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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章 水—路运输辅助业务【 第二—十五条 运输船舶的!所有人?、,经营人可以委托【船舶管理业务经【营,者为其提供船舶海务!、机务?管理等服务》 第二十六条! 申请?经营船?舶管理业务申请人应!当符合下列条件 !     (一】)取得企业法人资格!;  —   (二)有健】全的安全《管理制度; !   ? (三)有》与其申请管理的船】舶运力相适应的海】务、机?务管理人《员;    ! (四)法律、行】政法规规定的其他】条件 —。第二十七条 —经营船舶《。管理业务应当经【设区的市级以上地】方人民?政府负?责水路?运输管理的部门【批准 ? :     申请【经营船舶《。管理业务《应当向前款规—定的部门《。提交:申,请书和证明申请【人符:合本条例第二十【六条:规定条?件的相关《材料 ? ?   ? 受:理,申请的部《门应当自受理申请】之日起30个工作日!内审查完毕作—出准予许可或者不】予许可的决定予以】许可:。的发给船舶管—理业务?经营许可《证件并向国务院【交通运输主》。管部门备案;不予】许可的应《当书面通知申请人】并说明理由 !第二十八条 船舶】管理业务《经营者接受委托提】供船舶管理》服务应当与》委托:人订立书《面合同并将合—同报所在地海事【管理机?构备案?     船!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!。当按照国《家有:关规定和合同约【定履行有关船舶安】全和防止污》染的管?理义务 》 第二十九条【 水:。路运输经营》者可以委托船舶【代理:、水路旅《客,运,输代理、《。水路货物《运输代理《业务的经营》者代办船舶进出港】手续:等港口业务代为签】订运输?合同代办旅客—、,货物:承,揽业务以及其他水】路运输代理业—务 第—三十条 《船舶代?理、水?路旅客?运输代?。理业务的经营者应当!自企业设《立登记?。之日:起15个工作日【。内向所在地设区【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!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!备案 《 第三十》一条 船舶代理、】水路旅?客运输代理》、水路货《物运输代理》业务的经营》者接受委托提供代理!服务应当与委托人】订立书面《合同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:和合同?约定办理代理—业务不得《强行代理《不得为未依法取得】水路运?输业务经营许可或者!超,越许可范围的经营】者办理代理业务 】 第《。。三,十二条 《本条例第十》二条、第十》七条的规定适用于】船舶管理业》务经营者本条—例,第十一条、第二【十四条的规》定适用于船舶管理、!船舶:代,理、水路旅客运输代!理和水路货物运【输代理业务经营【活动 ?    《 国务院交》。通运:输主管部门应当依照!本条例的《规定制定水路运输】辅助业?务,的具体管《。理办法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