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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章 —救助基金使》用 第—。十四:条 有下列情—形之一时救助基【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!中受害?人,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!、部分或者全部抢救!费用  》   (一)—抢救费用超过—交强险责任限额【的;     (!二)肇事机》动,车未:参加交强险的—。;   》  (三)机动车】肇,事后逃逸的 —   ?  救助基金—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!受抢救之时起—7日内的抢救费【用,特殊情况《。下,超过7?日,的抢救费《。用由医疗机构书面】说明理由《具,体费用应当按照规】定的收费标》准核算 《。 第十五条 依【法应当?由救助?基金:。垫付:受害人丧葬费用、】部,分或者全部抢救费】用的由道路交—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!基金管理机构及时】垫付 第十六条 !发生本办法第—十四条?所,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!基金垫付部分—或者全?部抢救费用的公【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《门应当在处》理道:路交通事故之—日起3个工》作日内书面》通知:救助基金管理机【构 第《十,七条 医疗机构在抢!救受害?。人结束后对尚未结】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!救助:基金管理机构提【出垫付申请》并提供需《要垫付?抢救:费用:的相关材《料 ?   ? 受害人《或者其?亲属对尚未》支付的?抢救:费用:可以:向救助基金管理【机构提出垫付—申请医?疗机构应当予以协】。助并提供需要—垫付抢救费》用的相关材料 【 第十八条》 救助基《金管理?机构收到公》。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的抢救】费用垫付通知或【者申请人《的抢救费用垫付申】请以:。及相关材料后应当】在3个?工,作,。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!规定:。、,道路交通事故受【伤人员?临床:诊疗相关指南和规范!以及规定的收费【标准对下列内—容进行审《核并将审核》。结果:书,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!通事故的公安机【关交通管理部门或】者申请人   】  (一)是否属于!本办法第十四条规】定的:救助基金垫付情形;!     —(二)抢救费—。用是否真实》、合理;    ! ,(三)?救助基?金管理机《构,认为需要审核的其】。他内容?    》 对符合垫》付要求的救助基金】管,。理机构应当在—2个工?作日内将相关费【用结算划《入,医疗机?构账户对不》符,。合,垫付要求的》不予垫?付并:向,处理该交通事故【的公安?机关交通《管理部门或》者申请人书面—说明理由 第【十九条? 发生本办法第【十四条?所列情?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!垫付丧葬《费用:的,由受害人亲属凭【处理该道《路交: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!通管理部门出—具的尸体处理通知】书向: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!出,书,面垫付申《请     【。对无主或者无法确】。认身:份的遗体由县级以】上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会同有关部—门按照?规定处理 第二十!条,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!收,到丧葬?费用垫付申请和【相关材料后对符合】垫付要求的应当在3!个工作日《内按照有关》标准垫付丧葬费【用,;对不符《合垫付?要求的不予垫—付并向申请人书面】说明理由救》助基金管理机—构应当?同时将审核结果书面!告知处理该道路【交,通事:故,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 第二十【一条 救助》基金管理机构对【抢,救费用和丧》葬费用的垫付申请】进行审核《时可以向公安—机关交通管理部【门、医疗机构和【保险:公司:等有关单位核实情】况有关?单,位应当予《以配合 第二十二!条 救助基金管【理机构与医疗—机构或者其他—单位就垫付抢—救费用、丧》葬费用问《题发生?争议时?由救:助基金主《管部门会同》卫生健康主管部【门或者其他》有关部门协调解【决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