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职位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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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【第八条 》国家行政《机,关实行职位分—。类制度
》
—
《
—国家行政机关—。根据职位分类—设置国家《公务员的《职务和?等级序列《
:
【 第九条《。 国家公》。务员的职务》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!导职务
《
,
— 非领导》。职务是指办事员、】科员、副主任科员、!主任科员、》助理调研《员、:调研:员、助理巡视—员、巡视员
—
:
第十!条 国家》公,务,员的级别分为—十五级
—
,
职务与!。级,别的对应《关系是
】
】 (一)国务院总】理一级?;
:
,
《 (!二):国务: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!至三级;
!
, ? (三【)部级正职省级【正职三至《四,级;:
:
— (【四)部级副职省级副!职四至五级;
】
】 (五)司】级正职厅《级正职?巡视员五至七级;
!
【 》。 (六)司》。级副: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!。员,六至:。八级;
【
— 《。。(七)处级正—。职县级正职调研【员七至十级;
!
】 (八)—处级副职县级副【职助理调研员八至】十一级;
】
【。 (九)科级正!。职乡级正职》主任科员《九至十二级;
【。。
《
【 (十)科级副】职乡级副《。职,副主任科员九至十】三级;
【
? (十!一,)科员九《。至十四?级;
! 【(十:二)办事员十至【十五级
—
《。。 第十一条【 :国家公务员的—级别按?照,。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!的责任大小、—工作难易程度以【及国:家公务员的德—才表现、工作—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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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,。 第十—二,条, 各?级人民政府工作【部门因工作需—要增设?、减少或者变更【职位时应当按照【规定程序重新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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