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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】。定向:发行
第四】。十三条 本》办法:所称:定向发行包括股份】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!发行股票《导致股东累计超过二!百人以及公》众公司?向,特定: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!形
— 前款所称特定对象!的范围包括下—列,机构或者自然人
! (一)公】司股东;
! (二)公》司的董事《、监事、高级管理】人员:、核心员工;—
《 (三《)符合投资者—适当性管理》规定的?自然:人投资者、法人投】资者:及其他?非法人组《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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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股票未公】开转让的公司—确,定发行对象时符合】第二款第(三)【项规定的投资—者合计不得超过三】十五名
【 , 核心员工的认定】。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!名并向全体》员,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!监,事会发?表明:确意见后经》股东大会审议批【。准
— 投资者《适当性管《理规定由中国证监】会另行?制,定,
第?四十四条 公司应当!对发行对象的—身份:进行确认有充—分理由确《信发行?对象:符合本办法和公【。司的相关规定
】 公司应【当与发行对象签订包!含风险揭示》条款的认《购协议发行》过程中不《得采取公开路—。演、:询价等?方式
第四—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!。应当依法就本次股】票发行的具》体,方,案作:出决议并提请—。股东大?会批准股东》大会决议必须经【出席会议《的,股东:所持表决权的三分】之二以?上,通过
【 监事会应当—对董事?会编制?的股票发《行文件进行审核【并提出书面审核【意见监事《应当:签署书面确认意见
!。
, ? 股东大会就股票】发行作出的决议【至少应当包括—。下列事项
》
?。 (?一,。),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!和数量(数》量上:限,)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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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》)发行?对象或范围、现有】股东优先《认购安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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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》)定价方式或—发,行价格(区间)【;
— (四)限售情况;!
? (五》)募集资金用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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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决!议的有效期;—。
(【七,)对董事会办理【本次发行具》体事:宜的授权;
】 (八)—发行前滚存利—润的:分配方?案;
】(九)其《他必须明确的—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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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向特!定对象发行股—票导致股东》累计超过二百人的】股份有限《公司董事《。会和股?东大会决《议中还应当包括以】下,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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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:按照中国证监—会的相关规定—修改公司章程;
! (》二)按照法律—、,行政法?规,和公司章程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!。。治理机制;
】。。 : (三)履行信息】披露义务按照—相,关规定?披露定向发行说明书!、发行情况报告【。书,、年度报《告,、中期报告及其他信!息披露?内容
— 根据公司章程】以及全?国股转系统的规定股!票,公开转让《的公司年度股东大会!可以授权董事—会向特?定对象?发行股票该项授权】的有效期《不得超过公司下一年!度股东大会召开日】。
第四十》六条 董事会、【股东大会《决议确定具》。体发:行对:。象的董事、》股东:参与:认购:或者与认购对象存在!关联关系的》应当回避表决
】 , 出《席董: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!事人数不足》三人的应当将该【事项提交公司—股,东大会审议
第四!十七条 《。公司应当《按照中国证监会有】关规定制作》定向发行的申请文】件申请文件应—当包括?。但不限于定向—发行说明《书、符?。合证券法规定—的律师事务所出具】的,法律意?见书、符合证券法】规定的会计师事务】所出具的审计报【告、证券公司出具的!推,。。荐文件
》第,四十八?条 :。股票公?开转让?的公众公司向公司前!十名股东、实—际控制人、》董,。事、监事、高级管】理人员及《核心员工定》向发行股票连续【十二个月内》发行的股份未超过】公,司总:股,本百分之《。十且融资总额不超】过二千?万元的无需提供证】券公:司出具的推荐文件以!及律师事务所出【具的法?律意见书
! 按:。照前款规《定发:行股票?的董事会《决议中应《当明确?发行对象、发行【价格和?发行数量且》公司不得存在以【下情形
》 《(一)公司采用本】办法:第四十五条第五款】规定:方,式,。发行的;
! (二)认购人【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!。;,
》 (三)发行股票】导,致,公司控?制,权发:生变动的;》
(四】)本次发行中存在特!殊投资?条款:安排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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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(五)?公司或其控股股东】、实际控制》人、董事、监事【、高级管理》人员最?近十二个月》内被中国证》监会给?予行政处罚或—采取监管措施—、被:全国股转系统采取纪!律处分?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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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》条, ,股票公开转让的公】众公司向特》定对:象发行股票后—股东累计超过二百人!的应当持《申请文件《。向全国股转系—统申报中国证监会】基于全国股转系统】的审核意见依—。法履行注册程序
】。
》股票公开转》让的公众公司向特】定对象?发行股?票后股东累计—不超:过二:百人的中国》证监会豁免注册【由全国股转系统【自律管理《。
》 中国证监》会和全国股转系【统按照本办法第三】。。十六条、《第三十八条》规定:的程序进行审核【注册
第五十条】。 股票?未公开转《让的公司向特—定对象发行股票【后股东累计超过【二百人的应当持【申请文件向中—国证监会申报;中】国,证监会?认为公司符合发【行条件?和,信息披露要求的依】法作出同意》注册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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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五十一条 中—国证监会按照本办】法第:。三十九?条的规定《作,出,同意注册或不予注册!的决定
第—五十二条 股票公开!转让的?公众公司《申请:定向发行股票可申】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!自中国?。证,监会予以注》册之日起公》司应当在三个月内】。。首期发行剩余—数量应当在十二个】月,内发行完毕超过【注册文?件限定的有效期【未,发行的须重》新经中国证监会【注册后?方可发行首期—发行数量应当不少】于总发行数》。量的百分之五十剩余!。各期发行的》数量由公司自—行确定每期发行【。后五个工作日—内将发行《情况报送全国股【转,系统备案
第五十!三条 股《票发行结束后公众】公司应当按照中国】证监会?的,有关要求编制并【披露发行情况报告】书申请分期发行的】公众:公司应?在每期发行》后按:照中国?证监会的有关要【求进:行披露并《在全部发《行结束或者》超,过注册文件有—效期后按照中国证监!会的有关《要求:。编,制并披露发行情况报!告书
】。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!请注册?定,向,。发行的公众公司应】当在发行结束后按照!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!求编制?并,披露发行情况—报告书
》第五十四条 公司】。及其董?事、监事、高—级管理人《员应当对定向发【行,说明书、发行情况】报告书签《署书面确认意—见保:证所披露的信息真】实、准确、》完整
《第五十五条 公众公!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!资产的按照》本章有关规定办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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