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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章 救】助基金管理 !第二十?。三条 ?救助基?金管理机构应—当,保,持相对稳定一经【确定:。除本:办法另有规定外3】年内不得《变更 第二十【四条 救《。助基金管理机构【履行下列管》理职责  —   (一》)接收救助》基金资金; 【    (二—)制作、发放宣【传材料积极》宣传救助基金申请】使用和管理有关【政策:;     (】三)受理《、审核?垫付申请并及—时,垫付; 》   ? (四)追偿垫付】款,向人民法《院、公?安机关等单》位通报拒不履行偿】还义务?的机动车道路交【通事:故责任人信息; 】。。。   ?  (?五)如实报告救【助基金?业务事项; —  :   ?(六)管理》救助基金《的其他职责 — 第二十五条 【救助基金管理机构】应当建立《符合救助基金筹集】、使用和管理要求的!信息系统建立数据】信息交互机制—规范救助基》金网上申请和审【核流程提高救助基】金使用?和管理效率 —     救助基】金管理?机构:。应当设立热线电【话建:。立24小《时值班制度确保能】够及时受理》、审核垫付申请【 第二十六—条 救助基金管理】机构应当《公开以下信息—。     (一)!救助基金有关政策】文件:;     (】二)救助《基金管理机》构的电话、地—址和救助《网,点;     (!三)救?助基金申请流程以】及所需提供》的材:料清单?;,     (【四)救助基金筹【集、使用、》追偿和?结,余信息但涉》及国家秘《。密、商业《秘密的除外;  !   (五)救【助基:。金主管部门对救【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考!核结果; 》 ,    (六—)救助基金主—管部门规定的其他】信息   —  救助基》金管:理机:构、有关部门及【其工作人员对被【救助人的个人隐私和!个人信息应当依法】予以保密 第二十!七,条 救助基金账户应!当按照国家有—关,银行账户管理—规定开立    ! ,救助基金实行单独核!算、专?户管理并按照本办法!第十四?条的规定《使,用不得?用于担保《、出借、投资或者】其他用?途 第《二十八?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!构根据本办法垫【付抢救费用和丧【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!机动车道路》交通事故《责任人进《行,追偿 《  :  发生本办—法第十四《条第三项情形—救助基金垫付—丧,葬费用?。。。、部分?或者全部抢救费用】的道路交通事故【案件侦破后处—理该道路交通事故】的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:部门应当《及时通知救》助,基金管理机构 【    《 有关?单位:、受害人或》者其继承人应当协】助,救助基金《。。管理机构进行追【偿 : 第二十九条 【道路交通事故—受害人或者其—继承人已经从机【动车道路《交通事故责任人【或者通过其他方【式获得赔偿的应当退!。还救助基《金垫付的相应费用】  ?。   对道》路交:通,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!法确:认或者?。其受益人不明的救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!在扣除垫付的抢【救费用和丧葬费用】后代:为,。保管死亡人员所【。得赔偿款死亡人员身!。份或者其受益人身份!确定后?应,当,。依法处理 第三十!条, 救:助基金管理》机构已经履行—追偿程序和职—责,但有下?列情形之一》。导,。致追偿未果的—可以提请救助基金主!管部门批《准核销   【  (一)肇事【逃逸案件超过—3年未?侦破的;  【   (二)机动车!道路交通事故责任】人死亡(《被宣告?死亡)、被宣—告失踪或者终止依法!认定无财产可供追偿!的,;  《   (三)机动】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!人、应当退还救助基!金垫付?费,用,的受害人或者其【。继承人家庭经济【特别困难《依法:认定无财产可供追】偿或者退《还的: :。。 ,。   省《级救:助基:金主管部门会同【有关部门根据本省】实际情?况,遵,循账销案存权—存的原则制定核销】实施细则 第三十!一条 救助基—金管理机构应当【。于每季度结束后1】5个工作日内将【。上一:季度的财务会—计报告报送》至救助基金主管【部门;于每年—2月1日前将上【一年度工作报告和财!务会:。计报告报送至救助基!金主管部门》并接受救助》基,金主管?部门依法实》施的年度考核、监】督检查 第三十】二条 救助基金【管理:机构变更或者—终止:时,。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!。所,依,法进行审计并对救】助基金进行清算【 第三十》三条 救助基金【主管部门应》当每年向社》会,公告救助基金的筹】集、使?用、管理和追—偿情:况 第三十四【条 救助《基金:主管部门应》当委托会计师事【务所对救《助基金年度》财务会计报告—依法进行审》计并将审计》结果向?社会公告 第【三十五条 救助基】金主管?部门应当根据—救,助基金管理机构年】。度服务数量和—质量结算管》理费用   【  救助基》金的管理费用—列,入本级预《算不得在救》助,基金中列支 第三!。。十六条 《救助:基金:主管部门在》确定救助基金管理机!构时应当书面约定】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救助【基金主管《部门可以变更—救助基金《管理机?构并依法追究—有关单位和》人员的责任》。     —(一)未《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!、审核救《助基金?垫付申请并进行【垫付的;  【。   (《二,)提供虚假工作【报,告,、财:务会:计报告的;》     —(三)违《。反,本办法规定》使用:救助基?金的;   【  (四)违规【核,销的;  —   (五)拒绝或!者,妨碍有?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!检,查的; 》    《(六)可能严重影】响救助基金管理【。的其他情形》 第三十七条【 省级救助基金【主管部门《应,当,于每年3月1日前】。将,本地区上一》年度:救助基?金的筹集、使用、】管理、追偿以及【救,助基金管《理机构?相关情况《报送至财《。政,部和国务院保—险,监,督管理机构 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