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四章 水路【运输:辅助业务《 第二十五条! 运输船舶的所有人!、经营人可以委【托船舶管理》业务经营者为其提】供船:。舶海务、《机务管理等服—务, 第二十六条! 申请经营船舶【管理:业务申请人》应当符合下列—条件 》。    《 (一?)取得企《业法人资格; 【    — (二)有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】度;  【   (三)有与其!申,请管:理的船舶《运力相适《应的海务、机务【管,理人员; — ,     (四【)法律、《行政法规《规定的其他条件【 ? 第二十七条 经营!。。船舶管?理业:务应当经设区—的市级以上》地方人民政府负责】水路:运,输管理的部门批准 !     申请!经,营船舶?管理业务应当向【前款规定的部门【提交申?请书和证《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!第二十六条规定条】件的相关材料 】 ,     受理【。申请:的部门应《当自受理申请之日】。。起30个工作日【内,。审查:完,毕作出准《予许可或《者不予许可的—决定予?以许:可,的,。发给船舶管理业务】。经营许可《证件并向《国务院交通》运输主管部门备【案;不予许可的应】当书面通《知申请人《。并说明理由》 第二十八条! 船舶管《理业务经营者接受】委托:提供船舶管理服务应!。当与委托人订立书】面合同并将合同报】所在地海事》管理机构备案 】   《。  船舶管理业务经!营者应当按照—。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!约定履?。行有关船舶安全和防!止,污染的管理义务【 第二十【九条 水路运输【经营:者可以委托船舶【代理、水路旅—客运输代理、水【路货物运输代理业】。务,的经营者代办—船舶进?。出港手续等》港口业?务代为签订运—输合同代办》旅,客、货物承揽—业务:以及其?他水路?运输代理业》务 : 第《。三十条 《船舶代理、水路旅】客运输代理》业务的经营者应当】自企业设立》登记之?日起15《个工作日内向所在】地设区的市级人民】政府:负责水路运输—管理的部门备—案 《 第三?十一条?。 船舶代理、水【路旅客运《输代:理,、水路货物运输代理!业务的?经营:者接受?委托提?供代:理服务?应当与委托人订【立书面合同按照国】家有关?规,定和合同约》定办理代理业务不】得强行代理不得【为,未依法取得水路运】输业:务经:营许可或者超—越许:可范围的经营者办】理代:理业务 —。 第三十二条 本条!例第十二条、第十七!条的规定适用—于船舶?管理业务经营者本条!例第十?一条、第二十—。。四条:。。的规定适用》于,船舶管理《、船:。舶代理、水路旅【。客运输代《。理,和水路货物运输【代理业务经营活【动,   《  国务院交通【运输主管部》门应当依照本条例】。的规定?制定水路运输辅【助业务的具体—管理:办法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