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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章 ?听,证的告知、》提起和受《理,。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条】 , 外汇局在作出本程!序第: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!决定:之前应当在行—政处罚?告知书?。(以下简称告知【书)中告知》当,事人自接到告—知书之?日起:3日内有要》求举行?听证的权利 】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:一条 ? ,当事人要求举—行听证的应当在收到!告知书之日起3日】内向外汇局书面提出!听证要求《以邮寄挂《号信方式提出的以寄!出的邮?戳,日期为准当事人因不!可抗力或《者其他特殊》情,况不能?按期提出听证要求的!在,障碍消除后3—日内经外《汇局批?准可以顺延听证【期限 《    【 第:二十二条《  当事人明确提出!。放弃听证权利的不得!。。对本:案再:次提出听证要—求当事人《放弃听证权利应当以!书面形?式提出? , : :     当事人未!在规定?的期限内提出—听证要求的视—为放弃听证》权利外汇局可—。以,不组织听证但应当】将情况记录》在案: ,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三!条  当事》人可以请求撤回【听证要求但应当以】书面形式提出且【不得对?本案再次提出听证要!求 ?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四条!  当?事人提出听证要求】的外汇局应当自【接到听证要求之日】。起,5日内审核当事人的!听证要求并书—。面通知?当,事人是?否受理 《   【 , 对符合本程—序规定的听证要【求外汇局应当组织听!证  】。   对听》证要求超过期限或】。者不符合听证条【件的外汇局应当【告知当事人不予听】证并:说明理由 》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五【条 : 外汇局决定听证】的应当在《收到当事《人提出?书面听证要求之日】起30日内举行听】证  】   外汇局应当在!。听证的7日前向当事!人、其他听证参加】人送:达听证通知书 】 :    》 ,第二十六条  听证!通知书应当载明【。下列事项 —。  》   (《一)当?事人姓名《或者名称; 【     (!。二):听证案件的内容; ! 《。  : ,  (?三)举行听证的时间!、地点、方式; ! 《   ? (四)听证主【持人、听证员的姓】名;  !   (五)告知】当,事人有权申请—回避以及回避—的条:件; 》 :     (六【)告:知当事人报送参加】听证人员名》单,、身:份证明?以及准备有关证据材!。料、通知证人等事】。项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七【条  案件调查【。人员应当《自确定听证主持人】之日起3日内将案卷!移送听证主持—人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