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奖励
【
? 《第二十七条 【国家行政《机关对在工作中表】现突出?有显著成绩和贡【。献的以及有其他【突出:。事迹的国家》公务:员给:予奖励对国家公务员!的奖:励坚持精神鼓励与】物质鼓?。。励相:结合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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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二十八条》 , ,国,家公务员有下列表现!之一的应当》予以奖励《
】 , 》(一)忠于》职守积极工作成【绩显著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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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(二)遵《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!正派办事《公道起模范作用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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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: ? : (三)在【工作中有《发,明、:创造或者提出合【理化建议《为国家取得显—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!益的;?
! (四【)爱:护公共财产》。节约:国家资财有突出成】绩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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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五,)防止?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!。。国家和人民》群众利?益免受?或者减少损》。失的;?
】 (【六)在抢险、救灾等!特定:。环境:中奋不顾身》做出贡?。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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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《)同违法违纪行为做!斗争有功绩的—;
【 】(八)在对外交往】中,为,国,家争得荣誉和—利益的;
》
— , ? (《九,)有:其他:功,绩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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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: 第二》十九条 对国家】公务员的《奖励分为嘉奖—记三等功、二等功】、,一等功、授》予荣誉称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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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国家行政】机关对?受前款所列奖励的国!。家公务?员按:照规定给予一—定的物质《奖,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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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条 国家【公务:员,奖励的权限和程【序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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