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《 第二章 资—质管理 第】六,条 从事《港,口经营应当申请取得!。港口:经营许可 》     实施港口!经营许可《。应当遵循公平、公】正和公开透明的原】则不得收《取费:用并应?。当接受社《会监督 《 第七条 从事【港口经营(港—口拖:轮经营除外)应【当具备下列》条件 《    (一)【有固定的经营场所】    》 ,(二)有与》经营范围、规—。模相适应的》港口设施、设备其】。中,     1.码!头、客运站、库场、!储罐、岸电、—污水:预,处,理设施等《固,。定,设施应当《符合港口总体规【划和法律、法—规,及有关技术标准【的要求;    ! 2.为旅客提【供上、下船服—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!遮蔽风、雨、—雪的候船《和上、下船设施并按!相关规定配备无【障,碍,设施;   【  3?.为船?舶提供码头、过【驳锚地、浮筒等设施!的应: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!物、废?弃,物接收能《力,和相应污染应急处】理能:力包括必要的—设施、设备》和器材   【  (三)》有与经营规》模、:范围相?适,应的专业技术人员】。、管理人员  】   (四)有【健全: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!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!安全事故《应急预案应急—。预,案经专家《。审查通?过;依法设置安【。全生产?。管理机构或者配备】专职安全管》理人员? 第八《条 从事港口—拖轮经营应》当,具备下列条》。件 ?    (一)具】备企业法人资格;】  ?   (《二)有满足拖轮停】靠的自有泊位或者租!用泊位;    ! (三?)在沿海港》。口从事拖轮经—营的应?当至少自有并经营2!艘沿海拖轮;在内河!港口从事《拖轮经营《的应当至少自有并经!营1艘?内,河拖轮?;     (】四)海务、机务【管理:人员数量《满足附?件的要求海务、【机务管理人员具【有不低?于大副?、大管?轮的从业资》历且在申请经营【的港口从事拖轮服】务满1年以》上;   —  (五)有健全】的经营管理制—度和符合有关规【定的安全与防—污,染管理?制度 ? 第九条 》申请从?事港口?经营应当提》交下列相应》文件和资《。料,     —(一)港口经营【业务申请《书;   —  (二)》。港口码头、客—运站、库场、储罐】。。、岸:电、污水预》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!国家:有关规定《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!;  《   (《三):使用港口岸》线的港口岸线的【使,用批准文件; 【。     (四)提!供拖轮服《务的:拖轮的有效船舶证书!及,停靠泊位的相关证】明材:料;:  ? ,  (五)依—法设置安全生产管】理机构?或者:。配备安全生》产管:理人员的相关证【明材料其中从—事拖轮经营》的提供海务、机务】管理人员的相关证】明材料;《  ?   (六)证明】符合第七《。条,规定:条件的其《他文件和《资料 《。   ? 从事港口拖—。轮经营的应当提供】上述(一)、—(四)、(五)【项规:定的材料和证明符】合第八条规定条件的!其他:文件和材料 第】十条 申请》从事港口经营—申请人应当向—港口:行政管?理部门提出申请【和第九?。条规定的相》关文:件,资,。料港口行政管理部】。门应当自受理申【请之日起20个工】作,。日内作出许可或者】不许可的决定符【合资:质条件的由港口【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港!口经营许可》。证并通过信息—网络或者报》。刊公布;《不符合条件的—不予行政许可并应】当将不予许》可的决定及理—由书面通知申请人】港,口经营许可证应【当明确港口经营【人的名称与办公【地址、法定》代,表人或?者负责人、经营项目!、经营地域、主要】设施:设备、发证》日期、许可证有效期!。和证书编号 —。   ?  港口经营—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!年 ?。第十一?条 港口行政管理部!门对申请人提出【的港口经营许可【申请应?。当根据下列情况【分别做出处理  !。   (一》)申:请事项依法》不需要取《。得行政许可的应当】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!。理; 《    (》二)申请事项依【法不属?于港口?行政管理部门职权范!围的应当即时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!。政机关申请;—     (三)!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!。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!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!; :     》(四)申《请材:。。料不齐全《或者不符《合法定形《式的应?当当场或者在5日】内一: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!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!告知的自收》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!为受理;  【 ,  :(五:)申请事《项属于港口行—政管理部门职—。。。权范围申请材料【齐全:、符合?法定形式或者申【。。请人按照要》求提交?全部补?正申请材料的应当】受理经营业》务许可申请 —     受理或】。者不受理经营业务许!。可申请?应当出具加盖许可机!关专用印《章和注明日期—的书面凭证 —。 第十二条》 港口经营人应【当按:照港口行政管理部】门许可的经营范围】从事港口经营—活动 《第十三条 港—口经营人变更经营范!围的应当《就变:更事项按照本规定第!十条:规,定,办理许可手续—  ?   港口经营人】变更企业法定—代表人或者负—责人、办公地—址的应当向港—口行政?。管理:部,门备案?并换发?港口经?营许可证 —第十四条 》港口经?营人应?当在港口经营许【可证有效期届满【之日30日》以前向港口》经,营,许可证发证机关申请!办理延续手续 】    申请—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!。延续手续《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!     (一)】港口经营许可证延】续申请;   】  (二)本—规定第九条第—一款第(四)—、(五)、(六)项!。材料 ? 第十五条 港口】经营人?停,业或者歇业应—当提前30个—工作日?。告知原?许可:机关原许可机关应当!收回并注销其港口】经营许可证并—以适当方式》向社会公《布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