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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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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四十三条》 听证人员—应当公正履行职【责不得妨碍当事【人、:其他听证《参加人?。员行使法律赋—予的权利;如违反本!程序:规定:由外汇局按规定【。予以行?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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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四条 》 外汇?局主持听证不得收取!当事人以及其他参】加人任何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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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五条】 法律、》行政法规对听—证程序另有规—定的从其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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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六】条 本程序—所称“日”是指工】。作日“以上”、“】内,”及“前”等均【包含本?数
! 第四十七—。。条 本程序自公布!之日起实施由—国家外汇管理局【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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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国家外汇管—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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