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监督管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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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二条 【 生:产企业可以在—获得:。入网认定证书—的广播电视》设备器材外包—装上标注入网认定证!书编号和有》效期以及《产品名称《、型号、产地等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】的中文标识的—质量:标志
!。 第《十三条 《 生产企《业应当健全完善质】量管理?和售:后服务体系保证【广播电视设备器【材产品的质量稳定、!可靠不得降低产【品,质量和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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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四条 国—务院广播电视主【管,部门应当委托检测】资质、检测能力【和检测?范围与入网认—定检测业务相—符的:检测:机构受?委托检测《机构的?检测:资质、检测》能,。力不再适合进行【。入,网认定检测的国【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!门应当取消、变【更检测委《托
】 第十五条 !受委托检《测机构应当》严格:按照标准进行—检测对检测结果负】责保证检测》。报告、检测数据【的真实准确受委【托检测机构应—当依法保守秘—。密
】 受委托检测机!构对:申请入网《设备:器材:。进行检测《的不得向申请入网认!。定,生产企业收取—检测费用检测样品一!律返回申请生产企业!。
【。 第十六—条 省级地方人民!政府广播电视主【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!区域内获得入网认】定证书的广播电视】。设备器?材生产企业》和产品进《行监督检查和抽查】向社会?公布抽查结果—并汇总报《送国务院广播电视】主管部门
》。
】 ,第十七条 国务】院广播?电视主管部门—将严重违反》本办法?的生产企《业记入违规失信名单!并向社会《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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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八条【 任何单位和个人!有权向广《播电视?主管部门投诉—、,举报违反本办法【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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