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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章 《听证组织机关、【听证人员和》听证参加《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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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七条 《听证:。。由拟作?出行政处罚的—外汇局?组织
》
? 第八—。条 听证人—员,包括听证主持人和听!证员
—。
听【证主持人是指外汇】局负:责人:指,定的具体《负责主持《听证工作的》人员
! 听证》员是指外《汇局法制工作—部门、案件检查【部,门、案?件所涉业务管理【部门各自指定—的协助听证主持人】组织听证的工作【人员
?
,
】听证人员的组成应当!。为单数
《
】 听证案件》的调查?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!持人和听证员
【
!第九条? 听证过》程中听证《。主持人、听证员【权利:义务平等《但听证程序由听【证主持人主要负责
!
】 第十条 》。 听证参加人是指】案件:调查人员、当事【人、第三人、委【托,代理:人、证?人以及鉴定人、翻译!、听证?记录:人等有?关人员
】
第三人】是指与听证案件有利!害关:系的其他公民、【法人:或者其他组织
!
,
》 听:证记录人是》指,。听证主?持,人指定的负责—记录听证活》动,。的外汇局工作人【员
《
— 第十一条 听】。证人员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应当—自,行回避?。当事人也有权—以口头或者书面【方式申请其回—避,并说:明理由
》
,
【。(一)本案调查【人员或者当》。事人的近亲属;【
! (二)与本案结】果有:利,害关系;
【
? (三)有其!他可能影响听—证公正进行的情【形
【 : 听证《人员有前款规定情】形之:。一但未按规定自行】申请回避《。。的外汇局应》。当责令其回避
!
《 第十二条 !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!其所在部门负责【人决定;部门负责】。人担任听证主持人】的由其所在》外汇局负《责人决定是》否回避听证员—的回避由听证主【持人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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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三条 听证主】持人经与听证—员协商在听证活动中!依法行使下列职【权
《
? (一)决】。定举行?听证的时间、—地点和?方式:。;
! (二)》决定是否允许—旁听及允《许旁听的人》数;
—。
《 (?三,)决定中止、延期或!者终止听证》;
】 (四)询问】听证:参加:人接收并审核有【关证据;
【。
》 ,。 (五)主持听【证,进行包?括,申辩、质证等—。;
?
》 : (六)《维护听证秩》。序制止违反听证程】序的行为;
!
(【。七,),提出案件处理—意见;
《
》 (》八)法律、行政法规!以及:规章赋予的》其他职权
》
》 第十四【条 听证》人员在听证活动中】承担:下列义务
【
(】一)将听证通知书依!法及时送达当事【人及其他有》关,人员;
《
!(二)公正履行职责!。保证当事人行使【陈述、申辩以及质】证的权利;》
! (三)保守听【证案件涉及的国家秘!密、商?业秘密和个》人隐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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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不得徇私!枉法包庇纵容违法】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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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十,。五条 当》事,人依法享《有下列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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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依《法,申请听证人员回【避;:
! ,(二:)可以亲自参加听】证也可以委托—一,至二名代理人—参加听证《;
【 (三—)就案件《调查:人员提出的案件【事实、证据》和行:政处:罚建议进行申辩并】对案:件的:证据向调查人员及】证,人质证?;
》
?。 (四)听证结!束前进行最后陈【述;
《
?
(五【)审核听《证笔录?
,
》 第十六条 ! ,当事人?依法承担下列义【务
! (一)按外汇】局,要求:事前报送参加听【证人员的名单—及身份;
【
(】二)按时参加听【证并依法举证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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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, (三)如】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!。询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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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遵守听证】程序及纪律维护【听证秩序
【
? :。。 ,。。 第:十七条 》。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!参,加听:证的应当《向外汇局提交—由其签名或者盖章的!授权委托书授—权委托书应当经听】证主持人确》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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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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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权委托!书应当载明委—托事:项及权限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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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十八条 》 案件调《查人员应当参加听证!向,听证主持《人提出当事人违法的!事实:、证据和行政处【罚建议及《其依据并参与质【证
【 《。第十:九条 《听证主持人可以根据!实际情况通知与案】件有关?的证:人,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!参加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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