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三章 档案的移交与!管理
【
? 第十八条 ! 各参建单位应按招!标文件、合同、协】议以:及有:关规定及时》向电子政务项—目实:。施机构移《交,。电子政务《项目档案《电子政务项目实施】机构:负责对接收的档案】进行审查《验收和?汇总整理交》接双方应办理档案】移交手续
】。
—第十九条《 电子政》务项目实施机构【应在:电,子政:务项目?竣,工,验收后3个月—内根据建设单位【档案管理规》定向建设单》位或本机构》的档案管《理,部,门移交档案需经常利!用的档案可在办理】移交手续《后借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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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二十条 《 中央和《地方共建的电子【政务项目档》案实行分级管—理,中央政务《部,门、地方政务部门】分,别负责归档、保【存各自形成的—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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