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: 申请与《受理
《
】 第八条 公民!、法人或者》其他组?织认为国《家知识?产权局的具体行政】行为:侵犯其合法权—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!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!0日内提出行—政复议?。申请
】 因不可抗】力或者其他正当理】由耽误前款所述期】限的该期限自障碍消!。除之日起继续—计算
】。 第九条 】 有权申请行政复】议的公民、法人【或者:其,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!起行政诉《讼人民法《院已经依法受理的】不得:向国家知识产权【局申请行政复—议
!。 , 向:国家:知识产权局申请行】政复议行政》复议机构已经—。依法:受理的在法》定行政复议期—限内不得向人民法】院,提起行政诉讼
!
,
—国家知?识产权局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】后发现在受理前或者!受理后当事人向人】民法院提起行—政诉讼并《且人民法院已经【依,法受理的驳回—行政复?议申:请
》。
? 第十》条 行《政复议申请应当符合!下列条件:
【
— —(一)复议申—请人:。是,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!犯其合法权益—的专利?。申请人?。。、专利?权人、集成电路【布图设计登》记申请人、集成电】路布图设计权利人】或者其他利害关【。系人;?
【 》 , ,(二:)有具体《的行政复议》请,求,。和理由;《
:
,
《。 — (:三)属于行政复【议的范围;
【
!。 , (四)在—法定申请期限内【提出
—
: 第十一条 ! 申请行政复议【应当提交行》政复议申请》书一式两份并附【具必要的证据—材料被申请复议的】具体行?政行为以书面形式作!。出的应当附》。具该文书或者其复】印件
【
? 委托《代,。理人的应当附具授权!委托书
【
第十】二条 行政复议申!请书应当载明—下列内容:
!
— , (一)复议申!请,人的姓?名或者名称》、通信地址、联系电!话;
《
《 (!二)具体的》行政复议请求;【
— 》 ?(三)申请行政【复议的?主要事实和理由;】
《。
,
, (!。四)复议申》请人的签名或—者盖章;
!
》 (五)申】请行政复议的日期】
《。。
—第十三条 行政复!议申请书可以—使用国家知识产【权局制作的标准【。表格
?
,
,
》 行政复议申请】书可:以手写或者打—印
【 第》十四条 行—政,复议申请《书应当以邮寄、传真!或者当面《递交等方式向—行政复议机构提交】
《
,
第十五条! 行政复》议机构自收到—行政复议申》请书之?日起5日内根—据情况分别作—出如下处《理:
》
—。 (—一)行政复议申【。请符合本规程—规定的予以受理【并,向复议申请人发送受!理通知书;
!
》。 (二【)行政复议申请不符!合本规程规定的决】定不予受《理并书面告知理由;!
— 《 《(三)行政》复议申请《书不符合本规程【第十一条《、第十二《条规定的通知复议】申,请人在?指定期限内补正【;期满未补正的【视为放弃行》政复议申请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