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五章 【。。法律责任
》
:
第三十三条 【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!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!水路运输业务—或者国内船舶管理】业务的?由负责水路运—输管理的部门责令停!止经营没收违—法所得并处违法【所得1?倍以上5倍以—。。下的罚?款;没?有违法所得》或者违法所得不【足,3万元的处》3万:元,以上15《万元:以,下的罚款
】第三十四条 水路运!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!船舶:营运证?件的船舶从》事水路运输》的,由负责水路运输管】理的部门责令—该船停止经营没收违!。法所得并《处违法所得1倍以】。上,5,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!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!得不足2万元的【。处2万元以上—10万元以下—的,罚款
第三十!五,条 水?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!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!。门许可或者超—越许可范围》使用外国籍船—舶经营水路》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!企业、?其他经济组织和【个人经营或者以【租用:中国:籍船舶或者舱位【等方式变《相,经营水?路运输?业务:。的由负责水路运输】。管理的部《。门责:令停止经《营没收违法》。所得:并处违?法所得1倍以上5】倍以:下,的罚:款;没有违法—所得:或者违法所得不【。足20万《元的处2《0万元以上100万!元以下的罚款
! 第三十六条— 以欺骗《或者贿赂《等不正当手段—取得本条例规定【。的行政许可的—由原许可《机关撤?销许可处2万元【以上20万元以【下,的罚款;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】违法所得《;国务院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或《。者,负责水路《运输管理的部门【。自撤销许可之日起】3年内不《。。受,理其:对该项?许可的?申请
第三十!七条 出租、出借】、,倒卖本条例规定的行!政许可证《。件或者以其他—方式非法转》让本条例规定的【行政许可《的由负?责水路运输管理【。的,部门责令改》。正没收违法所得【并处违法所得1【倍以上5倍以下【的罚款;没有违法】所得或者违法—所得不?足3万?元的处3《万,元以上15万—元以下的罚》款;情节严重的由原!许可机关吊》销相应的许可证【件
】 伪造?。、变造、涂改本条例!规定的行政许可证】件的由负责水路运】输管理的部门没收伪!造、变造、》涂改的许《可证件?处3:万元以上15万元】以下的?罚款;有违法—所,得的没收违法所得
!。
第三十八【条 水路运输经营】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由海:事管理机《构依法予《以处罚
》 —(一)未按》照规定配《备船员或者未使【船舶处于适航状【态;
】 (二《)超越船舶核—定载客定额或者核定!载重量载运旅客或者!货物;
—。 (—。三):使用货船载运—旅,客;:
: 《 (四)》使用未取得危险货】物适装证书的船舶运!输危险货物
【 第?三十:九条 水路》旅客运输业务经营】者,未为其经营的—客运船舶《投保承运《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!相应的财务》担保的?由负:责水路运《输管:理的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处2万—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的罚款;》逾期不改正的由原】许可机?关吊销该客运船舶的!。船舶营?。运许可证《件
:
第四十条 】。班,。。轮运输业务经营者】未提前向社会—公布所使用的船【舶、班?期、班次和》运价:或者其变更》信息的由负》责水路?运输管理的》部门:责,令,改正处2000【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!罚款:
第四十一】条 旅客《班轮运输业》务经营者自》取得班轮航线经营许!。可之日起6》0日内未开航的【由负:责水路运输管理的】部门责令改》正;拒不《改正的由原许可机】关撤销该项经营【许可
《 :第四十二条 水路】运输、船舶》管理业务《经营者取得许—可后不再具备—本条例规定的许可】条件:的由负?责水:。路运输管《理的部门责令限期】整改;在规定期【限内整改仍不合格的!由原:许可:机关撤销《其经营许可
!。第四十三条》 负责水路》运输管理的》。国家工作人员在水】。。路,运输管理活动—中滥用职权、玩【忽,职守、徇私舞—弊不依法履行—。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!
:第四十四条》 违:反本条?例规定构成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!依法:给予:治安: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