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? 职位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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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八条《 国家行》政,机关实行职》位分类制度
】
【
— 国?家,行政机?关根据?职位分类设置—国家公务员的职务】和等级?序列
》
第九!条, :国家公?务员:的职务分为领—导职务和《非领导?职务
?
— 非领导职【务是指办事》。员、科?员、副主任科员【。、主任科员、助理调!研员、调研员—、,助,理巡视员、巡视员】
【 , 第?十条 《。国家公务员》的级别分为十五级】
,
《
, 《。职务与级别的—对应关系是》
,
?
! (一)国》务院总理一》。级;:
】 (二】),国,务院副总理国—。务委员?二至三?级;
?
! (三)【部,级正职省级正—职,。三至四级;
】
】 , , (四)部级—副职:省级副职四至五级】;
《
:
》 《(五)司级正职【厅级正职巡》视员五至七级—。;,
— , 》 (六)司级副】职厅:级副:职助:理巡视员《六至八级《;
《
【 , , (七)处级【正职县级正职调研】员七至十级;
!
? , 》。 (?八)处?级副职?。。县级副?职助理调研员八至】十一级;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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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(九)科级正职【乡级正?职主任科员九至十】。。二,级;
?
【 —(十)科级副—职乡级副职副—主任科员九至—十,三级;
《
【 ? (十》一)科员九至—十四级;《
?
? , (十!二)办事员十至【十五:级
【 《第十一条 国家】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!任职务?及所在职位》的责:任,大小、工作难易【。程度以及国家公务】员的德?才表现、工作—实绩和工作经历确】定
【 第十二条 ! 各级人《民政府工作部门因】工作需?要增设、减少—或者变更职位时【应,当按照规定程—序重:。新确定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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