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】章 经营管》理
第十六条! ,为船舶提供》岸电、燃物料、生活!品供:应,。、水上船员接送及】船舶污染物(含油污!水、残油、洗舱【水、生活污水—及垃圾)接收—。、围:。油栏供应服务—。等船舶港《口服务?的单位港《口设施设备和—机械租赁维修业【务的单位以及港口】理货业务经》营人应当向港—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!备,案手续?港口行政管理部门】。应当:建立备案情况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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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—事船舶港口服务【、,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!租赁维修《的,经营人以及港口理货!业务经?营人名称《、固:。定经营场所、法【定代表?人、经营范围等事】项发生变更》或者终?止经营?的应当在变更或【者终止经《营之日起《。15个工《作日内办理变更备】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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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十七:条 :。港口理货业务—。经营人不得兼营港口!货物装卸经》营业务和仓储—经营业务
第十八!条 港?口,行,政管:理部门及相关部门】应当保证《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!完好、畅《通
— ,港口:经营人、港口理【货业务经《营人以及从事船【舶港口服务、港口设!。施设备和机械—租赁维修的经营【人应当按照核定的功!能使:用和维护港口经营设!施、设备并使其保】持正常状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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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为国际航线船舶】服务的码头(—包括过?驳锚地、浮筒)应】当具:备,对外:开放资格
—第十九条 港口经营!人,应当:落实:船舶污染物》接收设施配》置责任按照国家有关!。规定加强港》口接收设《施与城市公共—转,运、处置设施的衔】接不得拒绝》接收船舶送交的【垃圾、?生活污水、含—油污水
!鼓励:港口经营人优先【使用清洁能源或【者新能源的设施【设备并采《取有:效措施防《止港口作业过程【造成污染
第二十!条 港口经营人变】更或者改造码头【。、,客运站、堆》场、仓库、储罐、】岸电和污水》预处理设施等固【定经:营设施应《当依照有关法—律、法规和》。规章的规定履行【相应手续依照有关】规定无需经港—口行政管《理部:门审批的港》口经营人应当—向港口?行政管理部门备案】
第二十一条 港!口,经营人?、港口理货业务经】营人应当建》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!制,和安全生产规章【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!准化建设依法提取】和使用安全生产【费用完善安》全,生产条?件建立实《施安:。全风:险分:级管控和隐患排【查治理制度》并严格落实治理措】施;对从业人员进行!安全生?产,教育、培训并如实记!录相关情况确保安】。全生产
!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!国家有关规定落实】港,口大型机械防—阵风防台风措施
!第二十二条 港【口经营人应当按照码!头竣工验收确定的】泊位性质和功—能接靠?船舶不得超过—码头靠泊等级—接靠船舶《但按照交《通运输部的规定接】靠满足相关条件的】减载船舶除》外
第二十—三条 港口》经,营,人,不得安?排超过?船舶载(乘》)客定?额,数,量的旅客上船
! 港口经—营人不得装》。载,超过最大营运总质】。量的集装箱不得超出!船舶、车辆》载货定额装载货物】沿,海港口经营人—不得为超出》航区的内《河船舶提《供货物装卸服务港口!经营人应当》配,。合海事?管,理机构做好》恶劣天气条件—下船舶?靠离泊?管理
第二十四】条 港口作业委【托人应当向港口【经营人如实》提供其身份信息【以,及货物和集装—箱信息不得》在委托作业的普【通货物中夹带危险】货物和禁止运输的物!品不得匿报、谎报】危险货物和禁—止运输的物》品未提供上述—信息的港《口经营人不得接受】港口:作业委托
— 港》口经营人收到实名】举报或者相关—证据证明港口作【业委托人涉嫌在【普通货?物中夹带危险货【物或者将《危险:货物匿报、谎报为】。普通货物《。的应:当对相关货物—进行:检,查港:口经营人《发现存在上述情【形或者港口作业【委托人不《。接受检查的应当拒】绝提供港口》服务并按《照,规定及时将核实情况!向海事管理机—构、港口《行政管理部门及有】关部:门报:。告
【危险货物《装卸:作业前船舶应当向危!。险,货物港口经营人提供!船舶适装证书—;对于?不符合船舶适装【证书所明确的危【险货物范《围的港口经营人不得!安排装卸作》。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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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五条: 从事港《口旅客运《输服务的经营人应】。当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设置安全、消防】、救:生以及?反恐:防范设施设备配备】安全检查人员和【必要的安全检查设】施设备对登船旅客及!其携带或者托运【的,行李、物品以及滚装!车辆进行《安,全检查落实旅客实名!制,相,关要:求保证旅客基本生】。活,用品:。。的供应保《持安全、快》捷、良好的候船条件!和环境?
