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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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十三条】 听证人员应【当公正履行职责【不得妨碍当》事人、?其他听?证参加人员行使法】律赋予的权利;【如违反本程序规定由!外汇局按规定—予以行?政处分;《构成:。犯罪的依《。法追究?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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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四条 《 外汇局主持听证】不得收取《当事人以及其他【参加人任何费—用
】 第四十五【条 ?法律、行政法—规对听证程序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!
】 第四十六—条 ?本程序所称》“日”是指工作日“!以,上”、“内”及“前!”等均包含本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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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七】条 : 本程序自公布之日!。起实施由国家—。外,汇管理局负》责解释
】
《 国家外汇管理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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