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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章, 审 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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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九?条 : 规章送审稿—由法制机构负责【统一审查《法制机构主要从【以下方?面对送审稿进行【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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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 , (一)是否符!合本条例第三条、】第四条、第五条【、第六条的规定;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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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】二)是否符合社【会主义核心》价,值观的?。要,求;:
! : (三》)是否?与有关规章协—调、衔接《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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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四《)是否正确》处,理有关?机关、组织和公民对!规章送审稿主—。要问:题的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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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五》)是否符《合立法技《术要求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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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— :(六)需要》审查的其《他内容
】。
第二【十条 规章送【审稿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法制机【构可以缓办》或者退回起草单【位
】 (】一)制定规章的基本!条件尚不成熟或【者发生重大变化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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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?(二)有关机构【或者部门《对规:章送审稿规》定的主要制》度存在?较大争议起草单【位未:与有关机构或者部门!充分协商的;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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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未按》照,。本条例有关规—定公开征《求意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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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(四)上报送—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!十八条规《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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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一?条 法制》机构应当将规—章送审稿或者规【。章送审稿涉》及,的主要问题发送【有关机关、组织和】专家征求意见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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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机构!可以:将规章送审稿—。或者修改《稿及其说明等—。向社会公《布征: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!求意见?的期限一般不少于】30日
【。
第二】十二条 法—制机构应当》。就,规章送审《稿涉及的主要问【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!调查研究听取基层】。有关:机关、组织》和公:民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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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二:十三条 规—章送审?稿涉及重大利—益调整的法制机【构,应当:进行论证咨询广泛】听取有关方面的【意见论证咨询可以采!取座谈会、论证会、!听证会、委托研究等!多种形?式
【 规章送审稿!涉及重大利益调【整或者存在重大意】见分歧对公民—、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的权利义务》有较大影响人—民群众普遍关—注起草?单位在起草》过程中未举行听证会!的法制机《构经本部门或—者本级人民政府【批准可以举行听证会!举行听证《会的应?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六!条规定的程序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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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四—条 有关》机,构或者?部门对规章送—审稿涉及《的主要措施、—管理体?制、:权限分工等》问题有不同意见【的法制机构》应,。当进行协调》力求达成一致意【见对有较大》争议的重《要立法事项法制【机构可以委托有【关专家、教学—。科研单位、社会组织!进,行评估
【
经【过充分协调不—。能达成一致意见的】法制机构《应当将主要问—。题、有?关机构或者部门的意!见和:法,制机构的意见及【时报本?部门或者《本级人?民政府领导协调或者!报本部?门或者本《级人民政府决定
】
【 第?二十:五条 法》制机:构,应当认真研究各方】面的意见与起草单】位,协商:后,对规章送审稿—进行修改形》成规章草案和对草案!的说明说明》应当包括制定规章拟!解决的主要问题、】确立的主要》措施以及《与有关部门的协【调情况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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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【草案:和,说明由法制机构主】要负责?人签署提出提请本部!门或:。者本级?人民政府有关会议】审议的?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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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二十六条》 , 法制机构起草【或者组织起草—的规章草案》由法制机构主要【负责人签署提出提请!本,部门或者本级人民】政府有关会议—审议的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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