】。其他:亲属:每人每?月30%孤》。寡老人或者孤儿每】人每月在上述—标准的基础上—增加10%核定的】各供养亲属的抚【恤金:。之和不应高于因【工死亡?职工生前的工资供】养亲属的具体范【围由:国务院社《会保险行政部—门规定;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一【次性工亡补》助金标准为》上一年?度全国城镇》居民:人均:可支配收《入的20倍 !。 : , ,  伤残职工—在停:工留: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!亡的其近亲属享受】本条第?一款规定的待遇【  【   一级》至四级伤残职—。工在停工留薪期【满后死亡的其—近亲属可以享受本】条第一款第(一)】。项、:第(二)项规—定的待?遇 》    》 第四十《条  伤残津贴、】供养亲属抚恤金、生!活护理费由统—筹地区?社会保?险行政?部门根?据职工平均工资【和生:活费用变化等情【况适时调整调—整,办,法由省、《。自治区、直》辖市人民政府规【定,  【   第四十一条 ! 职: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!事故或者在》抢险救灾中下—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!当月起3《个月内照《发工资从《第4个月起停发【工资由工《伤保险基金向其供】养亲属按月》支付供养亲属—抚恤:金生活有《困难的?可以:预支一次性》工亡补助金的50%!职工被人《民法院?宣告死亡的按照本】条例第?三十:。九条职工《因工死亡的规—定处理?。 —    第四十二】条 : 工伤职工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停—止,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! ?。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一)!丧失享受待遇条件】的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拒不接受劳动能】力鉴定的; 】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三)!。拒绝治疗的 【 : : ,  : 第四十三》条  ?用人单位分》立、:合并、转让》的承继单《位应当承担原用人】单,位的工?。伤保险责任》;原用人单位—已经参加工伤保【。。险的承继单》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!构办:。。理工伤保险》变更登记《    ! 用人单位》实行承包《。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!由职工劳动关—系所:在单位?承担 《   — , 职工被借》。调期间受到工伤事】故伤害?的,由原用人《。单,位承担工伤保险【责任但原用》人单位与借调单位】可以约?定补:偿办:法 》     企业】破产的在破》产清算时依法拨付】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!伤,保,险待遇费用 — , 《。    第四十四】条  职工》被派遣出境》工,作依据前往国家或】。者地区的法律—应当参加当地工伤】保险的参加》当地: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!保险:关,系中止;不能参【加当地工伤保险【。的其国内工伤保险】关系不中止 】     第】四,十五:条,  职工再次发【生工伤?根据规定应当享受】伤残津贴的按照【新认定的伤》残等级享《受伤残津《贴待遇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