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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决定】和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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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七条— 部门规章应【当经部务会议或【者委员会《会议决定
】
地方政!府,规章应当经政—府常务会《议或者全体会议决】定
【 《第二:十八条 审议【。规章草案时由法【制机构作《说明也可以由起【草单位作《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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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九条 【 法制机构》应当根据有》关会议审《。议意见?对,规,。章草案进《行修改形成草—案修改稿《报请本部门首长或】者省长、自治区【主席、市长、自【治州州?长签署命令》。予以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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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条 公—布规章的《命令应当载明该规】章的制定机关—、序号、规章名称、!通过日期、施行日】。期、部门首长—或者省长、自治区】主席、市长、自治】州州长署《名以及公《布日期?
! 部门联合规章由联!合,制定:的部门首长共同署名!公布使用主办机【关的命令序》号
! 第三《十一条? 部?门,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!在国务院《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!中国政?府法制信《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!内发行的报纸上【刊载
】 地方—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!及时在?本级人民政府公【报和中国政府法制】信息网以及》在本:行政区?域范围内发》行的:报,纸上刊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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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在国务院公!报或者部门公报和】地方人民政》。府公报上刊》登的:。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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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三十二条 规章应!当自公布《。之日起?30日后《施行;但是涉及国】家安全、外汇—汇率、货币》政策的确定以及【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!有碍规章施》行的可以《自公布?之日起施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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