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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— 附则?
【
》第四十三条 【。听证人?员应当?公正履行职责不得妨!碍当:事人、其他听证【参加人员行使法律】赋予:的权利;如违反【。本程序规定》由外汇局按》规定予以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
!
: 第四十【四条: 外汇局主持【听证不得收取—当事人以及其—他参加人任何—费,用
! 第四十五条 】 法律?。、行政?法规对听证程序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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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《六条: 本程序所称“日!”是指?工作日?。。。“以:上”、“内”—。及“前”《等均包含本数
】。
—。 第四十七条 !本程序自公布之日】起实施由国家外汇管!。理局负责解释
!
国】家,外汇管?理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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