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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章— 机构职责 【 :  》 ,  第十条  财政!部,履行下列《职责: 《 ?。  ?   (一)统【一对外筹借贷款、接!受赠款?;   ! , (二?)制定贷款、赠款的!。管理制?。度; 【。   ?  (?三)与国《。务院有关部门研究】。编制贷款规》划; 》 ?   ? (四?)指导、协调、监】。督,贷款:和赠:款的立项申报—、前期准备》、贷款?划拨:。或转:贷、赠款分配、资金!使,用、项目《采购、统计监测、债!。务偿还、绩效—管理、?成果总?结和推广等; 】  》。  : (:五)统筹开展贷【款、赠款的》。对外工作协》调推进?项目准备对外磋商】谈判签署相》关法律文件办理生效!手续;? —    《(六)将政府负有偿!还责任贷款纳入预算!管,理和债务限额管【理加强对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】贷款的监控建立【债务风险《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!防,范和化?解债:务风险; —     】。(七)财政部应当】履行:。的其他职责》  【   第十一条 】 地方财政部门履】行下列职责: !  《   (一)—制定本地区》利用贷款、赠款的管!理制度; !   ?  (二)》组织:、征集、评》审本地区《贷款、赠款申请向上!。级,财政部门《申报备选项》目;  !   (三)组织和!协调本地区贷款、】赠款对外工》作参:。与项目?准备:和磋商谈《判协助办理法律【文件:签署和生效手续; ! :     (四!)监督项目实施单】位和有关机构按照贷!款、赠款法》。律文件的规定履行相!应职责及时采—。取有效措施处理项】目出现的问题并报】告上级财政部门【;, 《     (五】)办理贷款、赠款】资金的支付和提取】监督项目实施单【位和有关机构贷款】资金使用、项目采购!等情况?保障资金使用—。的安全、规》范、有效; 】 ?    (六—)确定转贷或担保】机,制落实?还,款责:任督促并确保—贷款按时《足额:偿还;?  【   (《七)将?本地区政府负有偿还!责,任贷款纳入本级预】算管理和债》务,限,。额管理加《强对本地区政府【负有:担保责任贷》款的监控《建立风险应急—处置机制和防控措】施防范?和化解债务》风险; —     (】八):。组织:和实施本《。地区贷款赠》款项目的绩效—管理工作总结—和推广本地》区,贷款赠款项目—的,成果经验;》。 ? ?    (九)地】方财政部门应当【履行的其他》。职责  !   ?第十二条  项目】实施单位履行下列职!责: 】    (一—)按照贷款》方或赠款方及国内相!关制度要《求开展贷《款和赠?款项目的准备工作】办理相关审》核、审批《手续并按照》财政部门《。要求提供《。担保:或反担保; 】  《   (二)—按照贷款、赠款法律!文件和国内相关【规定落实项》目配套资金组织【项目采购《开,展项目?。活动推进项》。目进度监测》项目绩效等; !     (】三):制定并?落实贷款、赠—款项目的《各项管理规定安全、!规范、有效地使【用,资,金; 【     (四)】及时编制和》。提交项目进》度报告、财务报告】和完:工报告?等全面、客观、【真实:地反:映项目进《展情况; 【     (】五,)制:定贷款偿还计划筹】。措和落实还贷资【金,按时足?额偿还贷款; 【    】。 (六)建》立项目风险应—急,处置机制和防控【措施防范和化解债】务风险; — ?。  :   (七》),配合和协助贷款方】。或赠款方以及—国内相关部门开展项!目检:。查、绩效管理—和审计等工作; 】   【  (?八)项目《实,施单位?应,当履行?的其他职责》    !。。 第十三条  【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!。市、计划单》列市的联合》执行项目应当由国】务院行业主管—部门协商财》政部等管理》。部门确定项目协调机!构,;,省,内跨地区、跨行【业的联?合执:行,项,目应当由省》级,政府确定项目协【调机构 !。    项目—。协调机构主》要履行下列职责:】 —    《。(一)?。参与:项目立项研究论证】就,项目内容、规模、】技术、市《场,。等为同级财》政部门提供》立,项咨询意见; 【   【  :(二:)按照贷款方或赠款!方及国内相关—制度要求统一组织】项,目实施?单位进行项目准【备协调解《决有关问题开展政策!。。指导和专项业务培训!;   !  (三)》按照贷?款方或赠款方及国】内相关制度要求协】。调推进项目执行定期!向同级财政》。部门汇总报送项目进!度报告?、财务报告》和完工报《告; 【。。     (四)组!织开展项目》绩效评价总》结,推广项?目先进技《术、创新模式和【管理经验; — :     (】五)配?合协助贷款方或【赠款方及国内—相关部门开展—项目:检查、绩效管理等】工,作; 】    (》六)项目协》调机构应当履—行的其他职责 【  — ,  贷款项目协调】机,构项:目管理?经费预算应》。当报同?级财政?部门:审批并纳入同—级预算管理》 ?  《   第十四条 】 财政部门可—以按照国《内相关制度规定【选择具有专业能【力的机构提》。供项目评审、到【货核:查、绩效评价、监督!检查等服《务 —     》项目实?施单位可以》与财:政部门共同》选择具有《专业:能力和相关资质的金!融机构委《托其办?理,贷款:资金的提《。取支:付债务的《分割、回收、偿还和!统计等业《务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