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职!。位分类
】
第】八条 《国家行政机关实【行职位分类制度
!
!
? 国家行政机!关,根据职位分》类设置国《家公务员《的职务和等级—序列
?
】 ,第九条 国—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!领导职务和非领导】职,务
】 非领导职务是!指办:事员:、,科,员、副主任科员【、,主,任科员?、助理调研员、调研!员、助理巡视—员、巡视《员
【 , , 第?十条: 国?。家公务员的级别分】为十五级《
!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!。关系是?
! 》(一)国务院—总理一?级,。;
! (二】),国务院副总理国务】委员二至三级—;
:
》 【 ,(三:)部级正职省级【正职三至四级;【
— 【。 (四)部级副职省!级,副职四至五级—;
】 ? (五—)司级正职厅级正】职巡视?员五至七《。级;:
:
【 , : (六《)司级副职厅级副】职助:理巡视员六至八级】;
【 》 (七)—处级:正职县级《正,职调研员七至—十级;
》
】 (》八)处级副职县【级,副职助?理调:研员八?。至十一?。级;
》
【 《(,九)科级正》职乡级正职主—任科员九至十二级】;
《
! (十)科级【副职乡级副职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!级;
【
】 (十一《)科员九至十四【。级;
《
:
】 , (十二)办—事员十至十五级【。。
【 第十一条【 国家公务员的】级别按照所任职务】。及所在职《。位的责任大小、工作!难易程度《以及国?家公务员的》德才表现《、工作实绩和—。工作经历确定
!
《。 : 第十二条 各级!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!工作需要增设、减】少或者变更职位时】应当按照规定程序】重新确定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