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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章 法律责任 】 ?第三十三条 —未经许可擅》自经营或者超越【许可范围经营水路】运输业务或》者国内船舶管理业】务的由负责水—路运输管理》的部门责令停—。止经营没收违—法所:得并处违法》所得1倍以上5【倍以下?的罚款;《没有:违法所得或》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!元的处3万元—以上15万元以下的!罚款 》 第三十四条 【水路运输经营—者使用未取得船【舶,营运证件的船舶【从事水?。路运输的由负责水路!运输管理的部门责】令该船停止经营没收!违,法所得并处违法所】得1倍以上5倍【以下的罚《款;没?有违:法所得或者违法所】得不足2万》元的处2万元以上】10万元以下的罚】款 第三【十五条 水》。路运输经《营者未经国务—院交:。通运输主《管部:门许可?或者超越许可范围】使用:外国籍船《舶,经营水路运输业【。。务或者?外,国的:企业、其他》经济组织和个—人,经营或者以租用【。中国籍船舶或者【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!水路运输业务的由负!。。责水路运输管理【的部门责《令停止经营没收【。违法所得并处违【法所:得1倍以上》5倍以?下的罚款《;没有违《法所得?或者违法所》得不足20万—元的处2《。0万元以上100万!元以下的《罚款 —第三十六条 以【欺骗或?者,贿赂等不《正当手?段取得本条》例规定?。的行政?许可的?由原许可《机关撤销许可处2万!元以:上,20万元《以下:的罚款;有》违法所得《的没收违《法所得?;国务?院交通运输》主管部门《或者负责水路运【输管理的部门自撤销!许可之日起3—年内不受理其对该项!许可的申请 !。第三十七条 出【租、出借、倒—。卖本条?例规:定,的行政许可证件【或者以其他方式非】法转:。让,本条例规定的行【政许可的由负—责水路运输管理的】部门:责令改正没收违法】所得并处违》法所:得,1,倍以上5《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!违法所得或》者违法所得》不,足3:万,元的处3万元以上】15万?元以下的罚》款;情节严重—的由原许可机—关吊销相《。应的许可证件—   —  伪造《、变造、涂改—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!可证件的由负责水路!运输管理的部门【没收伪?造、:变造、涂《改的:许可证件处》3万元以上15【万元以下的罚—款;:有违法所得的没收】违法所?得 《 第三十八条 【水路运输经营者【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海事管【。理机构依法》予以:。处罚    ! (一)未按照规】定配备船《员或者未使船舶【处于适?航状态; 》 ?    (》二,)超越船舶》核定载客《定额或者核定载重量!载运:旅客:或者货物《。;  — ,  :(三)使用》货船载运旅》客; 》     》(四)使《用未:取得:危险货物适装证书】的船舶运输危—险货物 《 第三十九条】 水路旅客运—输业务经营者未为其!经营的?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!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!应的财务担保的由】负责水路运输管理】的部门责令》。限期改正处2—万,元,以上10万》元以下的罚款;【逾期不改《正的由原《许,可机关吊销》该客:运船舶的船》舶,营运许可证件 ! 第:四十条 班轮—运输业务《经营者未《提前向?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!舶、班期、》班,次和运价或者其【变更信息的由—负,责水: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!令改正处2》000元以》上2万?元以:下的罚款 — ,。 ,第四十一条 —旅客班?轮运输业《务经营者自取得班轮!航线经营许可之日】。起60日内未开【。航的:由负责?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!责令改正;拒不【改正的由原许可【机关撤销该项—经营许可 【 第四十《二条 水《路运输、船》舶管理业务经营者】。取得许可后不再具】备本条例规定的许】可条件的由》。负责:水路运输管理的【部门责令限期整改】;在规定期限内整】改仍不合格的由【原许:可机关撤销其—经营许?。可 第四【十三条 负责—水路:。运输管理的》国家工作《人员在水路运输管理!活动中滥用职权【。、玩忽职守》、徇:私,舞弊不依法》履行:职责的依法给予处】分 第四十四【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构成违反治安管】理,行为的?。依法:给予治安管理处【罚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