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】章 经营管理 【 第十六条 】为船舶?。提供岸电《、燃物料、生活品】供应、水《上船:员接送及船舶污【。染物(含油污水【、残油、洗舱水、】生活污水及垃—圾)接收、围油栏供!应服务等船舶—港口服务的单位港】口设施设备和机【械租赁维修业务【的单:位,以及港口理货—业务经营《人应当向港口—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!案手续港口行政【管理部门应》当建立备案情况档案!     从【事船舶港《口服务、港口—设,施设:备和:机械租赁维修的【经营人以《及港口?理货业务经》营,人名称、固》定经:营场所、法》定代表人、经—营范围等事》项发生变更或者终止!经营的?应当在变更》或者终止《经营之日起1—5,个工作日内》办理:变更:备案 第十七条 !港口:理货:业务经?营人:不得兼?营港:口货物装卸经营业务!和仓储经营业务 !第十八条 港口【行政管理部门及【相,关部门应当保证港口!公用基础《设施的完好》、畅通    】 港口经《营人、?港口:理货业务经营—人,。以及从事船舶—港口服务、港口设施!设备和机械租赁维】修的经营人应当【按照核定的》功,能,使用和?维护港口经》营设施、设备并使其!保持正?常状态    】 为国?。际航线船舶》服,务,的,码头(包括过驳锚】地、浮筒)应—当具备?对外开放资格 】第十九条 港口经营!人应当落《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设!施配置责任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加强港口接!收设施与城》市,公共转运、处置设】施的:衔接不得拒绝—。接收船舶送交的垃圾!、生活污水、—含油:污水  》   鼓《励港口经营人优先】使,用清洁能源或者新】能源的设施设—备,并采取有效措施防】止港口作业过程【造,。成污染 》第二十?条 :港口:。经营人变更或者【改造码头、》客运站、堆场—、仓库、储罐、【。岸电和污《水预处理设施等【固定经营设施—应,当依照有关》法,律、法规和规章【的规定履行相—应手续依照有关【规定无需经港口行】政管理部《门审批?的港:口经营人应当—向港口行政管—理部门?备案 第二十【一条 港口经营【人、港口理货业【务经营人应当—。建立健全安全—生产责任制和安全】生产规章制度推进】安全生?产,标准化建设依法提】取和使用安》全,生产费用完善安全】生产条件《建立:实施安全风险分级】管,。控和隐患排查—治理:制度并严格落实治理!措施:;对从业《人员进?行,。安全:生产教育、培—训并:。如实记录相关—情况确保安》全生产   【。  港口经营人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,。落实港口大型机【械防阵风防台风措施! 第二十二条【 港口经营人应【当按照码《头竣:工,验收确定的》泊位性质和功能接】靠船舶?不得:超过码头《靠,泊等级接靠》船舶但按照交通运输!部,的规定接靠满足【相关条件的》减载:船舶:除外 第二十三条! 港口经营》人不得安排》超,过,。船舶:载(乘)客定额数量!的旅客上《船     【港口经营人不—得装载?超过最大营运总【质,量的:集装箱不得超出【船舶、车《辆,载货定额装载货【物沿:海港:口经营人不》得为:超出航区的内河船舶!提供货物《装卸服务港口经营】人应当配合海事管理!机,构做好恶劣天—气条件下船舶—靠离:泊管:理 第二十—四条 港口作业委】。托人:应当向?港口经营人如—实提供其身份—信息以?。及,货,。物和集装箱信—息不得在委托作业】的普通货物中—。夹带:危险:货物和禁止运输【的物品不得匿—报、谎报危险货物】和禁止运输的物品未!。提供上?述信息?的港口经营人—不得接受港口作【业委:托, ,   ?  港口经营人收】到实名举《报或者相《关证据证明港—口作业委托人涉嫌在!。。普通货?物中夹带危险货物】或者将危《险货物匿《报、:。谎报为普《通,货物:的应当对相》关货:物进行检查港口经】营人发现存在上述】情形或者《港口作业委托人不】接受检查的应—当拒绝提《供港口服务并—按照规定及时将【核实情况向海事【管理机构、港口行】政管理部门及有【关部门报告  】   ?危险:货物装卸作业前船】舶应当向危险货物】港口经?营人提供船》舶适:装证:书;对于不符—。合,船舶适装证书所明】确的危险货物范围的!港,口经营?人不得安排装卸【。作业 第二十五】条 :从事港?口旅:。客运输?服务:的经营人应当按照国!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!、消防、救生以及】。反恐防范设施设备配!备安:全检查?人员:和必要的安》全检查设施设备对登!船,旅,客及其?携带:或,者托运的行》。李、物?品以及滚装》车辆进行安全检查】落实旅客实名—制相关要求》保证旅客基本生活用!品的供应保》。持安全、快捷、良好!的候船条件和—环境     】旅客或者滚》装车辆拒《绝接受安全检—查或:者携带国家规定禁止!上船物品的不—得上船    】 在港?区内从事水上船【员,接送:服务的?应当使用符合—相关要求的船舶 !第二:十六条 港口经营人!。应,当优先?