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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】。决定和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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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》。十九条 《 法律、行》政法规、规章草案应!当经总局局务会议审!。议决定
! 总局局务】会议审议法律、行政!法规、规章》草案时由政策法规司!主要负责《人作:说明
】 : 第三十》条 : 总:。局局务会议审议通】过,法律、行《政法规、规章草案及!其说明后政策法规】司会:。同有关部门》根,据审议?意见对草案及其说】明进行修改后—报总局局长签发【其中法律、行政法规!形成送审稿及其说明!依,法报全国人》大常委会审》议、国务院审查【。。规章以总局》令形式公布》
!。。 规章草《案涉及对外》开放的方针性、政】策性、原则性的【制度设?定或者调整的专门】规范外国《。。人和外?国企业、组织—及其活动的》制度设定或者—调整的以及在制【定过程中有关方面】意见分歧《较大的应当在正式】公布前向《国,务院请示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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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公布?规章的总局令应【当载明该规章的【。序号、名《称、:通过日期、公布日期!、施:行日期以及总—局局长署《名等
! 第三十一条】 总局与国务院】相关部门联》合公布的规章应【当在草?案经总局局务会议审!议通过并由总局局长!签发:后送联合发布—的部门签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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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由国《。务院其他部门主办】。并,与总局联合》公布的规章由政【。策法规司会同相关】。部门审查后报总局】局长签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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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? 联合公《布的:。规章由总局局长及】联合制定部门的【首,长共同署名公—布使用主办机关【的命令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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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二【条 规《章原则上应》当,自公布之日起3【0日后施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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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三:条 规章签—署,公布后?。7日内政《策法规司《应当将规章正—式文本送总》局网站指定栏目刊】。载并按照有关规定】送国务院《公报、中国政—府法制?信息网和在全—国范围内发》。行的报纸上刊—。载
】 ?政策法?规,司,可以会同有关部门】通过新闻发言人【等形:式对规章的》制定背景、起—草情况?、主:要内容等《进行解?读做好宣传贯彻【落实工?作避:。免,或者回应误解—误读情?。况并主动收集—社会舆情进行分析】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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