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?五章 定《向发行
》
第?四十三条 》本办法所称定向发】行包括股份有限公】司向特定《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!东,累计超过《二百人?以及公众《公司向特定》对象发行股》票两种情形
【 , , 前款所称特定对!。象的范?围包:括,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!
》 (:一):公司股东;
—
? (二)公司【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!管理人?员、核心《员,工;
】(三)符合投资【者适当?性管理规定的—。自然人投资者—。、法人投资者及其他!非法人组织
! 股?票未公开转让的公】司确定发行对—象时符合第二—款第(三)》项规:定的:投资:者合计不得超过三】。十五名
— , , 核心?员工的认定》应当由公司董事会】提名:并向全体员》工公:示,和征:求意:。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!意见后?经股东大会审—议批准
【 投?资者适当性》。管理: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另!行制定
《
第:四十四条 公司【。应当对发行对象的】身份进行确认—有充分理由确信【发行对象《。符合本办法》。和公司?的相关规定
】。 公司应当【与发行对《象签订包含风险【揭示条款的认购【协议发行过程中不】得,采取公开路演、询】价等方式
第【四十五条 公司【董,事会应当依法就本】次股票发行的具【体方案?作出决议并提请股】东大会批《准股东大会决议必】须经出席会议—的股东所持表决权】的三分之二以上通】过
— 监事会应当—对董事会编制的股】票发行文件》进行审核并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!事应当签署》书面确认意见
【
股东【大,会就股票发行—作,出的决议至少应【当,包括:下列事项
! (一?)本次发行股—票的种类和数量【(数:。量,上限);
— (》二)发行对象—或范:。围、:现有股东优先认购】。安,排;
】(三:)定价方《式,或发行?价格(区间);
】
(四)限!售情:况;
】(五:)募集?。资金用途;
—。
(六)决!议,的有效期;
—
, (七)对董!事,会办:理本次发行具体事】宜的授权;》
(【八)发行前》。滚存利?润的分配方案;
! : (九)其他必】须明确?的事项
】 申请向特定对【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!累计超过二百人的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!和股:东大会决议中还应当!包括以下内容
】。 ? (一)《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!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!;
【。(二)按照法律、行!政法规和《公司章程的规—。定建立健《全,公司治理机制;
! (三)履行!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!。关规定披露定—向发行说明书、【发行情况报告—书、年?度报告、《。中期报告及其他信息!披露内容
! 根据公司章程以】及全国股《转系统?的规定股票公开【转让:。的公司年度股东大会!可以授权董事会【向特:定对象发行股票该】项授权的有效期【不得超过公司下一】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!
第四十》。六条 董《。事会、股东大会决】议确:定具:体发行对《象的:董事、股东参与认购!或者与认购对象存】。在关联关系的应【当回避?表决
《 : 出席董》事会的无关联—关系董?事人数不《。。足三:人的应当将该事【项提:交公:司股东大会审—议,
第四十七条【 公司应当按照中】国,证,。监,。会有关规定制作【定,向发:行的申请文》件申请文件应当【包括但不限于定【向发行说明》书、符合证券—法规定的律》师事务所《出具的法律意见【书、符合《证券法规定的—会计师事《务所出具《的审计报告、证【券公:司出具?的推荐?文件
第四十八】条 股票公》开转让的公众公【司向公司前十名【股东、实际控制【人、董事、监—事、高级管》。理人员及核心—员工定?向发行股票连续十】二个月内发行—的股份未超过公司总!股本百分之十—且融:资总额不超过二【千,万元:。的无需提供证—券公司出具的推【荐文件以及》律师事务《所出具的法律—意见书?
》 按照前款规定【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!议中应当明确发【行对象?。、发行价格和发行】数量且公司不得存】在以下情形
【 : (一)》公司采用本办法第四!十五条第《五款规定《方式发行的;
】 , (二)—认购人以非现金资】产认购?的;
【 (三)发行股【票导致公司控制【权发生变动的;【
《 (四)本—次发:行中存在特》殊,投资条款安排的【;
— (五?。。)公司?或其: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!人、董事、监—事、高?级管理?人员:最近十二个月内被中!国证监会给予行政】处罚:或采取监《管措施、被全国【股转系统采取纪律】处分的
第—四十九条 股票【公,开转让的《公,众公司向特定—。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!累计超过二》百人的应当持申【请文件向全国股转系!统申报中国》。。证监会基于》全国股转系统的【。。审核意见依法履行】注册程序《
股票】。公开: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!定对象发行》股票:后股东累《。计不超过二百人【的中国证监会豁免】注册由全国》股转:系统自律管理—
中国】证监会和全》国股转系统按照【。本办法?第三十六条》、第三十八条—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!。注册
第五十条】 股票未《公开转让的公司向特!。定对:象发行?股票后股东累计【超过:二百人的应当持申】请,文件向中国》证监会?申报;中国证监会认!为公司符合发—行条件和信》息,披露要求的依法作】出同意注册的决定】
:。第五:十一条 中国证【监会:按照本办法第—三十九条的规定作出!同意:注册或不《予注册的决定
】第五十二条 —股票公开转让的【公众公司申》请定:向发行股《票可申请一次注【册分:期发行自中国证【。监会予以注》册之日起公司应当在!三,个月内?首期发行剩》。余数量应《当在十二个月内【发行完?毕超过注册文件限】定的有效期未发行的!须,重新经中国证监会】注册后方《可发行首期发行【数量应当《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!百分之五十剩余各】。期发:行的:数,。量由公司自行确定】每期发行后五个工】作日内将发》。行情况报送全—国股转?系统备案
第五】十三:条 股票《发行结束后公众【公,司应当?按照中国证监会的】有,关要求编制并披【露发行情况报—告书申请分期发【行的公众公司应【在每期发行后按照中!国证监会的》有关要求《进行披露《并在全部发行结【束或者超过注册【文件有?效期后按照中国证】监会的有关要求编】制并披露发》行情况报告书
】 , 豁免》向中国证监会申【请注册?定向发行的公众公司!应当:在发行结《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!的有关要求编制并披!露发行情况报告书】
第?五十四条《 公司及其董—事、监事、》高级管?理人员应当对—。定向发行说明书、】发行:情,况报:告书签?署书面确《认意:见保证所披》露的信息真》实、准?确,、完整
第五【十五条 公众公【司定向发行股份【购买资产的》按照本?章有关?规定:办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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