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】章, 水路运输》辅助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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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— ,运,。输船舶的所有人【、经:营,人可:以委托船舶》管理业务经营者为其!提供船舶海务、机务!管理等服务
!第二十六条 申请】。经,营船:舶管理?业务申请人应—当符:合下:列条件
—。 (—一)取得《企业法?人资格;
! (二)有健】。全的安全管理制度;!
》 ?(三:。)有与其申请管理】的船舶运力相适应的!海务、机务》管理:人员;
! (?四):法律、行政法规规】定,的其他条件
!第二十七条 经营】船舶管理业务应【当经设?区的市级以上—地方人民政府—负,责,水路运输管理的【部,门批准
】 ?申,请经营船舶》管理业务应》当向前款规定—的部门提交申请【书和证明申请人符】合本条?例,第二:。十六条规定》条件的相关材料【
受!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!。受理申请之》日起30个工作日内!审查完?毕作出?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!可的决?定予以许《可,的发给船舶管理业】务经营许可证件【。并向:国,务院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备案;不予【许可的应当书面通】知申:请人并?说明理由
— 第二十八条【 船舶?。管理业务经》营者:接受委托《提供船舶管理服务】应当与委托人订【立书面合同并将合同!报所在地海事管理机!构备:案
!船舶管理《业务经营者应—当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和》合同:约定履?行有关船舶安全【和防止污染的管理】。义务
—第二十九《条 水路运输经【营者可以委托船舶代!理、水路旅客运【输代理、水》路货:物运:输代理业《务的:经营者?代办船?舶进:出港:手续等港口业—务代为签《订运输合《同,代办旅客、货物承】。揽业务以及》其他水路运》输代:理业务
》 第三十条 【船舶代理、》水路旅客运输—代理业务的》经营:者应当自企》业设立登《记之日起《15个工《作日内向所在—地,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!负责水?路运输管理》的部门备案》
第三十一】条 船舶代理—、水路旅《客运输代《理、水路货物运【输代理业务的经营者!接受委托提供—代,理服务应《当与委托人订立书】面,合同按照国家有【关,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!代理业务不得强【行代理不《。得,为未:依法:取,得水路运输业务经营!许可或者超越—许可范围的经营者办!理代理业务
】 第三十二条 【本条例第十二条、】第十七条的规定适】用于船舶管理—。业务经营者本条【例,第十一条、第二十】四条的规定适—用于船舶管理、船舶!代理、水《。。路旅客运输》代理和水路》货,物运输?代,理业务经营活—动,
国务】院交:通运输主管》部门应当依照—本,。条例的规定制定【水,路运输?辅助业?务的具体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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