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二章— 立项 【     】第六条  政—策,法规司根据全—国人大常委会—。。、国务院立法—工作安排和宣传文化!领域立法规划—立足于?为依法?落实:意识形态工作责【任制:推动制度创新引领广!播电视高《质量创新性发展提】供,法治保障紧紧—围,绕,总,局,党组重大决》策部署?。按照统筹兼顾—、突出重点的—原则:组织:编,制中长期《立法规划报》。总局党组会》议审议通《过后向社会》公布: ? :  :   政《策法规司根据—中长期立法》。规划与?。全国人?大常委会、国务院年!度立法?计划相衔接结合工作!需要组织编制总局年!度立法计划 !     —第七条  政—策法规司在》。。编制:下一年度立法计划时!应当向总《。局其他部门征—集法律、《行政:法规和规章的立项建!议 —     总—局其他部门应当【按照法定《职能和意识形态工作!责任分工紧密—结合总局党组年度】重点工作《按照要求的形式和】期限提出立项建【议立项建议》涉及两个以》上总局部《。。门职:责的由所有关联【部门共同报送立项建!议涉:及,国务院其他》部门职责的提出立项!建议的?。总局部?门应当在《。事前征?求国务院相关部门】的意:见 【 ,   ?必,要时政策法规司【可以向?省、自治区、—直辖市人《民政府广《播电视?主,管部门和社》会公开征集立项【建议  !   第八条  立!法项目属《于立法法第八—条,、第六十五条规定的!事,项应:当制定为法律、【行政:。法规 《    【 涉:及国务院其他部【。门职责的事》项制定行政》法规条件尚》不成熟的应》当与国务院相—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! ? ,  ?  : 在总局职权—范围内的下列—事项:应当制定规》章 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,依法设定《。行政处罚的;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依法】实施行?政许可的;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三)依据!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!的授权?和国务院的决定【。、,命令需要制定具体】实施办?法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》属于其他执行法律、!行,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!或者命令的》 ? :     第九条】  :立项建议应》。当包:括下列?。内容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拟制定、修【订,的法律、行政法【规、规章的名—称,、起草部门、项目负!责人; —。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立法的必—要性:贯彻落实党》中央、国务院的【决策部署等立法依】据以及拟通过—立,法解决的《。。主要问题;》 《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(三)拟确立的主要!。制,度、措施如需设定行!政许可、行政处【罚、行政强制—等措:施的说?明设定该项》措施:的,必,要,性,、法律依《。据及对经《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!影,响; 《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起草部门【完成时间和进度【安,排; 》 :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五)其《他需:要说:明的问题 》 ,   —。  第十条  【政策法规司应当【对立:项建议进行评估论】证与有关部》门充:分沟通提出予以【立项:或者不予立》项的意见 — 《    第十一条 ! 政策法规司编制完!成总局年度立法计划!后应当将计划—及其说明报总—局党组?会,议审议通过后向社】会公布? ? ?    第十二【条 : 年度立《法计划包括以—下两类立法项目 】。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。一)一档《项目指?调研:论证充分、立法【条件成熟、立—法草案?已经报送政策法规司!审查、?可以在计划年度内】提交总局《局,务会议审议》。的项:目和为贯彻落—实党中央《、国务院的决策部】署应当在计划—年度内提交总局局务!会议审议《的项:目; ?  —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(二)二档项!目指尚?需进一步调研论证】或者意见《分歧较大的项—目 :  —。   年《度立法计划》应当明确立法—项目的起草负责【部门和工作时限法】律、行政法规和总局!局长交办的规章由政!策,法规司组织》起草其他《规章根据职责分工确!定,相,应,起草:。部门;不《能确:定起草?部门的由总局局长指!定,  【 ,  第十三条 【 对列入年度立法】计划的项目起—草部门应当按—照计划执行;政策法!。规司应当及时跟踪了!解计:划实:施情况加强》组织协调《和督促指导 —  —   年度立法计划!执行过程中有—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!情况认为需要调【整个别立法项目的应!当按:照本规定第七条【至第九条的要求向】政策法规司提出【调整:建议由政策法规司】审核后报总局局长】批,准  】   第十四条  !法律、?行政法规的立项申】请符合有关要—求的经总局局长批准!后报送全国人大【常委会、《国务院 】     与国务院!相,关部:。门,联合制定规》章的:立项申请涉及—公众权益、社—会关注度高等事【项的由提《出立项申请》。的总局部门或者【政策法?规司报总局局—。长批准后报国务院】审核同意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