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! 救助基金管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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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三?条 救助《基金管理机构应当】保持相对稳定—一经确定除本办法另!有规定外3年内【不,得变:更
第二十四条 !救助:基金管理机》。构履行下列》。管理职责
【 :。 (一)接收救【。助基金资金;
!。 (二》)制作、《发放宣传材料—积极宣传救助基金】申请使用和管理有】关政:。策;
【 (:三)受理、》审核垫付申请并及】时垫付?;
《 (四》)追偿垫《付款向人民》法院、公安机关【等,单位:通报拒不履行—偿还义务的机动车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】人信息?;,
《 (五)如实报】告救助基金》业务事项;
【 《(六)管理救助【基,金的其他职责—
:第二十?五条 救助基金管】理机构应当建立符合!救助:基金筹集、使用【。和管理要求》的,信息系统建》立数据信息交互【机制规范救助基【金网上申请和—审核流程提高—。救助基金使》用和管?理效率
【 :救助基金管理—机构应当设立热【线电:话建:立24小时值—。班制度确《保能够及《。时受理、审核—垫付申?请
?第二十六条》 救助?基金:管,。理机构应当公—开以下信《息
:。
, (一)【救助基金有》关政策?文,件;
》 (二》)救助基金管理【机构的电话、地【。址和救?助网点;
【 (《三)救助基》金申请流程以及所】需提供的材料清单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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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四)救助基!金筹集、使用、【追偿:和结余信息但涉及国!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】的除外;
【 , , (五)《救助基?金主管部门》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!的考核结果;
】 (六)救】助基金主《管部:门规定的《。其他信息
【 救助基金管】理机构、《有关部门《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救!助人的个人隐—私和个?人信息应当依—法予以保密
第二!十七条 救》助,基金账户应当按【照国家?有,关银行账户管理规定!开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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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救助基金实》行单独核算、专【户,管理并按照本办法第!十四条的规定使【用,。不,得,用于:担保、出借、投【资或:者其他用《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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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二十八条 救助基】金,管理:机构根据本办法垫】付抢救费《用和丧葬费用后【应当依法向机—动车道路交通—事,故责任人进行追【偿
— 发生本办法第十四!条第三项情形救【。助基金?。垫付丧葬《费用、?部分或者全部抢救】费用的道路》交通事?故,。案件侦破后处理【该道路?交通事?故的公安机关交通】管理部门《应当及时通》知救助基《金管理机构》
?。 有关单—位、受害《。人或者其继承—人应当协助》。救助基金管理机【构,进行追偿
》
第二十九条 【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!或者其继承》人,已经从机《。动车道路交通事故】责任人或者通过【其他方式获得赔【。偿的应当《退还救助基》金垫付的相应费【用
【对,道路交通事》故死亡人员》身,份无法确认或者其受!益,。人不明的救助基【金管:理机:构可以在扣除垫付的!。抢救费用和》丧葬费?用后代为《保管死亡人员所得赔!偿款死?。亡人员?身份或者其受益人】身份确?。定,后应:当依法处理
第三!十条 救助基金【管理机构已》经履行追偿程序和】职责但有下列—情形之一《导致追偿未果的可】以提请救《助基金主管部门批】准核销
【 (一)肇事逃】。。逸案件超过3年未侦!破的;
】 (二)机动车道路!交通事故《责任人死亡(被宣告!死亡)、被宣告【失踪:或,者终止?依法认定无》财产可供追》偿的:;
(】三)机动车道路【交通事?故,责任人、应当退还救!助基金?垫,付费用?的受:害人:或者:其继承人家庭—经,济,特别困难依法认定】无财产可《供追偿或《者退:还的
】省级救助《基金主?管部门会同有关部】门根据本《省实:际情况遵《循账销?案存权存《的原则?制定核销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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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》条 :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!当于每季度》结束后15个工【作日内将上一—季度的财务》会计:报告报送至救助基】金主管?部门;于每年2【月1日前将上—一年度工作报告【和财务会计报告【报送至救助》基金主?管部:门并接受救助基【金主管部门依法实】施的年度考核、监】督检查
第—三,十二条 救助—基,金管理机构变更或者!终止时应当委托会计!师事务?。所依法进行审计【并对救助基》金进行清算
第三!十三条 救助基【金主管部《门应:当每年向社会—。公告救助基金—的筹集、使》用、管?理,和追偿情况
第】三十:四条 ?救助基金《主管部门应当—委托会计师事—务,所对救助基金年【度财务会计报—。告,依法进行审计—并将审计《结,果向社?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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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》条 救助基金主管】部门应当根据—救助基金管理机【构年度?服务数量《和质量结《算管:理费用?
救助基!金的:管理费用列》。入本级预算》不得在救助基金【中列支
第—三十六条《 救助基金主—管部门在确定救助基!金管理机《构时应当书面约【定有:下列情形《之一:的救助基金主管部】门可以变更救—助基金?管理机构并依法【追究有关《单位和?人员的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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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未,按照本办法》规定受理、审核【救助基金垫付申请并!进行垫付的》;
(】二)提供《虚假工作报告、【。财,务会计报告的;【
《 (三)违—反本办法规定—使,用救助?基金的;《
: (四)【违规:核销的;
! (五)拒绝或【者妨碍?有关部?门依法?实施监督检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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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。六)可能严重影【响救助基金管理的】。其他情形
—第三十七条 省级】救助基金主管部【门应当于每年3月】。1日前将本地区上一!年度救助基金的【筹集、使用、管理】、追偿以及救助基】金管理机《构相关情况报送【至财政部和国—。务院保险监督管【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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