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六章 监!督管理
第】五十:六条 ?中国证监会会同【国务:院,有关部门、》地,方人民政府依—照法律法《规和国务院有关【规,定各:司其职分《。工,协作对公《众,公司进行《持续监?。管防:范风险维《护证券市场》秩序
第》五十七条 中国证监!会依法履行》对公司股票转让、股!票发:行、信息披露的【监管职?责有权对《公,司、证券公》司、证券服务机构等!采取证?券法规?定的有关措施
第!。五十八条 》中国证?监会建立对审核【注册全流程的权【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!对审核注册程序【相关内控制》度运行情况进行【督导督察对》廉,政纪律执《。。行情况和相关人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!行监督监察
! 中国证》监会建立对全国股】转系统审核监管【工作:的监督?机制可以通过—选取或抽取》项目同步关注、调阅!审核工作文件、提出!问,题、:。列席相关审核会【议等方式对》全国股转系统相【关工作进行检查【或抽查对于》中,国证监会检查监督】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!国股转?系统应当整》改
第五》十九条 全国股【转系统应当发挥自律!管,理作用对股票公开转!让的公众公司及相】关信息披露义务人】披露信息进行—监督:督促其依法及—时,、准确地披露—信息发?现股票公开》转让的公众》公司及相关信—息披露义务人有【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!和中国证监会相【关规定的行为应当】向中国证监会报【告并采取自律管理】措施
《 全》。。国股转?系统可以依据—相关规则对》股票公开转让的公】众公司进行现场检查!或非现场检查
第!六十条 全》。国股:。转系:统,应当建立定期—报告和重大审核【事,项请:示报告制度及时总】结审核工作情—况并报告中国证监】会,
:第六:十,一条 中国证券业】协会应当《发挥自律管理作用对!从,事公司股票》转让和股票发行【业务的证券公司【进行:监督督促《。其勤勉尽责地履行尽!职调查和《督,导,职责发现《证券公司有违反【法律:。、行:政法:规和中国证》监会相关《规定的行为》应当向?。中国证监会报告【并采取自律》管理措施
第六十!二条 中国证监会】可以要求公司及【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!或者其董事、监事】、,高级管理人》员对有关信息—披露问题《。作出解释、说明【。或者:提供相关资》料并要求公司提【供证券公司或者证】券,服务机构的专业【意见
?
中国证监!会,对证券公《司和证券服务机构】出具文件的》。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!整性有疑义的可以要!求相关机构作—出解释、《补充并调阅其工作底!稿
第六》十,三条 证券公司【在从:事股票转让、股【票发行等《业务活动中应—当,。按照:中国证监会和—全国股转《系统的有关规定勤勉!尽责地进行尽职【调查规范《履行内核程序认真编!。制相关文件并—持续督导所推荐公】司及时履行》信息披露《义务、完善公—司治理
第六【十四条 证券服【务机构?为公司的股》票转让、股票发行等!活,动出具审计报告、】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!律,意见书等文件的应当!严格:履行法定《职责遵循《勤勉尽责和诚—实信:用原则对公司的主体!资格、股本情况、】规范运?作,。、财务状况、—。公司治?理、信息披露等【内容的真《实,性,、,准确性、完整性进】行充分?的核查和验证并保】证其出具的文件不】存在虚假记》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!重大遗漏《。
第六十五条 中!国证:监会依法《对公司及其》他信:息,。披露义务人、证【券,公司、证券》服务:机构进行监督检【查或者调查被—检,查或者调查对象有】义务提供《相关文件《资料对于《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!人中国证监会—可以采取《责令改正、监—。管谈话、责令公开】。说明、出具警示【。函等监管措施并记】入,诚信档案《;涉嫌违法、犯罪的!应当立案调》查,或者:移送司法机关
!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