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听证《的,告知、提起》和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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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二十条 《 ,外汇局在作》出本程序第三条规】定的行政《处罚决定之前应【当在行政处罚告【知书(以下》简称:告知:书):中告:知当事人自接到告知!书之:日起3?日内有要求》举行听证的权—。。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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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一?条 : 当:。事人:要求举行听证的应】当在收到告知书之日!起3日内向》。外汇局书面提出【听证要?求以邮寄挂》号信方式提出的以】寄出的邮《。。戳日期为准当事人】因不可抗力或—。者其他特殊情况不】能,按期:提出听证要求的在障!碍消除?后,3日内经《外,汇局批准可》以顺延听证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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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,第,二十二条 —当事人明确提出【放弃:听证权利的不—得对本案《再次提出听》证要求当事人放弃听!证权利应当以—书面形式提出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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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当事人未在】规定的期《限内提出《听证要求的视为放】弃听证权利》外汇局可以不—组织:听证但?应当:将情:况记录在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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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!条 当事人可以】请求撤回听证要【求但应当以书—面形式?提出且不得对本【案再:次提出听证要—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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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四条 当事【人提出听《证要求的《外,汇,局应:当自接到《听证要求之日起5日!内审核当《事人的听《证要求并书面通【。知当事?。人,是否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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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对符合本程序规!定的听证要求外汇】局应当组织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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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对听证要—求超过期限》或者不符合听证【条件:的外:汇局应当告知当事人!。不予听证并说明理】由
【。 : , 第二十五条 】外汇:局决定听证的应当】在收:到,。当事:人,提出书面听证要【求之日起3》。0日内举行听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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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外》汇局应当在听—证的7日前向当事人!、其:他听证参加》人送:。达听证通知书—
【 第二十六条】 听?证通知书应当载明】。下列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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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当事人—姓名或者名称—;
【 (二)【听证:案,件的内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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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三)举行听》证的时间、地点、】方式;
】
(—四)听证主》持人:、,听证员的姓》。名;
! (五)告知】当事人?有权申?请回避以及回避的条!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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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, (六《)告知当事人报送参!加听证人员名单、身!份证:明以及准备有关证据!材料、通知证—人,等,事项
】 ? 第二十七条 案!。件,调查人员应》当自确定听证主持人!之日起3《日内将案《卷移送听证主持【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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