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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!水路运输经》。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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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七条? 水路运输经营者】应当在依《法取:。得许可的《经,营范围内从事—水路运输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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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】水路:。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!符合:本条例规定条件、配!备,合格船员的》船舶并保证船舶处】于适航状态
【。 : 水路—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!船舶核定载客定【额或者载重量载运旅!客,。、,货物不得超载—或,者使:用货船载《运旅客
【第十:九条 水路运输经】营者应当依照—法律、行政法—规和国务《院交通?运输:主管部门关于水路旅!客、:货物运?输的规定、质量【标,。准以及合同》的约定为《旅客:、货主提供安全、便!捷、优质《的服务保证旅—客、货?物运输安《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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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水路旅客运输业】务经营者应当为【其客运?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!保险或?。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!保
第—二十条 水》路运输经营者运输】危险:货物应当遵守法【律、行政《法规以?及国务院交》通,运输主管部》门关于危《险,。货物运?输,的规定使用》依法取得危险货物】适装证书的》船舶按照规定—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!配载和运输保证【运输安全
— 第二十一—条, 旅客?。班轮:运输业务经营者【应当自取得班轮航线!。经营许?可之日起60日内】开航并在开航15】日前:公布所使用的—船,舶、班?期、班次、运价等】信息
】 旅客班轮运输应!当按照公布的班期】、班次?运行:;,变更班期、班次、】运价的?应当:在1:5日前向社会公【布,;停止经《营部分?或者全部班轮—航,线的:应当在30日前向社!会公布并报原许可机!关备案
— 第二十二条 货物!班轮运输业务—经营:者应当在班》轮航线开航的—。7,日前公布所》使用:的船舶以及班期【、班次和运价—。
:。 货【物班轮运输应—。当按照?公布的班《期、班次运》行;:变更班期、班次、运!价或者停止经营部】分或者全部班轮航线!。的应当在7日前【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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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!水,路运输经营者应【。当依照法律、行【政法:规和国家有关—规定优先运送处置】突,发事件所需的物【资、:设备、工具、应【急,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!事件:危,害的人员《重点保障紧》急、重要的军—事运输
! 出?现关系国计民—。。生的紧急运输需求】时国务院交》通运输主《管部门?。按照国务院的部署】可以:要求水路运》输经营者优先运输】需要紧急《运,输的物资《水路运输经》营者应当按照要【求及时运输
第二!十四条 水路运【输经营者应》当按:照统计法律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】报送统计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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