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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章 听【证的适用 【 《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?八条  《听,证结束后听证人【员应:当负责?。写出听证意见书听证!人员对听证意见不一!致的应当《在听证意见书中如实!写明  !   听证》意,见书应当作为行【政处罚决定的—依据之一并》。同时:分送当事人、—。案件调查人》员、第三人》。 : ?   ?  第三十九条【  听证意见—书应当?包括下?。列主要内容 — 《     (—一)听证案由; 】。 《     (二)】听证人员和》听证参加人的姓【名、名称及其他情】况,; 【    (》三)听证的》时间、地点、方式;!   】  (四《。)听证的过程;【  【   (《五)案件事实和认】定的证据;》   】  (六)对拟实施!行,政处罚的意》见及处理意见 】     第!四十条?  听?证人员应当》。在听证意见书中对听!证案:。件提出如《下处理意见 】   》。 , (一)违法行【为事实清楚调查人】员,提出的行《政处罚建议适用【法律、法《规正确证据确凿【程序合法《处罚适当的》提出:维持处罚的》意见; 》   —  (二)》违法行为事实清楚】但调查人员提出的行!政处罚建议适用法】律、法规错误或者处!罚裁量不当的提出】纠正调查人员处罚建!议的意见; !    》 (三)《有应当受《行政处罚的》违法行为但调查【人员在办案过—程中:有程序上不足的提】出调查人《员补正后再给—予行政处《罚的意见; — 》    (四)【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!依法免?予行政处《罚,的意见; —    【 (五?)违法行《。为不能成立的依法】。不予行?政处罚?的意见;《 , 》    (六)违法!行为符合减轻或【。者,从轻:条件的依《法减轻或者从—轻处罚的意见; 】。    】 (七)《违法事实不清—的,提出继续调查—的,意见; 】。     (八)】发现应当由其他行】政机关处理》的提出移《送的意见违法行【为已:构,成犯罪的提出—。移送司?法机关追究刑—事责任的意》见; ? ?     (九】)依法提出的—其他处理意见 】   —  第四十一条【  外汇局》应当根?据听证意见》书和听证笔》录、其他案件材【料以及有关》。外汇管理法规按照】行政处?罚法第三十八—条 的?规定对听《证案件作出处理【决,定 : 《     》第四十二条》 , ,依本程序《规定应当举行听证而!未举行听证》的,。。案件处?罚决定无效应当【撤销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