安排突发事件处【置、关系国计民【生紧急运输和国【防建设?急需物资及人员的港!口作业 》    《政府在紧急情—况下征?收征用港口设施港口!经营:。。人应当服从》指挥港口经》营人因此而产—生,费用或?者遭受损失的下达】征收:征用任务的机关【应当依?法给予相应的经【济补偿 第二【十七条 在旅客严】。重,滞,留或者货物严—重积压?。阻塞港口的》紧急情况下港口行】政管理部门》应当采取措施进行疏!。港港口所在地的市】、,县人民政府认为【必要时可以直接【采取措施《进行疏港港口内的单!位、个人《及船舶、《车辆应当服》从,疏港:指挥 第二十八】条, 港:。口行政管理部—门,应当依法制定可能危!及社会公共利—益的港?。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!预案、重《大生产安全事故的】旅客紧?急疏: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!。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!健全港口重大生【产安:全事故的《应急救援体系—   《  港口行政管理】。部门按照前款—。规定制定的各项预】案应当予以公布【并报送省级交通运输!(港口?)主:管部门备案 【第二十九条 港【口经营?。人、港口《理货:业务经营《人应当?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!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!、重大生产》。安全事故的旅客紧】急疏散和救援预【案以及预防自然灾】害预案?按,。照国家有《关规定落实》配备应急物资、【定期开展应急培训】和演练、修订相关】预,案等组织保障—措施 《。。 ,。   港口经营人】、港口理《货业务经营人按【照前款规定制定【的各项预案应—当,。与港:口行政管理》部门及有关部门制】定的预案做》好衔接?并报送?港口行政《管,理部门和《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!机构备?案 第三十条【 港口经营人—、港口理货业—务经营人以及从【事船舶港《口服务、港口设【施设备和《机械租赁维修的经】营人从事港口经营和!理,货等业?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!、,法规、规《章以:及相关服务标准和】。。规范的?规,定,依法履行合同约【定的义?务公正、准确地办】理港口经《营和理货等业—。务为客户《提供公平、》良好的?。服务: 第三《十一条 港口经【营人:、港口理《货业务?经,。营人以及从事船舶港!口服:务的经营人应当【遵,守国家有关港口经】营价格和收费的规定!应当在其经》营场所公布经—。。营服务收《费项目和《收,。费标准并通过多种】渠道:。公开使?用国家规定的港口】经营:票据 第三十二】条 港口经营人【。、港:口理货业务经—营,。人以及从《事船舶港《口,服务、港口设施设】备和机械《租赁维修的经营人不!。得采取不《正当手段排挤竞争】对手限?制或者妨碍》公平竞争《;不得对具有同等条!件的服务对象实行】歧视;不得以任何手!段强迫他人接受其提!供的港?口,服务 第三十三】条 从事港口拖轮】业,务的经营人应—当公布所《经营:拖,轮的实时状》态供船舶运输经营人!自,主,选择: 第三《十四条 港》口经营人、港口【理货业务经营人以】及,从,事船舶港口服务、港!口设: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!修的经营人》的,合法权益受法—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向港口经营】人、港口《理货业务经营人以】及从事船舶港口服】务、港?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!赁维修的经营人摊】派或者违法收取【费,用     【港口:经营人、港口理货】业务经营人以及从】事船舶港口服务、港!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!赁维修的经营—人有权拒绝违反规定!收取或者摊派的各种!费用 第三十五】条 :港口经营人、—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!以及从事船舶港口服!务、港口设施设【。备和机械租赁维【修的经营人应当【。。按,照国家?有关规定及时向【港口行政管》理部门如实提—供港口统计资—料及有关信息 【   ?  各级交通—运输(港口》)主:管部门?和港口行政》管理:部门应当按照有关】规定向交《。通运输?部和:上级交通运输(港口!)主管部门报—。送港口统计》资料:和相关信《息并结?合本地区的实际建】设港口管《理,信息系统   】  上述部》门,的工作人员应当【为港口经营人—、港口理货业务经营!人以及?从事船舶《港口服?务,、港口?设施:设备和?机械:租赁维修《的经营人保守—商业秘密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