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】章 救助基金管理】 《第二十三条 救助】基金管理机》构应当保《持相对稳定一经确定!除本办法另有规定】外,。3年内不得》变更 第》二十四条 救—助基金管理机构【履,行下列?管理职责  【 ,  (一)接收【救助基金资》金,;  《   (二)制作】、发放?宣传材料积极—宣传:救助基金申请使用】和管理有关》。政策; 《    《 (三)《受理、审核垫付申】请并及时垫付; 】     》(四)追偿垫—付款向人民法院【、公安机关等单【位通报拒不履行【。偿还义务的机—动车道路交通—事故责任人信息【;   》  (五)》如实报告救》助基:金业务事项;  !   (六)管理】救助基金的》其,他,职责 ? 第二十五条— 救助基金》管理机构《。应,当建:立符:合救助基金》筹集、?使用和管理要求的】信息系统建立—数据信息交互—。机制规范救助—基金网上申请和审】核流:程提高救《助基金使用》。和管理效《率     【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!当设立热线》电话建立24—小时:值班制度确保能【够,。及时受理、审核垫】付申请 第二【十六条 《救助:基金:管,理,机构:应,当公开以下信—息    — (一)《救助基金《有关政策《文件:;     【。(二)救助基金管理!机构的电《话、地址和救助网】点; 《    (三)【救助基?金申请流程以及所需!提,供的材料清单;【     —(四)救助基金【筹集、使用、追偿和!结余信息但涉及【国家秘密、商业秘】密的除?外,; :     (五【)救助基金》主管部门《对救助基《金管理?机构的考核结果; !     》(六)救助》基,金主管部门规定的】其他信息    ! 救助基金》管理机构、有关部门!及其:工作人员对被—救助人的个人隐【私和个人信息—应当:依法予?以保:密 第二》十,七条 ?救助基金《账,户应当按照》国家有关银》行账户管《理规定?开立 ?     救助【基金:实行单?独核:算、专户管理—并按照本办法—第十四?条的规定使用—不得用于担保—、出借、投》资或者?其他用途 第二十!八条 救助》基金管理机》。构根据本办》法垫付抢救费用【和丧葬?。费,。用后应当依》。法向机动车道路交】通事故责任人—进行追偿 》 ,    发生本办法!第十:四条第三项情形救】助基金垫《。付丧:葬费用、部分或【。者全部抢救费用【的,道路交通事故案【件侦破后处》。理该道路《。交通事故的公—安机关交通管理部】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!基金管理机构—    》 有关单位、受害】人或者其《继承人应当》协助救助基金管【理机:构进行?追,偿 : ,第二:十九条 《道路交通事》。故受害人《或者其?继承人?已经从机动车道路】交,通事:故责任人或者—通过其他方式获【得赔偿的《应当:退还救?。助基金垫付的相【。应费用   【。  对道路交通事故!死,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!或者其受益人不明的!。救助基?金管理机构》可以在扣除垫—。付的:抢救费用和丧—。葬费用后《代为保管死亡人员所!得赔偿款《死亡人员身份或【者,其受益人身》份确定后应》当,依法处理 —第三十条 救助【基金管理机构已【经履行追偿程—序和职责但有下列情!形之一导致追偿未】果的可以《提,请救:助基金主管部门【批准核销《  ?   (《一):肇事:。逃逸案件超》过3年未侦破—。的,;     (】二)机动车道路【交通事故责任人【死亡(被宣告死亡】)、被宣告》失踪或者终止—依法认?定无财产可》供追偿的;  】   (三)—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!责任:人、应当退》还救助基金》垫付费用《的,受害人或《者其:。继承:人家庭经济特别困】难依法?认定无财《产可:供追偿或者退还【的 ?    省级—救助:基金主管部门—会同有?关,部门根据本》省实际情《况遵循?账销:案存权存的原则制定!核销实施细则 第!三十一条 救助基】金,管理机?构应当于《每季度结束后15个!工作日?内将上一季》度的财务会计报告】报送:至救助基金主管部】门;于每年2月1】日前将上一年度【。工作报告和》财务会?计报告报送》至救助基金主管部】门并接?受救助基《金主:管部门依法》实,施的:年度考核、监督检查!。 第三十二条 】救助基金《管理机构变》更或者?终止时应当委托【会,计师事?务所依法进》行,审计并对救助—。基金进行清算— 第三十三条【 救助基金主管部】。门应当每年向社会】公告救助《基金的筹《集、使用、》管理和追偿情况 】 第三十四》条 救助基金—主管部门应当委托】会计师事务所对【救助基金年度财务会!计报告依法》。进行审计并将审计】结果向社会公—告 第《三十五条 救—助基金主管部门应】当根据救《助基金管《理,机构年度服务数量】。和质量结《算管理费《用    — 救助基金》的管:理费用列入本级预】算不得在救助基金中!列支: 第三十六条 救!助,基金主管《部门在确《定救助?。基金管理机构—时应当书面约—。定有下列情》形,之一的救助基—金主管部门可以【变更救助《基金:。管理机构并》依法追究有关单位】和人员的责任 【。 , ,  : (一)未按照【本,办法规定受理、审】核救助基金垫付申请!。并进行垫付的; 】   ?  (?二)提供虚假工作】报告、财务会计报】告的; 》    (三)违反!本办法规《定使用救助基—金的;?  ?   (《四)违规核销的; !  :   (《五)拒绝或者妨碍有!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!检查:的; ?     (六)可!能严:重影响救助基—。金管理?的,其他情形 第三十!。七条 省级救助【基金主管部门应当于!每年3月1日—前将本?地区上一年》。度救助基金的—筹集、使用、管【理、追偿以及—救,助基金?管理机构相关情【况,报送至财《政部和国务院保险】监督管理《机,构 》