旅客或!者滚装车辆》拒绝接受安全检查】或者携带国家规【定,禁止上船物品的【不得上船
— 《在港区内从事水【上船员接送服务【的应当使用符合相】关,要求的船舶
第】二十六条 》港口经营人应当优】。先安排?突发事件处置、关系!国,计民生紧急运输和】国防建?设急需?。物,资及人员的港—口作业
【 政府在紧急情况!下征收征用》港口设施港口经【营,人应当服从指挥港】口经营人因此而【产生费用或者遭受】损失的下《达征收征用任务的】机关应?当依法给予相应的】经济补?偿
第二十七条】 在旅客严重—滞留或者《货物严重积》压阻塞?港口的紧《急情况?下港口行政管—理,部门应当采》取措施进《。行疏港港口所—在地的市《、县人?民,。政府认为必》要时可以直》接采取措施进行【疏,港港口?内的单位、个人及】船,舶、车辆应当—服从疏港指挥—
第二十八条 】港,口行:政管理部《门应当依法制定【可能危及《社,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!险,货物事故《应急预?案、重大生产安【。全事故的旅》客紧急疏散和救【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!灾害预案建立—健全港?。口重大生产安全【事故的应《急救援?体系
《 港口行【政管理部《门按:照前款规定制定的】各,项预:案应当予以》公布并报送省级【交通运?输(港口)主管部】门备案
第二【十九条 港口—经营:人、港口《理货业务经营人【应当依法制定本单】。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!急预案、重大生【产安全?事故的旅客紧急疏】散和救援预案以【及预:防自然灾害》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落实配备应急物资!、,定期开展应急培【训和演练、》。修订相关预案等组织!保,障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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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—口经营人《。、港口理《货业务经营人—按照前款规定制定的!各项预案应当与【港口行政管》理部门及有关部【。门制定的预案做好】衔接并?报送港口行政管理部!门和港口《所在地海事》管理机构备案
】第三十条 》。港口经营人、港【口理货业务经营【。人以及从事》。船,舶港口服务、港【口设施设备和机械】租赁:。维修的经营人从事】港口:经营:和理货等业务应当遵!守有关法律》、,法规、规章》以及相关服务标准和!规范的规定依法【履行合?同约定?的义务公正、准确地!办理港口经营和理货!等业务为客户提【供,公平、良好的—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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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一条 港口经营!人、港口《理货业务经营—人以及从事船舶港】口服务的经营人应当!。遵,守国家?有关港口《经,营价格和《收费的规定应当在】其经营场所公布【经营服务收费项【目和收费标准并【通过多种渠道—公开使用国家规【定的港口《经营票据
第【三十二条 港口经营!人、港口理货业【务经营人以及从【事船舶港口服务、】港口设施设》备,和,机械租赁维修—的经营人不得采取】不正当手段排挤【竞争:对手限制《或者妨?碍公平竞争;不【得对具有同》等条件的服务对象实!行歧视;不得以【任何手段《强迫他人接受其提供!的港:口服:务
第三十三条】 ,从事港口拖轮业【务的经营《人应当公《布所经营拖轮的实】时状态供船舶—运输经营人自—主,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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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【港口经营人、港口理!货业务经《营人以及《从,事船舶港口服—。务、港口设施—设备和机械租赁维】修的经?营人:的合法权益》受,法律保护任何单【。。位,和个人不得向港口】。经营:人、港口理货业【务,经营人以及》从,事船舶港口》。服务、港《。口设施?设备和机《。械租赁维修的—经营人摊《派,或者违法收取—费用
《 ?。 港口经营人、【港,口理货?业务经?营人以及《从事船舶港口服务】、港口设施》设备和机械》租赁维修的》经营人有权拒绝【违反规定《收取或者摊派的【各种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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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【港,。口经:营人、港口》理货业?务经营?人以及从事船舶港】口,服务:。、港口?设施设备《和机械?租赁维修的经—营,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!。规定及时向港—口行政管理部门【。。如实提供港口统计资!料及有关信息
】 《各级交通运输(【港口)主管部门【和港口行政》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!关规定向《交通运输部和—上级交通运输—(港口)主》管部门报送港口统计!资料:和相关信息》并结合?本地区的实际建设港!口,管,理信息系统
! , 上述部门》的工作人员应当为港!口经营?人、港口理货业务经!。营人以及从》事船舶港口服务、】港口设施《设备和机械》租赁维修的经营【人保守商业秘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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