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】纪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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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。一条 国家—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!纪律:不得有下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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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《一)散布有损—政府声?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!加非:法组:织组织或《者参加旨《在反对政《府,的集会、游行、示】威,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!。罢工;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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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二):玩忽:职守贻误《工作;
! 】(,三)对抗上级决【议和命令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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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四)压制》批评打击报复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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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,。五)弄虚作假—欺骗领导和群—。众;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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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?(六)贪污、盗【窃、行贿、受贿【或者:利用职权为自—己和他人谋取私利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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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七)—挥霍公款浪费国【。家资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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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八)滥用《职权侵犯群众利【益损害政府和人民】群众的关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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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九)》泄,露国家秘密》和工作秘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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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十)?在外事活动中有损】国家荣誉和》利益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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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十一】)参与或者》支持色情、》吸毒、迷《。信、:。赌博等活动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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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。(十:二,)违反社会公德【、造成不良》影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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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十三)经商【、,办,企业以及参与其【他营利?性的经?营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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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(十四)其》他违反纪律的行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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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二条 《 国家公《务员有本条》例第三十一条所【列违纪?行为尚未构成—犯罪的或《者,虽然构成犯罪—但是依法不追究【刑事责任的应当给】予行政处分;违纪行!为,。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!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!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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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三十三条【 行?政处:分分:为警告、记过、记】大过、降级、—。。撤职:、开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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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!。低级:别和职?。务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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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受行?。政处分期间》。不得晋升职》务和级?别;其?中,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!处分的并《不得晋升工资—档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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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四条》 处分国家—公,务员:必须依照法定—程,序在规?定的时限内》做,出处理决《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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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】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!分应当事实清楚、证!据确凿、定性准【确、处理恰当、手】。续完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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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:三十五条 —给,予国家?公务:员行政处分依—法分别由任免机关】或者行?政监:察机关决定;其中】。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!报上级机关》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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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】下国:家行政?机关开除国家公【务员必须《报县:级人民政府》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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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—六条 《国家公?务员受本《。条例第?三十:三条所列除开除以外!的行政处分分别【在,半年至?两年内由《。原处理?机关解除行政处分】但是解除降级—、撤职处分不视【为恢复原级别、【原,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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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】公务员?在受行?政处分期《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!提前解除行政处分】。
【 解除行政【处,分后晋升职务、【级别和?工资档次不》再受原行政处—分的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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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:三十七条 行政】处分决定和解—。除,行政处分《的决:定应当以书面形【式通知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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