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?
第六?。章 奖励
!
第】二十七条 》 国家行《政机:关对在?工作中表《现突: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!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!迹的国家公务员【给予奖励对国家【公务员?的奖:励坚:持精神?鼓励与物《质鼓励相结》合的原则
》
,
:
,
第二十八!条 国家公务【员有下列表现之一】的应当予以奖—励
! —(一)忠于职守积】极工作成绩显—著,的;
?
?
,。
— (二)遵守纪!律廉洁奉公作—风正派办事公—道起模范作用的;
!
— — (三?)在工作中有—。发明、创造或—者提出合理化建议】。为国家取得显—著,经济效益和社—会效益的;》
【 , (【四)爱护公共财产】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!成绩的;
【
— 》(五)?防止或者挽救事故】有功使国《家和人?民群众利益免受【或者减少《损失的?;,
:
— ? (六)在抢】险、救灾等特定环境!中奋不顾身做—出贡献的《;
》
【 : (七)同违—法违:纪行为做斗争有功】绩的;
】
!(八)在对外—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!誉和利益的;—
》
, 《 , (九)有【其他:。。功绩的
—
第】二十:。九条 对国家公】务员的奖励分—为嘉:奖记三等功、—二等功、一等功、】。授予荣誉称号
】
】国家行政机关—对,受前款所列奖—励的:。国家公务员按—。照规定给《予一定的物质—奖励
《
】第三十条 国【家公务?员,奖励的权限和程序】按照:国家有关规定办【。理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